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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遭受的迫害 如今依舊歷歷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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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31日】我叫張斌(化名),男40歲,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新興滿族鄉東光村,我和妻子、女兒都是法輪功學員。

1999年7.20江××一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動用了全部的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謊言迷惑了全中國人,甚至世界上其它國家的人。我們一家人還有我的岳母、孩子的舅舅一家四口都是法輪功學員,決定去北京證實法。

2000年12月31日我們去了天安門,因為當時「信訪辦」已變成「抓人辦」,我們就在天安門打開了「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馬上就衝上來四五個警察搶下我們的橫幅,並把我們強行推上迅速開過來的警車,拉到北京監獄。我們看到那裏已經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

第二天,警察把我們分開送到不同的派出所,我被送到昌平派出所關在一個地下室裏,在地下室裏已有五、六個大法學員。大約一小時後,一個年輕的警察把我領到另一個房間,問我的住址,我知道他們一旦知道大法弟子是哪裏人,就讓當地警察接回去關押迫害,所以我就不說。不一會兒進來一個圓臉的年輕警察,二話不說,連續打了我10多個耳光,然後用膠皮棒打腳背,後來又把我按倒在地,用鞋跟使勁踩我大腿,最後用電棍電我全身。

我沒承受住,說出了地址,我們大隊和當地派出所去人把我接回,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半月。新興鄉610和當地派出所的惡人又把我關到鄉里辦的洗腦班進行迫害,當時洗腦班裏已有20多名大法學員,那裏非常邪惡,當天就迫害我們,讓我們看騙人的天安門自焚的錄像。我大哥(孩子的舅舅)只因為說句真話「自焚是騙人的」,就被兩個惡人打得手青黑色,腫得像饅頭一樣,那裏的刑罰有很多種:電棍、手銬、皮帶、塑料管子、火燒、吊打、逼著男學員喝酒等。每天施暴時間是晚上十點左右,迫害我們的惡人有:白樹武、於振波、王小龍、郭偉東、白玉橋及惡首張雲龍。在洗腦班我被他們用塑料管子打得臀部都脫皮了,用塑料管子打腳背,一直打到腫得不能走路。我妻子被打得遍體鱗傷。

他們還採取抄家罰款的手段進行迫害,我和妻子被他們罰款近一萬元,本來生活就很貧困,沒有那麼多錢,大隊書記就逼迫我的父母把我的六畝承包地給賣了十二年,以交罰款。致使我們的生活更加困難。

在江××和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的五年多的時間裏,多少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希望大家通過我一家遭到的迫害,看清這場迫害的邪惡本質,不要再聽信江氏集團的邪惡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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