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運過假鈔,倒過車票,99年開始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賣「冷飲」,「照相」,我們是外地人,河南一夥,安徽一夥,可是我們都能說一口流利的北京話,到天安門的遊客根本看不出我們不是北京人,賣冷飲的叫喊「三毛冰棍,冰棍三毛。」等遊客拿到手裏後我們卻要兩元錢。遊客不給錢我們就說是三毛牌冰棍賣兩元錢一根。遊客再不給錢我們就打人了。照相的用20元的相機和5元的膠卷給人照相,說是快照兩元一張給您照一套。等照完了卻跟人家說,您這一套70元錢,給您膠卷您自己洗去。要叫我們洗的話每張再加10元。遊客當然不給錢,這時我們就幾個人圍逼其給錢,如再不給錢就動手打人了。說是賣「冷飲」、「照相」,其實明搶一樣。
我們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天安門值勤警察就不管嗎,當然要管,不過是這樣的管法,他們要我們每人每天交他們30元錢,還讓我們幫他們抓「大功」。天安門警察告訴我們:「看到有喊『法輪大法好』和打橫幅標語的『大功』你們就打他們,揪住頭髮別讓他們跑掉,然後把他們交給我們。」我們在打這些「大功」的過程中還搶他們的錢。我們在天安門廣場行騙,做惡,搶錢,打人,警察們根本不管,看見裝看不見。如果被打的遊客報警或直接求救於他們,他們也把我們抓進警車帶到天安門派出所,可是等到晚上和其他人員一塊往別的地方送的時候,在半路上打開車門,一句話「還不快滾」就把我們放了。結果我們第二天到天安門廣場還接著幹。
這都是我以前幹的壞事,我已經知錯了,我把它講出來就說明我以後絕不會再幹了。我現在明白了警察叫我們抓的「大功」其實就是大法弟子。他(她)們都是好人,都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搶他(她)們錢也不說甚麼,經我們這夥人抓、打的大法弟子近千人不止,他(她)們都說這同樣幾句話:「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是犯錯誤的。你們是在做惡事是要遭惡報的。」當時我們並沒有在意,也不在乎。可是2001年以後我們同伙中有出車禍的,有得病的,有家中出事的。特別是我大病一場險些要了命,也花光了家中積蓄。在家鄉養病期間,知道我所做所為的家中老人多次和我說:「這是你做惡事的報應,老天爺給你留條命已經是對你的照應了,以後可千萬不要做壞事了,要重走新路啊。」後來又有人給我講了法輪功是怎麼回事,講了善惡有報的道理,我明白了,真的明白了,以後我不會做壞事了。
我現在仍在北京打工,但幹的是正經工作,憑自己的勞動掙錢吃飯。每當想起過去幹的壞事真的很後悔,很想幹點甚麼事挽回損失。最近有人給我介紹了《九評共產黨》,只可惜我還沒有看過這本書。我過去在天安門廣場做惡肯定是壞人,那指使、幫助我們做惡的天安門警察是甚麼人哪,只能說是惡警吧,而天安門公安分局是共產黨的「先進分局」,那共產黨是甚麼黨哪,只能說是惡黨、邪黨吧。我也在路邊的電線桿上看到了「法輪大法學會公告」,知道對邪惡的審判越來越近了。我曾經勸過我的同伙不要做惡了,可是他們不聽,仍在天安門廣場做惡。在此,我再勸目前還在天安門廣場做惡的行騙者、惡警們一句,如果我重病一場是因為我做壞事遭了惡報,可是又因為我還有善心在,老天爺給我留了條命的話,你們要是再不聽勸,到了一切都報的時候,老天爺還能給你們留條命嗎?難說了吧。
一個做過壞事願意改過的在京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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