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刻要求自己要正,與接觸的人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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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我是1995年得法的,到1999年7.20這段時間裏。和所有修煉人一樣,我親身體驗到了師父在講法中講的修煉要過的關、難,消業和去執著心的事。比起其他的修煉人,雖然我修煉的不太好,但我對大法有一顆深信不疑的心。

1999年大法剛開始受迫害時,在7月19日晚上10點我和老伴買了去北京的車票在等車時被警察非法抓到了派出所。那時不知道甚麼叫「講真象」,但是我們煉功後的身體健康和師父講的法在我們身上的體現、變化,我們對他們講,叫他們看。鎮各派出所的警察和上邊來幫忙的公安局的每一個人,我們都跟他們講一遍。當時他們對我們說,寫個不練了,也不要上北京去,就放你們回去,回家煉去吧,沒有人管。我當時想:師父教我們修煉的是「真善忍」,我怎麼能說假話呢?我對他們說,我不能說假話,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能說我不煉了。到7月22日下午3點,他們讓我們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電視。我告訴他們這不是真的,這全是假的。到晚上他們又叫我們寫,我和老伴商量,就讓他們寫我們永遠都不學電視上宣傳的那一套,就這一句話(不能有一個誹謗大法的字,否則我們不簽名)。23日上午就讓我們回家了。當時我還很高興,後來我才認識到當時那顆心很骯髒(向邪惡變相妥協)。

我一共四次去北京上訪。第一次是2000年7月13日,我到了北京,獨自去了信訪局。我快到信訪局門口時,看見十來個便衣和五六個有老有少的人在說甚麼。其中有兩個便衣過來了,問我:你是煉法輪功的嗎?我說:是;又問:你是從哪裏來的?我說:我從哪裏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來幹甚麼來了。便衣就喊那邊幾個女的,你們聽,看人家說得多好。便衣說:那你說說你是幹甚麼來了(還給我一個馬札讓我坐下)。我就給他們講了半個鐘頭的真象,有幾個學員要走,他們不讓她們走。我對便衣說:讓他們走吧。

他們走了之後,我繼續講真象。講完後,便衣對我說:你走吧。我說:我不走,我要到信訪局裏和接待信訪的人講一講,讓他們向中央反映一下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們說:你快走吧!你進去也沒人給你反映,會把你抓起來的。那個警察還把我送到路的另一邊。我就這樣順利返回來了。

2000年10月1日,我和三個同修一起去北京。有人怕心太重來回亂走,我為了找他們也沒有站出來證實法。2000年11月27日,我們有四個人去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附近,我和另一名學員把兩米長的「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掛在一棵小樹上。當時,在金水橋的西南角有一輛警車,警車上坐著許多警察,我掛條幅的地方離警車只有四五米。掛完條幅後,我便坐車回來了。

2001年元旦,我獨自一人去了天安門廣場,在廣場發真象資料,被惡人抓住,送上了警車。我上了車,一個惡警正在毒打一個大法學員。我喊不許打人,他說:你越喊我打得越狠。我還喊,他說你再喊我就打你。後來警察把我送到了南城郊的看守所,我不報姓名、地址,並絕食。那天有許多大法學員絕食。到了第六天,我被叫了出來(還有八個大法學員),說要把我們送到天津。到了車上就沒人管了,到了天津我們就各自回家了。

2001年1月17日,我和丈夫在街上發傳單,因惡人舉報,我被非法抓到了派出所。他們問我姓名地址,我全不回答他們。到了下午六點,一個值班的領導和我談話,我就開始和他講真象,一直講到九點多,最後他明白了(後來我給他資料他就看)。第二天不法人員把我送到了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在看守所裏我給犯人講真象,她們好幾個人圍著聽。第三天,值班的領導問我幾天沒吃飯了,我說三天了,他說明天再不吃飯就灌食。我嚴厲的對他說:你不敢。到了第五天,他們就把我送回來了。

2001年10月10日,公安局非法抄了我家,搶走好多資料、現金、存摺,並把我和丈夫抓了起來。我們絕食抗議,不配合邪惡。他們說:是某某把你供出來了,你為甚麼不說說他的情況。我說:任何人都可以說我,但我不可以說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他們問:怎麼包括你自己?我說你問我的名字我都不回答你,你想知道的我都不回答。他們問為甚麼?因為我是真正的大法弟子,我不會配合邪惡的。他們甚麼也問不出來,就把我送看守所。 到看守所,那個所長認識我,拒收。第三天,他們就把我們送回了家。

2002年11月3日(十六大前夕)夜裏11點多,公安局騙我們說查戶口,我們開了門。他們闖進來便把我們抓起來了,非法抄了家,搶走複印機和資料。我絕食抗議,在派出所呆了五天,後來不法人員又把我們送洗腦班。到洗腦班第二天,市610主任找我叫我吃飯。我提出三個條件:一不跟我說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話;二不許讓我看聽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和漫畫;三不許跟我講不學了、不煉了的話。如果你想說,那咱就一起學《轉法輪》。她說:你三個條件我全答應,你吃飯吧。我說:你說話算數?她說:算!我就吃飯了。

當時我有一顆心,就是想看一看洗腦班到底怎麼邪惡,這一念被邪惡鑽了空子,雖然答應我三個條件,但一直看著我不讓我出來。我真的看到了洗腦班的情況。一個學員正念走了出去;一個學員檢查身體時,查出有肝炎症狀,馬上把他放了。後來只剩我們倆沒放,他們甚麼也不和我們談。我們幾次找610頭目,她也不來。又呆了一個月,到了2003年1月14日610的副頭目來了。我問他:你們不讓我們走,到底想達到甚麼目地?他說:你要寫個不練了就放你走。我說:你說甚麼?咱們有言在先,不談這個,你要說這個,那我明天就走。動了回去這一念 ,第二天晚上吃完飯就真的回來了。

2003年6月10日我在街上發傳單,被非法抓入了派出所。傳單的內容是公審江澤民,派出所的人全看了。我絕食抗議,不配合邪惡,不答任何口供。後來公安局一科的科長認出了我,這個傢伙很邪,又把我劫持到看守所。這次到看守所很多人都認識我,我又和他們講真象。他們天天催公安局放我,公安局就是不肯放。第七天,我讓他們簽字,如果不放我,我出了問題,由公安局負責。第八天,公安局還不放,看守所非要到醫院給我輸液。第十天,公安局把我接了回去。

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走了過來,我時時記得師父講過一正壓百邪。我時刻都要求我自己一定要正,我只要接觸他們(被邪惡利用的),就和他們講真象。現在有的人,我給他看師父的法及真象資料。

我一個小學文化水平寫得不好,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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