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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王敏霞一家四人因堅持信仰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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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日】我叫王敏霞,今年47歲,96年3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我沒有修煉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心肺病、風濕症、十二指腸潰瘍、血小板減少、神經衰弱、腦神經痛等多種病症。修煉大法後我身體原有的多種疾病都逐漸消失,身體發生巨大的變化。在身心上,我感到師尊把我從死亡地獄中撈上來,將我洗淨……返回到我們的美好家園。

我的大女兒修煉大法後,身體發生很神奇的變化,她從出生後因電吸小腦神經損壞、四肢不便、說話語言不清。修煉大法後,8年沒有進醫院、吃藥。尤其是沒有上過學,但是大法寶書本本都能通讀下來。現在無論走路、語言都在發生著變化,生活能正常自理。這些都是大法的神奇體現,是師尊給我們的第二次生命。

二女兒原來經常消化不良、扁桃體炎、感冒等,修煉得法後多種疾病全無,8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身體非常好。

然而,在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禁止學法煉功,還用謊言誣陷大法,我心裏感到這是對大法不公、對師父的不公,因此我決定7月21日晚上帶兩個女兒去長春上訪,我們在外面蹲了一天一夜,惡警把我們四五個人連拉帶拽拉到警校,在太陽光下曝曬,不允許我們上廁所,打罵我們、用水車澆大法弟子。第二天放回家,從此街道、派出所就不斷的騷擾我們,干擾我們的正常生活及修煉。

2000年正月初八我與母親進京上訪,到信訪辦後,我們被抓到駐京辦,他們把我們用扣子扣在暖氣上,坐在地下三天三夜,不准說話,晚上不准上廁所,咳嗽都不允許,而且把我們身上帶的500元錢搜刮走,沒有任何票據。在返回吉林的火車上,他們把我和九名大法弟子用手扣子串在一起,把我的手放在茶桌上,車開動,我的手扣子很緊(手扣子勒處三個月都不過血麻木)。同修要求換一下,惡警惡狠狠的說:「不允許換。」

我們被送到派出所拘留15天,又直接送洗腦班,交辦班飯費300元錢,班後還得寫保證書不許煉功,不然繼續送,派出所和街道勒索的錢1400元,辦班後每人交1000元,不然不放回家。

在2003年5月30日,因為我妹妹做大法資料被惡警們抓走了,然後它們又非法抓捕我,把我家中的師父法像、錄音帶二套、影碟機、身份證兩份都搜走了,原有的最低保證金不給了,現在我們一家4口人,我和母親領著二個女兒流離在外。

我們修煉的這條路誰也阻擋不了,永遠跟隨師尊走到最後,返回美好的家,做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抓緊時間做好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彌補以前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語言和行為。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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