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走過前進路上的荊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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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23日】我從前是一個外表柔弱、多愁善感的女人。讀書時,同學們叫過我「林妹妹、病西施」,中醫看我總說我先天氣血不足。但不知怎的,我卻從小膽大,漆黑的小徑敢走,風雨交加的夜晚敢出門。常常有陌生人、甚至擦肩而過的人愛對我說:「姑娘,好福氣呀。」我每當聽到這句話總會疑惑,不知道自己的「福氣」在哪裏?

記得自己年幼時常做一個夢,總夢到一個同樣的場景:見到自己彷彿站在白雲間,周圍遠近視線所及都是一些白團團,把自己圍在中間,那像「白棉花」似的大白球,雙臂抱不下,有的好像在緩緩滾動。但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夢卻沒有再現。

1990年在眾人眼中一向文文靜靜、柔柔弱弱的我卻自己丟開中學教師的鐵飯碗,從一個邊遠的小縣城獨自去海南島闖天涯。所有認識我的人都說想不到,連我自己也不明白為甚麼會不安分,反正冥冥中覺得人生不能這樣度過。

直到1997年底我有幸得大法,我才終於知道自己找的是甚麼?當時真是手捧寶書,徹夜難眠、愛不釋手,得法的喜悅無法用語言言表,心中所在的憂慮都一掃而光。那時我真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我從師父的講法錄音中我知道了德是一種白色物質,也才懂得了年幼時的那個夢,也才明白了人們對我所說的「福氣」在哪裏。

從1999年7.20至今,我堅修大法的信念一刻也未動搖過。我靠著對大法堅不可摧的正信,堂堂正正的走到今天,曾經被拘押、被勞教,但是任何環境下我沒有說過、寫過有違師父和大法的言辭;而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除了兩個耳光,那些邪惡的毒手再沒敢伸向我瘦弱的身軀。

回顧幾年的歷程,有欣慰,有遺憾;有經驗,也有教訓;雖然沒有跌倒,卻也有大的損失。然而追悔無用,只有加倍彌補。借明慧徵集「正念正行徵文」之際,作此文,也算是對自己7.20後走過的路作一小結,以「明析不足再精進」(《理智醒覺》)。

一、烏雲壓頂時

* 戴法輪章找同修

1999年8月我結束了異地的工作回到廣州,原來的煉功點已找不到一個人了。我在此前只在廣州呆過很短的時間,沒有一個同修的電話。那時我就像一隻離群的孤雁,得不到任何消息,心裏很著急。我找出從前不怎麼戴的法輪章戴在外衣上,希望有同修能看見;結果走街串巷,戴了幾個月,也無人問津。最後還是師父慈悲安排,我在住處附近看見一個阿姨和我擦肩而過,我走過後才反應過來好像一起學過法,趕緊回頭去追,結果在茫茫人海中她就將我這個「陌生人」帶回了她家,這樣我才結束了自己的孤雁生活。

* 留電話證實法,沒有怕心

2000年的一天,我在廣州一報紙上見到一則消息,報導廣州某鐵路集團公司黨委辦出了一本誹謗大法的書。我立即查找到該公司的地址給該黨委寫了一封信,結合自己的修煉告知他們真實情況,還說如果需要可以帶他們走訪自己認識的學員作實地調查,以幫助他們認清事實,最後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BP機號碼。結果寄出後是石沉大海。

* 上北京證實法,直面迫害不畏懼

2001年1月(年初三)我和一位同修從廣州去北京證實法,那時正是「自焚」事件後幾天,我們事先一點不知此事。下火車後我們顧不上吃一口飯就直奔天安門,到天安門時只見整個廣場四週都圍上了鐵護欄,只留了幾個出口,出口處有穿綠、藍制服的兩類警察把守著,感覺很森嚴。因為我們已是第二次上北京,已作了充份的準備,一點沒怕,最後在廣場中心對著天安門城樓順利打開了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法輪大法清白!」

只可惜當時沒想到奔跑,結果沒喊幾聲,就不知從哪裏飛快的有便衣沖到面前一把將橫幅扯下,馬上又有警察接應將我們帶到廣場附近的麵包車上。同修被一惡警狠狠的從後踹了一腳,我的眼鏡已被收走卸掉鏡片後還給我一個空架。在那時,我們才聽惡警們說到「自焚」的事,雖然很詫異,但我馬上對他們說:「那絕不是法輪功學員幹的!」在車上我給帶我的那個警察講真象時,另一個警察又上車來,到我前排座位上坐下,側身向著我,惡狠狠的問我:「你在講甚麼?你在講甚麼?」一邊說著一邊舉手想打我,車上那個警察說:「不要打她,讓她講。」那隻舉起的手就收起來了。

他們將我們帶到天安門附近一派出所,當天抓到的同修共二十幾人都關在一鐵欄隔出的小屋中。一年輕女同修被用手銬銬在鐵欄外,到了晚上6、7點鐘,已銬了一天,這位同修要求上廁所,無人理睬,全體同修就齊聲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窒息邪惡」。喊聲震天動地,當時無一個警察敢進來制止。後來來了幾個警察,同修們就跟他們論理,有個女警,盛氣凌人,氣燄更囂張,我接過同修的話與她論理,幾番之下,她看自己不是對手,後來氣急敗壞的指著我不知在對誰說:「這個人,一會給我好好招待她。」然後就灰溜溜的走了。晚8點左右他們把我們全體趕上了大客車,沒人「好好招待」我。

到了目地地,下車一看,原來送到了懷柔看守所。進到院子裏,全體同修站在寒風中,在淒冷的月光下,到處傳來叫罵聲,所有的同修都感受到了那個環境的邪惡。我聽到與我同來的阿姨被抓去量血壓,因血壓高被強迫打針,阿姨不從,遭至惡警拳打腳踢,惡警一邊打一邊還叫喊著:「就要打你!就要打你!」我忍不住了,在黑暗中大喊一聲「不准打人!」過了好一會,一個穿黃馬甲的刑事犯才過來問:「剛才是誰在喊?」沒有回答他。

此後幾天在邪惡之徒的誘騙、暴打、電擊、脫了衣服只穿一層內衣、赤腳踩在雪地裏冷凍等酷刑折磨下,每天都有同修報出姓名、住址被當地駐京辦接走,最後我們號8 個人,只剩下我和另一位大姐。

有一天,號裏留下我獨自一人時,我突然想:如果此時把我拉出去槍決,我的心可能都不會多跳一下。其實在這過程中不是自己有多勇敢,而是因不報姓名的同修除自己無一例外都遭受了酷刑折磨,看到同修們在酷刑下不向邪惡屈服的鋼鐵般的意志,從而更激勵和鼓舞了我,產生出了堅定的力量和信心。

就在我已做好準備,進入絕食絕水的第五天,被無條件釋放了。放人時,讓我簽名,在我預備簽下自己的編號時,獄警讓我簽名字,我那時依然保持清醒的頭腦,反問他:「我甚麼時候告訴過你我的名字?」他們馬上不耐煩的讓我簽了自己的編號。就這樣,他們沒有敢動我一掌,還給了我自由。我就這樣堂堂正正的闖出了懷柔看守所這個名符其實的魔窟。

當我踩著積雪,走在清冷的大街上,看著那些遠近的霓虹燈招牌,彷彿看到那歌舞昇平的景象,想著獄中一牆之隔,卻是天壤之別中同修們的受迫害的慘景,在獄中沒有掉一滴淚的我,呼吸著自由的空氣,淚水奪眶而出……

* 火車上講真象

我獨自踏上了歸程。在火車上我一直想找機會揭露邪惡迫害,於是主動與下鋪的人搭話。當他問我去北京幹甚麼時,我告訴他自己是法輪功學員,剛從看守所放出來的實況。此言一出,震驚四座。因為那時我看到人們鋪上鋪下的報紙都是有關「自焚」的報導,我雖不知講的啥,但我頭腦很清醒,我嚴正的告訴他們:「這一定是一個陰謀!」我的話引來了更多的旅客,好像整個車廂的人都在朝這兒湧,整個通道被人群嚴嚴的堵住了。我聽到一個男士在過道擁擠的人群中朝我高喊:「我最喜歡你們這個(法輪功)!」

講了一會,我有點口乾,就起身站在梯上從自己的鋪上(上鋪)拿水喝。就在此時我聽到背後傳來問話聲:「誰是煉法輪功的?」我想起師父說過不要主動配合邪惡的話,就沒吭聲;他又問了一遍,我聽到一個男士答道:「不知道。」後來就聽到一個女子的聲音(估計是賣貨的乘務員):「是她。」接著有人拍了我一下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

我從上鋪下來一看,是一個警長帶著兩人。他問哪些是我的行李,我指給他兩個塑料袋,都是帶在車上吃的食品,他說:「你沒有別的包了嗎?」我說:「沒有。」因為我所有行李在看守所被沒收,出來時除登記的錢物等無一樣歸還,有的同修錢被沒收也不給收據。他讓那兩人查我的鋪,找得很仔細,卻一無所獲。警長讓我跟他走,我心裏很坦然,一點也不怕。

警長一邊走一邊問我:「煉了多久了?」「三年多了。」又問:「好不好?」我理直氣壯的說:「當然好!」走到乘務員休息室,他見沒人,就對我說:「煉法輪功的也不怕,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但你不要在車上講,否則我就把你逮起來。」我一聽心裏感到寬慰,對他點了點頭。他說:「那你回去吧。」

就這樣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北京護法之行一路拋頭露面,不躲不藏找機會講真象,無驚無險,不僅順利的回到家中,還趕上正常上班。

二、轉折關頭不畏懼,心繫眾生與大法

* 驚聞形勢大變 一心去買書

記得1999年7月22日那天下午正好是我們學法小組的集體學法時間,在途中我又遇上一個同修,於是兩人同往學法點走,到了點上阿姨家,卻見一個人都沒有,阿姨站在門口說:「已接到通知,不准學了(該同修是黨員,已提前得到消息),下午3點鐘電視要播實況,注意收看。」我一聽就對與我同行的同修說:「走,我們快點去買書。」

其實我自己的書很全,但我想如果形勢真的變了,以後書可能就難買了。顧不上回家,就與同修趕去一書攤,但一摸口袋,卻只有十幾元錢,只夠買一本《轉法輪》。當時看到還有《在新西蘭法會上講法》,因沒帶錢買不成,回家看了當天的電視,知道形勢非常嚴峻。第二天我帶上錢再去書攤時,書架上已見不到了,我一問,攤主說「沒了。」我知道她是害怕收起來了,就說我昨天還來買過一本,她才相信我,悄悄給我拿出一本。這成為我買的最後一本大法書。

* 被非法抓捕之時

2001年10月我利用國慶假跨越千里回家鄉講真象,被受矇蔽的一熟人舉報而遭通緝,10月底在我回辦公室時,我被老闆在壓力下出賣後被非法抓捕。我將他們送來的拘留證傳真件撕了個粉碎,他們將我帶出辦公室時我就高喊「法輪大法好!亂抓亂捕大法弟子!」當時我就想盡全力呼喊,所以感覺自己的嗓音都變了。可惜路程太短,電梯裏又沒人,所以聽到的人很少,來抓捕我的五個人一個都沒敢吭聲。

* 被送勞教踏入非自由門

在看守所邪惡要我作個所謂「轉化的典範」,我說:「做夢!」因我拒不抄寫邪惡所要的東西不簽字,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勞教時,走出看守所的監號門,回頭看著擁到門邊相送的獄室的人,留給她們的最後一句話是:「記住啊,要做個好人!」我被送到勞教所,辦完手續要由自由之地跨進非自由之門的那最後一刻,我對送我們來的女幹警告別時說:「你遇到我們也是緣,你回去一定要看看《轉法輪》。」

三、維護法,一點一滴不鬆懈

* 只准寫「法輪功」

2001年底我在看守所,監號裏的所謂「學習委員」有天登記全號人員的基本情況,要寫每個人是甚麼原因入所的。寫到我時,我聽見她在問別人:「是寫『法輪功』?還是寫×教?」我一聽,對她嚴肅地說:「只准寫『法輪功』,否則我就給你撕了。」後來她寫好後我問她,她說寫的是「法輪功」,我不放心,親自拿來看過,見她確實寫的是「法輪功」。

* 不給邪惡之徒市場

在勞教所,一次新換的我的所謂包室幹部叫我去做問話筆錄,問話中兩次說到「法輪功是×教」,我就嚴正的對她說:「如果你要用這種口氣和我說話,那我們的談話就此結束。」接下來,她果然就收斂了。由此她可能對我就有了一些了解。有一次,她查班時,抓到帶我上廁所的一個包夾人員的差錯,她想打這個包夾人,但當著我的面卻不敢下手,就叫另一人將我帶回班。我剛一轉身,身後就傳來清脆的幾記耳光聲,後來包夾哭喪著被打紅的臉回來對我說:「你一走,她就打。她(指獄警)說,剛才有法輪功在我不打你,現在打你。」

* 離婚答辯狀上的「特此更正」

第一次被抄家後,公安不准房東租房給我住,丈夫就覺得天都要塌了一般,面臨居無定所,他讓我在他和法輪功之間選其一。我告訴他我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功。丈夫說:「老婆你甚麼都好,就是學法輪功(不好)。」我說:「不對,是因為我學了法輪功,才甚麼都好。」

我被勞教後丈夫來探監對我說:「我等你到今年底(2002年),不轉化就離婚。」我對他說:「你不用等,你永遠等不到這一天。」我在心裏對自己說:我可以失去一切,但我絕不能失去大法。

2004年春丈夫再也等不下去了,向法院起訴離婚。我也理解他的想法,他一直想要一個孩子,可我卻被關在勞教所,他覺得我不「轉化」,以後就算有了孩子也沒地方上學。真象資料他拒絕看,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他自然不知道大法弟子走的是一條多麼光明的路,也就看不到希望。所以我也同意離婚。在法院寄來的訴狀中有「崇信××組織」之說。為此我在答辯狀中寫到:「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謹和嚴肅性,特對文中有關錯誤作如下更正:文中稱本人崇信××組織。本人只是堅持修煉法輪功,而法輪功絕不是××組織,特此更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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