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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兼聽納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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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5年7月16日】唐太宗特別注意虛己受人,兼聽納諫,凡事不自滿自傲,並能虛心接受臣下的意見。

    《資治通鑑》記載,唐太宗曾經問魏徵:“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魏徵回答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即多方聽取意見才能辨明是非得失,若只聽一方的意見,則容易愚昧不明。魏徵並且舉秦二世偏信趙高,隋煬帝偏信虞世基,終至危亡的例子,說明“是故人主兼聽廣納,則貴臣不得擁蔽,而下情得以上通也”。指出君主只要兼聽納諫,則不會被臣下矇蔽,下情亦得以上達。唐太宗聽後深以為然,時時注意聽取臣下的意見。

    太宗命五品以上的在京官員輪流在中書省內住宿,以便隨時召見,向他們了解民間疾苦和政事得失。貞觀三年(公元629年)還下詔令文武百官上書極言政事得失,務必要使自己耳目外通,避免為百姓所怨。貞觀初太宗曾對公卿大臣說過,人欲自照,必須明鏡。主欲知過,必借忠臣。要求大臣極言規諫。更鼓勵大臣犯顏直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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