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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中領館剝奪我們夫妻倆護照權的事實經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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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7日】我叫凌春旺,今年72歲,我的妻子叫羅潤秀,今年66歲。原來在國內80年代末自己有點技術,辦了一個汽車修理廠,也曾經賺了不少錢。這些錢也惹來不少麻煩,後來,年紀大了,廠裏事務交給姪兒管,被他把所有的錢、甚至積蓄都騙走了。還讓我欠了一身債。一氣之下身體氣垮了,96年還得了心臟病,大把大把吃藥也沒有,我家住三樓,我得走半個小時,靠在牆邊大口大口喘氣,虛汗淋淋,痛苦至極。老伴也為此事更加深了對我幾十年的成見,認為我信外人而不信兒子,加上忍受不了我的脾氣,也與我分居了。

96年中,在澳洲的大兒子鼓勵我們到澳洲來,當時害怕身體不行,讓老伴先去。她有幸在到達後十幾天就見到師父第二次來悉尼講法,便開始學煉法輪功。她說,一次在陽台打坐,感覺胸口的怨憤,一塊沉甸甸的東西被端走了。人也精神開朗多了,身體也好了。三個月後,我帶上十幾公斤的藥,從中國來到澳洲。聽他們講法輪功的神奇,我想試試吧。一煉功,幾十年沒有斷過的香煙、酒就戒掉了。一天,兒子陪我們去南山玩,爬山時發現體力比原來好多了,也不喘氣了。回家後,我把那十幾公斤的藥扔了。吃了幾年藥,心臟一點不見好,煉法輪功兩個月就好了。

兒媳婦為了讓我們安心學法煉功,幫我們辦理了過橋簽證。我們於2001年7月底到悉尼中領館辦理護照更新,因為我們夫婦倆護照的到期日是2001年8月18日。櫃台的工作人員說讓我們三天後來取。但三天後,當我們去領館取護照時,一位領事把我們帶到二樓的一個會議室,問我們煉法輪功嗎?為甚麼要到領館前抗議?我們告訴他煉功後受益的情況,又告訴他國內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他說:「你們沒有親眼見到,沒有殘酷鎮壓。」我們告訴他澳洲公民戴志珍的先生就被中國警察迫害死了。他又說:「國內現在煉法輪功是非法的,作為中國公民就要遵守中國法律。你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不到領館抗議才能給延期護照。」我們沒有答應。他把我們的護照沒收,就讓我們走了。

這幾年,沒有護照我們也不能回中國探望那邊的兒子們。好幾次我們一再登門要求更新護照,中領館都要我們寫保證。到2003年底,他們才把早已過期的護照還給我們。今年5月份澳洲移民局要求我們體檢,但體檢需要有效護照,我們又一次到領館要求更新護照,但他們還是要我們寫保證,不寫就不給辦理。每次到領館,都要兒子或兒媳請假陪我們去,造成很多不便。

目前,中國公民只因為修煉讓人身心健康的法輪功就被剝奪了護照權的事情在至少18個國家發生。我們呼籲聯合國,各國政府能夠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幫助停止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澳大利亞悉尼學員凌春旺、羅潤秀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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