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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富裕縣大法弟子張麗芳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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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30日】我叫張麗芳,女,41歲,大法弟子。家住黑龍江省富裕縣桂花小區17單元601室。

我於2003年12月8日5點30分左右在外出回到家時被富裕縣公安局鐵東派出所副所長李國輝、姜峰、王哲偉綁架,同時我丈夫柏永海也被綁架。我在鐵東派出所被非法拘禁, 9日下午4點多惡警把我送到富裕縣看守所關進鐵籠繼續迫害(拘留證上的日期是2003年12月9日),我拒絕簽字。

9日晚至10日11點多由鐵東派出所的警察審訊,然後刑警隊的副隊長胡方文和董偉開始對我進行刑訊逼供,12日下午4點多方將我送進看守所的監號(整個刑訊逼供過程另有詳述)。

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長達四個月之久,到了2004年4月5日,他們對我和曾鳳蓮、劉豔波非法下了逮捕證,我拒絕簽字。7月2日檢察院起訴科的科長牛豔紅、檢察員富武(大多時間不在場),對我進行了非法訊問。(整整7個月的迫害我將另文詳述)

這7個月的迫害使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和摧殘,健康沒有保證,甚至發生生命危險。

我於5月中旬開始子宮流血,到了7月初(已流了50多天),越流越多。7月5日我向看守所提出看醫生。7月5日上午由看守所副所長劉建春、一名女警和一名留用男犯人將我送到富裕縣人民醫院,做了超聲波檢查。檢查報告上寫(大意):1、考慮子宮內膜增厚1.8cm,有光團。2、子宮左側腫。醫生決定做刮宮術,當時我拒絕刮宮,被醫生關月梅連拉帶勸拉進手術室。進手術室前我渾身無力,站立困難。我蹲在地上要求見到劉所長,女警沒給我叫,就這樣我在流血50多天,身體極度虛弱,又沒做任何檢查(除B超外)又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迫做了刮宮術。在手術過程中我疼痛不堪。我的身體在流血,我的心也在流血!大法弟子的生命就這樣無辜的被踐踏著!

術後的我不能行走,看守所來車將我接回監號。回到監號我腰疼、小腹疼,上半身大汗淋漓,下半身冷若踏冰,兩腿麻木,子宮仍是流血不止。我極度虛弱,水喝不下,飯也吃不下。看守所的楊軍、劉建春十分害怕(因2002年7月有兩名大法弟子張曉春和王寶憲被迫害致死,明慧網上有報導)。他們將我的情況反映給主管局長袁平,決定於7月6日下午將我由家人保出。但看守所到檢察院辦手續時,卻找不到起訴科的科長牛豔紅。我已支撐不住,虛脫、頭痛、怕光、厭食。看守所怕我死在那裏,於6日晚又將袁平副局長找到看守所。袁平給檢察院打電話,檢察長答應7日早8點牛豔紅到看守所辦手續,但到了7日上午約11點牛豔紅才來到看守所。這時我已虛弱得穿衣服都很困難了,家人接我心切被迫交了五千元錢才把我接出。

家人準備將我送進縣醫院治療,但那家醫院讓我心有餘悸。我便由家人送往精神病院的婦科檢查,但已是中午各項檢查做不了。我實在支撐不住便要求家人送我回家休息。因我家住6樓,上樓困難,所以丈夫將我送到娘家住了幾天。我雖然身體還在流血,虛弱無力,腰腹疼痛,但回到親人身邊,使我一天比一天精神,能喝水和米湯了。

我丈夫和我同時被非法拘留,他於2004年1月6日被釋放。他所在的齊齊哈爾電業局,拉哈高壓局富強變電所開大會、小會要開除他,原因是他被拘留影響了單位的所謂的先進名譽。他的同事因得不到獎金對他進行指責、發牢騷。丈夫因被拘留迫害和對我的擔心,心裏承受很大,一段時間精神緊張,再加上面臨失去工作,精神幾近崩潰,不敢去看守所給我存錢和生活用品,進進出出由妹夫陪在身邊。最後丈夫工作雖然保住了,但獎金全免,由原來的值班長降為班員,各種福利不給,二個月不給開工資。更為雪上加霜的是女兒承受不住接二連三的打擊患上了嚴重的面癱,嘴歪不能合,打針、針灸、喝湯藥,一個健康、活潑的女孩被折磨成了面黃肌瘦的「小可憐」。由於我弟弟張立林也和我同時被抓,被判勞動教養一年,現在雙合勞教所遭受迫害。弟媳為了讓他回來花光了家裏的積蓄,又借了外債共4-5萬元「疏通」610、公安局、市縣有關部門,但張立林到現在也沒回來。我媽媽(大法弟子)和姪女、弟媳在一起生活,困難之多可想而知了。

從去年到現在僅我們一家直接經濟損失近10萬元。(不算被搶的電腦設備),這真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啊!面臨這樣的家境,我沒有經濟能力去醫院治病。答應家人去醫院治病是為了讓家人放心。我的身體是因為被迫害所致。我是大法弟子,只要恢復學法、煉功,我的身體定會很快康復。我的身體也確實在恢復,幾天後就不流血了,丈夫和女兒也有了笑臉,臉色也變得紅潤了。

但好景不長,丈夫一直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7月23日下午3點多檢察院的牛豔紅、富武來到我家,命令我穿上衣服(當時我穿的是背心、短褲臥床休息),跟她們到法院去一趟。並說「這沒甚麼商量的,已經對你仁至義盡了,你有病也給你取保了,還給了你16天的時間休息,你回來也不看病,能去也得去,不能去讓你家人拿擔架抬也得把你抬去。讓法院的人看看你,證明你沒跑。」我說證明我沒跑打個電話不就行了。她說「那不行」。我在無奈的情況下穿上衣服但不能穿鞋,因腿腳麻木行動困難,加上小腹右側至右肋下部疼痛,腰背痛,挪動幾步都很困難。牛豔紅等不耐煩了。她說你這樣上班了也到不了法院,她便和富武到樓下去等我了。我由弟媳、丈夫架著強挪到5樓便癱坐在樓道上。牛豔紅上樓來憤憤的說「無論你是主觀上不能去,還是客觀上不能去,你都拖不過去。二次傳喚你不到,你的取保就取消,5千元沒收,接下來就是再次取保或收監。」她的口氣大有將我置於死地的架勢。她還口口聲聲說辦案是有時限的。實際上從我被抓到目前沒有一件事符合法律程序,沒對我講過一點點法律,時限更談不上了。12月8日晚被抓,9日開的拘留證,到2004年4月5日下的逮捕證。7月2日檢察院才和我見面。我不知他們的所為是遵照哪家法律?!牛豔紅看我動彈不得,還施加壓力:「能不能去?叫個蹬三輪的,給一塊錢把你背去,你不能下樓,回來時是怎麼上的樓?讓你丈夫背!」我說:「他高血壓,心臟也不好,他哪能背動我?」她說:「那就簽字吧,這是第一次傳喚,星期一第二次傳喚,8點鐘你不到,就對你採取強制措施!」丈夫代我在傳喚書上送達的單子上簽了字,按了指印。她又對我丈夫說:「你是她丈夫,你有責任把她送到。」說完便揚長而去。

丈夫無心做飯、吃飯。丈夫和女兒一宿沒睡,第二天早晨精神抑鬱的上班去了。女兒直到8點還未起床,翻來覆去的。自從大法被迫害,我和其他大法弟子的家就從來沒安寧過。2001年我被送到勞教所迫害,2002年初回來,這次又被迫害7個月,剛剛喘口氣,它們又逼上來了。難道這就是江澤民的人權最好時期的表現嗎?實質上這正是江澤民犯下群體滅絕罪的又一樁罪證!我要向全社會揭露江氏集團及幫兇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向全世界揭露江氏政府粉飾的人權最好時期的本來面目,向所有世人講明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省、市人民檢察院舉報富裕縣公檢法迫害大法弟子,貪贓枉法的犯罪事實,向追查國際舉報富裕縣公檢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實。

7月24日我趁丈夫上班,女兒不在家時,拖著麻木的雙腿離開了家。我不願丈夫和女兒眼睜睜的看著我被邪惡的幫兇再次從家中抓走,我的健康和安全沒有任何保障。我被迫離家,純屬江氏邪惡的迫害,我要制止這場迫害,我相信正義必定戰勝邪惡。現在我為丈夫、女兒及所有的家人擔心!我不知他們還有多大能力再次承受親人分離的打擊!我不知道富裕縣公安局、檢察院對我的家人還要怎樣加害?

為此,我懇請「追查國際」對此迫害事件立案調查,並請國外大法弟子聲援。富裕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有關責任單位、個人電話號碼,「法網恢恢」已記錄在案。

同時,我請正義之士向有關責任單位及個人及我的律師轉達我的嚴正態度:信仰「真善忍」無罪,大法弟子無罪。幾年來大法弟子以最大善念去揭露這場迫害,制止這場迫害,是為了使包括「公檢法」在內的所有世人明白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本質。而富裕縣公檢法部門的很多人都還執迷不悟,執法犯法,繼續充當邪惡的幫兇。他們對我、我丈夫、女兒及所有家人的任何迫害將負全部法律責任。我正在著手寫訴狀,控告他們對大法弟子迫害的所有犯罪行為。如果有關單位人員能懸崖勒馬,結束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無罪釋放我和看守所中的大法弟子曾鳳蓮(宅電:0452-3060110 丈夫:大法弟子左德秀)、劉豔波(宅電:0452-8516399 丈夫:大法弟子王紹輝)、郭景山(妻子:大法弟子紹玉華,在富裕縣工商局工作),那是他們贖罪的表現。我將考慮回富裕,否則我將一路上訪,直至將富裕縣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責任單位及個人送上法庭,大法弟子必定會無罪釋放,那時對於迫害者來說就沒有任何機會可言了。

富裕縣公安局
局長:劉文富
副局長:李紅革(主抓迫害法輪功,靠迫害法輪功起家,非法阻止律師馬淑紅依法會見張麗芳)
副局長:袁平(主抓看守所工作)
鐵東派出所
所長:袁俊偉
副所長:李國輝、郭景章
警察:郭仁才、王哲偉
檢察院
院長、副院長:姓名不詳
起訴科科長:牛豔紅(女)
檢察員:富武
鐵東刑警中隊
副隊長:胡方文(此人開始很邪惡,後通過大法弟子講真象有所收斂,不知是否真的明白真象)
董偉:十分邪惡,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謗佛、謗法。
(此二人因參與此次迫害立了三等功)
法院院長、副院長、刑廳廳長姓名不詳。

舉報人:大法弟子 張麗芳 200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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