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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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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4日】我是遼寧省錦州市一名大法弟子,在1996年3月15日我喜得大法,學法煉功一個月以後,我淋巴癌術後的痛苦全部消失,使我深感大法的神奇,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更令人高興的是修煉心性以後,我的家庭變得幸福祥和,生活充滿歡樂。然而1999年7月20日,突然間鋪天蓋地「文革式」的打壓迫害開始了,至今已歷時四年了。我把我所經受的迫害跟大家說一說。

2000年5月13日,我懷著一顆相信政府的心去北京上訪。想告訴他們大法是被冤枉的,電視報導是歪曲事實的。在火車站我被巡警三大隊查出,送進拘留所。14天後由街道接回並罰款1000元(後來要回)。從那時起,街道沈主任密令一鄰居整天監視我在不在家。

2000年7月我正在電話亭工作,片警蔣衛民與我丈夫同車而來。對我說:「你這兩天哪也別去,星期一送你去學習班。」又回頭對我丈夫說:「你給我看好她,人沒了我衝你要。」7月3日,警車開到我家將我送至太和區遼西駕駛培訓學校(二樓)強行洗腦。為了抗議他們的這種非法行為,一進門我就不吃不喝。在當天被送來的38名大法學員中,有許多是被騙來的。有一個叫王芳的同修,正在單位上班,說要跟她談會兒話,就給騙來了。有個叫龔素賢的同修,在家正在切菜做飯,說讓她去(街道)一趟,一會就回來,結果走出家門被汽車給拉到這來了。當我們問他們為甚麼騙人時,他們無話可說,掉頭就走。某單位一名會計從單位被強行拉來,因從其身上翻出一本大法書而遭到警察的推打。那名學員指問610姓李的警察:「你們違反了憲法,這是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我去告你們!」我們被鎖在各房間裏,聽到外面的聲音齊聲喊:「警察不許打人!」到了下午,這位女同修托著骨折的胳膊走進教室,「大家看到了吧,這是警察打的,我出去告他們。」後來,她被放了出去。

洗腦班強行播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下午讓我們討論。我們根據錄像情節,說:「4•25在中南海(實際上是去中南海附近的中央信訪辦)道路上行人車輛暢通無阻,怎麼能說擾亂社會秩序呢?」凌河區政法委書記李××說:「上邊讓你怎麼說,你們別說你們的理,按照上邊的說。」我們說真話的權利被剝奪了。

第三天來了一位給我們上課的教授,張嘴就污辱大法。我們站起來,齊聲背誦「論語」。這人一看,急忙下台:「我不講了。」一邊擦汗一邊走。上課不成讓我們做廣播操,韓英、姚素春等很多大法學員堅決不做。警察李協江打電話找來警車,把三名男學員送入看守所。一星期後他們被放回。他們在看守所煉功被惡人用煙頭燒,盤腿時每條腿上站一個犯人。

姚素春被惡警叫到教室被毒打……

我們大部份學員開始絕食絕水抵制迫害。惡警把年齡最小的廉勛送進看守所,廉勛是在天津南開大學念書,只因修煉法輪功被學校連夜送回家。

每日上課我們就背「論語」。惡人賈寧超揪住兩位女學員往外拽,說:「你們兩個精神病,送精神病院。」絕食絕水第五天,大家一直抵制迫害,繼續齊背「論語」。惡警李協江氣急敗壞,不論男女老少,舉拳就打。把一名男學員揪頭髮拽出教室。拳頭打痛了,找來塑料瓶往頭上砸。我身邊的王芳頭上砸成雞蛋大的包,我也重重的挨了幾下,推撞中腿被桌椅碰青。

第六天,我們依然背法,警察挨個往外拽。在走廊裏讓我們面牆而站,全身貼牆,嘴都貼在牆上。大家背法不停。凌河區公安分局女警察用扇子猛抽打學員背部、頭部。學員楊秀華暈倒了(大家已經絕食六天)。

警察讓前來的家屬勸說,叫我們寫保證書。有位姓王的女學員(在廠裏還是勞模),婆婆一手拿著「敵敵畏」,一手拿著紙,讓兒媳寫保證書,並說:「你不寫,我就死在你面前。」學員王琢的後母跪在他跟前磕頭求他寫保證書,頭磕起了大包。一跪2個多小時;王東新的女兒才2歲多,哭啞了嗓子喊媽媽回家;戴平被媽媽和哥哥又踢又打。有一位老年學員(錦州港工人)絕食絕水中被警察灌了鹽水,胃裏像著火一樣難受。

洗腦班自7月3日─8月16日,歷時45天最終以失敗結束。辦班人數100人,有王英華、陸昆、楊琢、王東新、趙連英、陳建新、魯秀敏、戴平、劉立軍、李亞軍、邵金華、龔素賢、姚素春、韓英……等,有30人被刑拘,我也被送入第二看守所。孩子馬上就要去西安大學念書去了,在臨走之前想見我一面,卻被片警無理拒絕。孩子含淚踏上西去的列車。

家人交5000元,我寫了不進京上訪的保證,他們才把我放回。讓我簽字時,我看到上面寫著:干擾社會治安。我問片警:「是誰干擾誰?我看好好的電話亭,你們強拉我來,怎麼成我干擾?」片警連忙擺手說:「大姐別怨我,這是上邊定的。簽字,要不你這5000元咋給你。」

回來後我在綠色公司打工,派出所所長范×剛指使街道居委會張主任到我打工的地方看我是否在,我的正常生活時常被騷擾。他們還去我八十五歲的公婆家騷擾。八十五歲的人整天擔驚受怕。公公說:「這法輪(功)也不是現在煉的,幾年前不是好好的,現在怎麼了?」感到不理解。

2001年9月15日,我丈夫下班回家路經派出所,警察讓他捎來一張「傳訊通知單」,叫我去派出所。為免遭迫害我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2002年召開十六大前,派出所所長范×剛指使我丈夫單位,把我丈夫帶到保衛科,逼他馬上找我,不找就下崗。讓上大學的孩子回來,威逼恐嚇我丈夫隨從警察一行四人去我母親家、我妹妹家、我的親戚家找我。當親屬指問他們,誰讓來的時,他們說:上邊分局讓來的,要開十六大了,讓她去馬三家教養院幾天就回來。我們也是沒有辦法。父親聽後腦血栓舊病復發。

以上全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寫出來以揭露當地惡人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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