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惡黨無理迫害大法後,劉伯昌聽信了電視上散播的彌天大謊,他非常仇視大法,見到真象傳單就撕,而且還自己寫誹謗大法的標語貼出去,罵大法,罵師父,兇相畢露,對大法的敵視使他的五官都走了型。
今年9月,敖其鎮政府的貪官,為躲避紀檢委查賬,怕他們的惡行曝光,就將稅收帳本盜走。(後來,兩麻袋帳本在廁所裏發現,並已打撈上來,是各個村子五年來的稅收賬本)。為轉移視線,貪官與敖其鎮派出所惡警相互勾結,在現場放了大法光碟、真象資料及「九評」等,以藉此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完成惡黨下達的必須抓一個人(法輪功和刑事犯都行)的指標。貪官和惡警仗著有邪黨撐腰,就說是大法弟子做的,以此達到開脫自己罪行、迫害大法弟子的目的。
2005年9月7日下午兩點多,惡警到大法弟子劉大志家裏,因劉伯昌的配合,大法書籍被強行搜走,劉大志被強行綁架。此時回娘家的妹妹(大法弟子)也在其父及惡人的配合下被綁架到派出所,說是核實情況。妹妹在派出所不配合惡人,兩小時後被釋放。當時惡警在劉家抓人的時候,欺騙劉父說將孩子帶走,教育教育就放回。劉父相信了他們的話,結果惡人卻將劉大志送進了看守所。
9月7日抓人,直到9月9日下午惡人才給家屬送來拘留證,還揚言要判重刑。劉伯昌9月9日到派出所,孫洪斌所長說:「我5到7天就給你兒子接回來。光那些書(指大法書籍)就夠判兩年勞教。」又對大志妹妹說,「別找人了,十一之前放人,我不會像那些壞人一樣判他3、2年的」。
9月16日,劉父第二次去派出所要人。孫洪斌說要錢,得給3000--5000元,還說不是他要,是上邊要。
9月19日,劉父再次去派出所要人,孫洪斌:「大志是好人我知道,我管不了,你去找郊區分局的李萬義。」當天劉父就去找了,李說:「我給大志定18天拘留,我的權限只能再押四天,挺同情你們的,把卷宗拿回來不用勞教了,回當地開個證明,說大志沒散發真象資料就完事了。」於是劉父又回到鎮派出所要開證明,孫洪斌說,那是廢紙,沒有用,並讓他21日去聽消息。
9月22日,劉父去找孫洪斌,孫推說23日聽準信。23日劉父去了,孫這次說,這事我辦不了,你找李萬義。26日,劉父去分局要人,李萬義說給5000元錢就放人。無奈,劉父借了錢第二天送給李萬義。28日,李萬義說有人舉報,將錢又返還給劉父。
9月29日,劉父到佳木斯610辦公室找陳萬友。陳說,五個局長決定的,給劉大志勞教一年,找誰也沒用。
10月10日,劉父又到市法制科要人,主任李某讓他去找辦案單位重報案卷。當日劉父找到敖其鎮派出所,孫洪斌推脫說公章不在,讓他第二天再去。第二天孫給劉父開了一個證明,寫的是劉大志父親舉報,配合收書。大志是家裏主要勞動力,申請取保候審。當日劉父拿著這個證明到市法制科找李主任,他說這個證明不好使,必須是市國保大隊和郊區國保大隊的證明才好使。劉父回頭去找郊區分局的李萬義,李卻不見他。
10月5日,家屬去找李萬義要人時,李說,人家就認錢,你們學真善忍的,忍了吧,先拿1000元錢吃飯。家人要人心切,13日,家屬通過中間人給分局國保大隊5000元錢。當時他們說10月18日放人。
10月17日,劉大志被送進佳木斯勞教所。
劉父多年來一直反對家人修煉。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不殺人,沒放火,不打麻將,不跳舞,沒有任何不良嗜好,更不會做壞事。在××黨的眼裏怎麼就成了罪犯了呢?這點他也想不通。邪惡誘騙劉父在他們後補的拘留證和搜查證上簽字。由於家裏農活繁重,沉重的稅賦致使家裏欠了巨額外債。一個多月來,60多歲的老人奔波於派出所、分局、市局之間,遭受欺騙、恐嚇、勒索,加上著急上火,體重減了26斤。他求助於律師,律師說誰也不敢接法輪功的案子。惡警以勞教大志相要挾,劉伯昌無奈的將幾乎一年的收入都給了他們,至今也沒見到大志人影。而且惡人還不讓他對外人說,不許曝光。
經過這一個多月的波折,劉伯昌徹底看透了到底誰好誰壞,看清了中共除了欺騙恐嚇還是欺騙恐嚇,認清了中共惡黨的本質。他對於自己過去受惡黨謊言欺騙所做出的蠢事和說的誹謗大法的話深深的懺悔,他願意用行動彌補自己的罪過。同時劉伯昌也希望所有的大法弟子的家屬不要像他一樣輕信邪惡的謊言,站在正義的一方,衛護自己的家人,不再上邪惡的當。
劉伯昌一家認為,自己的遭遇再次證明了一個真理,共產惡黨的任何承諾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證都不能兌現。在它們的眼裏,除了錢是真的,沒有一樣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