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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法弟子家屬的控訴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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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9日】我丈夫陳義芳因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而被四川射洪縣金華派出所拘留,隨後被勞教2年,現關押在四川綿陽市勞教所六大隊二中隊。他從來都沒有做過一件壞事,不論在何處與人相處,個個都說他是好人。被判勞教後,凡是認識他的人都為此抱不平:這麼好的人,怎麼會被送去勞教?事後金華派出所的人多次到我家用萬能鑰匙將我們的門打開,進行非法「翻天覆地」式的抄家,並將73歲的年邁的老母親叫到派出所進行折騰。

丈夫出事,我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在四川省梓潼縣做節能灶芯生意,由於產品說明書的最底空白處寫上了「真、善、忍」,「請善良的人們心中牢記真、善、忍這三個字,你和你的家人將有美好的未來」這些話。我被梓潼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警察強行逼我簽字──材料上這樣寫的「產品說明書中,內含法輪功宣傳資料真、善、忍」。我說:「真、善、忍」沒有錯。「你不要嘴硬了,法輪功就是宣傳這個的,你不知道?」那個時候我才明白真、善、忍在他們的眼裏也是錯的,但他們強迫我簽字,因為我從未經歷過進公安局被人軟硬盤問,在他們的各種手段下,本人被迫簽了字。在此聲明這些簽字不算數,作廢。

15天剛滿,金華派出所又「專車」來梓潼「接」我回金華,又是軟硬盤問,硬要將我拉入法輪功之中,我說我真的沒煉,但因為我沒有配合他們的盤問,他們又將我關進了射洪縣拘留所7天。家中只剩下一位年邁的老母親和一個四歲的女兒。我在拘留所從鐵窗縫中見到了丈夫,他已經被折磨得皮包骨了,兩個眼睛深深的凹進去。因為母親和孩子無人照顧(因家中再沒有其他的親人)我又一次在他們亂寫的資料上簽了字,警察並罰一千元才讓我回家,「取保候審」。在此聲明在金華的簽字也是被迫的,並非自己真意,宣布作廢。

因為女兒、女婿都被關進了公安局,年邁的老母親承受不了這樣的迫害和精神打擊及體力上的折磨,如果我們沒出事,外孫女上幼兒園就不會讓母親每天4次來回去接送,就不會讓母親半夜還在給外孫女洗衣服,清早起來給外孫女煮飯,年邁的 73歲的老人每天奔波於買菜、煮飯、洗碗、洗衣服、接送外孫女的繁重家務之中,為了保我出來,母親到處去借錢。我出來後母親就累倒下了,隨後進了醫院直到去世。我母親本來不會這麼快就走的,凡是四川省梓潼縣和射洪縣拘留所、金華鎮派出所所有迫害我與我丈夫的人都是害死我母親的罪人、兇手。金華派出所范登朝(手機:13882585780)多次逼我簽字;金華派出所楊周(手機:13038227588)多次非法抄我家。其他的人不知道姓名和電話,但他們違背天理,傷害好人,善惡終有報。

丈夫被關勞教所,母親去世,自己沒有固定工作,帶著一個4歲半的女兒艱辛的挺下來,忍、忍、忍!再忍!怕丈夫承受不了,母親於2004年2月26日去世的消息至今沒有告訴他。他老家湖南,湖南的父親從山上摔下來,大小便失禁,上面還有爺爺、奶奶、媽媽,一個大家庭就只有他一個兒子,需要我們掙錢寄回去孝敬、治療傷勢,可如今好人被關,家庭破裂,所有的親人都為之傷心、悲痛,這樣的日子何時了結?蒼天有眼,請懲罰那些惡人吧!

聲明人:譚玉芹
200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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