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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被迫害的經歷看惡黨法制的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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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日】我有幸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得法,不久妻子、女兒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進京上訪。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時在天安門廣場和三百餘名同修一起背誦師父經文《論語》時被惡警送往北京豐台體育場關押,第二天被強制遣返家鄉徐州後在當地派出所被非法拘禁一週。而後,又被單位保衛科非法拘禁並被局公安處人員非法審訊十餘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為看《耶穌傳》錄像竟被賈汪公安分局夏橋派出所惡警非法強制送往徐州市三堡看守所拘留15天,後被單位保衛科限制自由,於十二月三十日又被非法關押在賈汪新工區派出所內三日。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我再次進京上訪,又被邪惡追捕,我被迫流離失所三月餘。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我在廣州市被非法抓捕,後送到徐州市賈汪區看守所遭受迫害,期間不斷有惡警非法審訊。所長潘××以偽善的面目欺騙說你只要不修煉即可獲得自由,我說我們信仰真、善、忍沒有錯。他就原形畢露,兇惡的對我進行毒打。我被強迫戴腳鐐、手銬十天。

一個月後,焦點訪談播放污衊大法的節目,潘××所長讓我回頭,當我說:「我不相信電視的報導,那是謊言」時,他破口大罵,並又強制我帶了十五天腳鐐。當問及檢察院派駐看守所人員為何不遵守羈押期限時(當時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他竟回答說:「對你們不講期限」,這是法盲還是流氓?竟這樣無視法律。我就這樣一直被非法關押著。

一天,我被突然帶到賈汪區法院非法審判。當審判長宣布幾條所謂法律條文後,公訴人即引用非法條文進行公訴,當我的自我辯護還不足五分鐘時,審判長竟站起來大聲恐嚇:「不許講!」當我強力辯護三分鐘左右,他又大吼不許講,至此已無法進行辯護。而此時離他剛剛宣布我有辯護權還不足一小時,可見其所謂法律的「公正性」有多麼虛偽!最後他們對我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當我被送往江蘇省洪澤湖監獄時,我已經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五百六十七天!

在監獄入監隊,我被強制勞動。早三點多起床,晚八點多收工;上廁所需提出申請,大小便時間兩分鐘;吃飯時間也限制的極短,真是人間地獄。由於我拒絕邪惡的轉化,被惡警關在屋內,吃、喝、拉、撒都在室內。惡警指使其他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時看守著我。當時在邪惡的殘酷迫害下我失去正念,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

此時我的妻子也被強迫送往山東淄博王村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一月餘。此前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妻子曾被綁架到徐州茶棚精神病院進行洗腦迫害三月餘,撇下還在上初二的女兒獨自在一人在家。

我親眼目睹了惡警的所做所為,真正的明白:共產黨假、惡、鬥決不可信,只有法輪大法才是正信正道,只有按真、善、忍去做才是返本歸真之路。

二零零五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一)我在被迫害四年後走出監獄。當我去原工作單位要求恢復工作時,竟被告知在非法判決下達之日,我就已經被單位開除了。

我揭露邪惡對我們的迫害,讓還不明真相的人們知道共產惡黨的罪惡,看看他們是如何迫害善良的修煉者的,使它們的謊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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