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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評「大馬佛總」的「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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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馬來西亞佛教總會日前發表一項聲明,稱「堅決反對」法輪功使用佛教專用名詞。此聲明無知且無理。

牛頓發現了微積分和經典力學,難道愛因斯坦就不能用微積分創立廣義相對論嗎?婆羅門教中早就提到輪迴轉世和神通,難道釋迦佛祖就不能講輪迴轉世和神通了嗎?猶太教裏記錄了先知的言論,難道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反而不能提先知的言論嗎?以「大馬佛總」的邏輯,難道牛頓的後學應該指責愛因斯坦「引起混淆」、「擾亂視聽」?難道婆羅門教徒應該指責釋迦佛祖利用婆羅門教「達到本身的目地」,貶低婆羅門教的「形像與尊嚴」?難道猶太教徒應該指責耶穌在「招搖惑眾」?

法輪功明確指出自己不是佛教,而佛教只是佛法真理的一部份。釋迦、耶穌等偉大的覺者們的教導都是對真理和真象的認識,但真理和真象並不是他們的創造。誰能說看到太陽的人創造了太陽?誰能說看到太陽的人可以禁止別人談論太陽?而宗教不過是後人在人間組成的政治形式而已,更代表不了覺者。連覺者都不會壟斷真理和真象,可是「大馬佛總」居然無知的以為真理和真象成了他們的「知識產權」。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難道一個人自稱是哥倫布的後代就可以宣稱整個美國都是他們自家的嗎?

「大馬佛總」還以「中國政府已經將法輪功列為×教」為由對法輪功進行攻擊。難道你們不知道,當年耶穌在耶路撒冷傳道時,也曾被猶太教的上層人士誣陷,並被當時的羅馬政權釘死在十字架上嗎?難道你們不知道,佛教也曾經遭到幾次大的法難,受到當權者的迫害嗎?你們引用一個無神論政黨的獨裁者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自己的論據,這就是你們的「充足的」「立場理由」嗎?

希望「大馬佛總」有起碼的自知之明。你們代表不了佛祖,你們更無權把佛祖教導的真理和真象當成自己的財產,以偏狹的妒嫉去詆毀一個傳播真理、福益眾生的信仰。也希望你們有起碼的良知,不要以所謂的「不關係到人權與包容心的問題」為藉口而不分善惡,血口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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