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徵文〕「610」再沒來找我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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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14日】一次,州610×副主任及州機關610負責人一起到我的辦公室找我談話。同辦公室的其他人都出去了,我想610的個人也是救度對像,就一邊倒茶一邊發正念,清除她們背後的邪惡。她們說法輪功是在搞政治、公務員不得修煉法輪大法等,我告訴她們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況且××黨掌握著國家機器,何必怕我這麼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女子信仰真善忍呢?何必要把我當敵人呢?何況 「政治」在我的眼裏是很骯髒的,我是一個修煉的人。

也許是第一次聽說「政治是骯髒的」,×副主任瞪大了驚奇的眼睛看著我。我接著說:你知道嗎?今天不同了,歷史上甚麼義和團呀、白蓮教呀等都是要在人世間搞一夥人爭鬥達到甚麼目的為宗旨的。今天,法輪功不一樣了,法輪功是修煉,是要返本歸真,回到自己先天善良的本性境界上去的,是不要塵世間名利的,人世間的政治離我們太遙遠了!

×副主任拿出文件來宣讀第幾條如何規定要開除修煉法輪功的公務員……我嚴正的告訴她:文件叫你做甚麼,你就做甚麼嗎?文化大革命時叫你去割張志新的喉管,你也去嗎?明明「自焚事件」是假的,栽贓陷害法輪功,你也跟著他們陷害嗎?其它地區修煉法輪功的人你看不到,你看看我,看看我們這一地區的煉功人,他們都在按真善忍做好人,用「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來要求自己呢。你應該抱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向上級反映。

她愣住了,說:我也不容易,從很邊遠的小縣來到州級做這份工作。我說「老天安排你做這份工作,不是偶然的,是要看你的良心會怎麼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老天爺在看著你呢!古時駙馬爺叫韓奇去殺秦香蓮,他知道這是昧良心的缺德事,寧願自殺也不殺人。今天不要你為法輪功捨命,只要你善待一下這些修煉人,別迫害他們,他們真的是很好的人啊。你還有兩個女兒,不要等以後讓人家指著她們說:她媽媽就是迫害好人法輪功的。」

這番話對她的震動太大了。喝茶時,一根茶葉掉在地上,她撿起來放到嘴裏,又發現不對,才扔到垃圾筐裏。

我看她善良的本性仍在,只是被埋沒了,真為她難過,脫口而出:我真的為你好!當她們走出辦公室時,她低著頭,不看我。我又說了一遍:我真的為你好。

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也很大,念一正,力量這麼大!師父說:「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洪吟〔二〕》)世人太需要明白真象了!

與功友交流後,大家都很振奮,增強了許多人講真象的信心。同時自身環境也發生很大變化。當同事有意問起610的領導找你談話,這次對你有幫助了吧?我告訴他們:我覺得我對他們還是有幫助。他們聽了都覺得驚奇。當我把說的一些話告訴他們時,很多人震動了,甚至一位同事竟說他這個黨員都是別人強迫他加入的,怕我不相信,連說「真是這樣的、真是這樣的」。

從那以後610人員再沒來找我談話了。

我想,誰也不配來迫害我,誰也不配來干擾我做三件事。只可能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需要明白真象,與我有緣。

2004年11月一天,愣頭局長突然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信仰哪樣信仰?不准信!××黨不准信的就不准信,想都不准想!」我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民政部沒有立法權來規定公務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人大才有立法權,而人大是在先抓人後才出台了一個甚麼反對邪教規定,而且從沒提過法輪功三個字。」他說:「××黨不准的就不准。」回來的路上,我想對於局長這樣在單位裏的老大,唬人唬慣了,對他講真象不能用柔善的一面講。我做好人應該理直氣壯,「正天正地正眾生」(《洪吟〔二〕》)才對呀。

12月的一天,局長把我、兩個科長、紀檢組長叫到辦公室,拿出一張紙來念5個問題要我回答:1、你對法輪功有甚麼看法?2、法輪功是否參與政治?3、法輪功好在甚麼地方不好在甚麼地方……。我說:「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道德修養,對單位對國家對任何人都有好處;法輪大法是修煉,能讓人返本歸真,是要放棄人世間的名利情的,怎麼是參與政治呢?……

開始時,心還有點跳,後來我的心情非常平靜。局長用食指在桌子上畫一個圈說:「你要是覺得單位對你是個約束,你就……」「辭職」兩字還沒說出來,我就正色指著他說:「我絕不會人為的改變我的命運、主動辭職。你要做甚麼是你的事情。你也改變不了我的命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要為你做的事情負責。法輪大法是修煉,他比我的命都重要。」

會議室裏靜極了,沒有一個人幫他說話。他拿出一個文件來讀了很長一段,我說:你讀那麼多我記不住,複印一份給我。他說:「不行!這是機密。」我大聲說:「既然要迫害法輪功,就不要偷偷摸摸的。複印一份給我。」他說:「不複。」其餘在場的人都在偷偷笑呢。

最後局長說:今天下午你不要上班了,回去寫一份認識交來。我告訴他決不會寫的。如果是叫我寫點工作總結甚麼的那沒問題,但我的思想你看不見、管制不了。

回來的路上我真有一種「管你大霧狂風舞 一路山雨洗征塵」(《洪吟〔二〕》)的感慨。才走回辦公室的就有同事對我說:別寫,不寫是對的。這件事情在我們單位一下炸開了,認為法輪功真了不起,敢說真話、敢堅持信仰。有的很關心,說要小心,有的說需要錢就說……。這真是人心所向!

叫司機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又跟司機講了很多真象。才回到家,丈夫早接到單位電話,讓多「開導」我,叫我星期一要去上班。我當時覺得局長也挺可憐的,人家把他的官位和我連在一起了。其實是我們有緣,我絕不會人為的跑哪去的,這就是我修煉的環境。

後來人事科長來叫我寫認識,說我以前轉化過等等,我告訴她:「這正說明你們的殘忍,把我戴上手銬,關在拘留所,利用我沒修去的怕心、人情心逼我轉化,讓我生不如死。多殘忍!你知道嗎,法輪功真是一片淨土,當時公安局『審問』我時都是問『你為法輪功付出了多少錢?』而不是問『你從中掙了多少錢』,他們都知道,學法輪功的人就是正,都是義務付出,分文不取的。你今後不要來逼我了,歷次運動都是發動群眾鬥群眾,等運動一結束,吃虧的還不是在運動中昧著良心幹壞事的群眾自己嗎?」以後,她再也不聽誰的來叫我寫認識了。

紀檢組長、副局長也分別找我談話,並有意告訴我所有電話都被監聽,他們甚麼都知道,就算平反也是幾十年後的事了,吃虧的是自己,只要我寫幾句,就保證我的安全等話。

一個個人乃至一個團體,不能以德服人、以理服人,而採用周期性的發脾氣乃至國家暴力來強制讓人改變,是多麼愚蠢!完全與「真善忍」背道而馳。

2005年初,一年一度的公務員考核要定級了,晚上8點,局長又把多位其他領導和我叫到會議室,這一次不提寫不寫認識的事了,也不問修不修煉法輪功的事了,說要給我最後一次台階(如果連續兩次定為不稱職就要開除),只說對法輪功的態度就要定我年度考核稱不稱職。我笑著對局長說:「謝謝你。我對法輪功根本不存在轉化不轉化的問題,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與人為善的好人,你叫我往哪裏轉?」他看著我,愣著回答不出。

我看著他笑:「你們要怎麼定我的級是你們的事,但是你們在檔案裏寫明原因是因為我按真善忍做好人而定我不稱職,將來你們就面對歷史的審判吧。」他們發現甚麼都不起作用,局長就說我們並不是對你有甚麼,是上面有文件,有規定。作為局黨組書記,明知你的問題還定你稱職,上級會說我有問題了。當一位副局長接口說:「人大常委都定了,法輪功是×教」時,我嚴肅告訴她不要亂說話,「話一出口,罪業即成」。「人大」根本沒提法輪功三個字。

我聲音雖然不大,她一下停住了,梗在那裏再也沒說話。其他人靜靜的,連局長都不幫她的腔。我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今天對我做了甚麼都是對你自己做的。我相信按真善忍做人的人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的。你看今天我們能坐在這裏,是因為我們有緣,我要是不告訴你們真象我真的對不起你們。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人,真能使人返回到先天善良的本性上去,真的很好,你不想回去嗎?」最後局長客氣的說,需不需要叫輛車送我回去?我說不用,我從不怕走夜路,謝謝你們。

從局長三次和我談話態度轉變的過程,我知道他再不會粗暴簡單的認識法輪功了。

當單位將考核表發給我填是否同意單位意見時,他們真的寫上「對××同志2004年度考核,在自己總結自評和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局黨組要求她對『法輪功』的認識情況作表態時,本人一再堅持李洪志的『真、善、忍』是她做人的追求,其對『法輪功』不存在轉化不轉化的問題。根據她對『法輪功』的認識態度,並按照×處辦發〔2004〕3號××省《關於涉及「法輪功問題人員有關具體政策的補充意見》的實施細則和州委610辦《關於州××局報來的××2004年度考核定級的請示覆函》以及《××省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經局黨組研究確定為不稱職。」迫害的就這麼愚蠢,「職稱評定」的「不稱職」僅僅因為修法輪功學真善忍做人,不為別的!

我就在「被考核人意見」一欄中寫上:不同意單位意見。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與人為善的好人、對單位、對同事、對國家都有好處的修煉人,叫我往哪裏「轉」?何況本人在2004年度負責的全州冬春農田水利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榮獲省一等獎。僅因為我按「真善忍」做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就要人為的定我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免有失做人的起碼良知。請不要用甚麼「是上面的規定、文件」等來當藉口,來掩蓋自己分辨善、惡的本性,把自己推到萬劫不復的地步。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了甚麼都得償還,不要對一個修煉中的人行惡!救救你們自己的良知吧。

交回表之前,我複印了多張,發給同事朋友看,讓人們認清法輪功就是因為教人學真善忍、做好人才被迫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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