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3)有些西方人士有這樣的疑問: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政府的錯誤,為甚麼法輪功起訴江××個人?是不是在讓他下不來台?
黎中明:其實,這裏存在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
由於不同社會制度下生存的人,缺乏對於獨裁統治的深刻了解,是用善良的心態和純樸的思維去想像和看待制度和思維迥異的社會現象和事物的,因此會產生認識和理解事物的差異。
西方發達國家政體制度健全穩定,民選政府代表民意,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相互監督、制衡,權力限制,能夠相對有效的避免和妥善解決政府執政所遇到的問題。最近美國處理虐囚案、美國立法、司法機構處理前總統克林頓的桃色事件,就體現了這種政體機制的優勢,任何損害國家名譽、利益,侵害人權,甚至政府高層官員的不正當行為,都難以掩藏和逃避追究,都要負其應負之責。
中央集權性質的獨裁政權,則沒有了這一切束縛,搞詭計、玩陰謀,一切被最高權力者所控制。江××就是靠著手中的權力,肆意發動鎮壓,政策步步升級,強行推行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不管其出於極端的妒嫉也好,還是恐懼其地位受到威脅也好,其執意迫害法輪功的根本目地,還是為了萬無一失的獨裁地位。甚至選擇法輪功「開刀」,也是考慮到講「真善忍」修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七千多萬人不會對他真正構成威脅(不會暴力報復)。這種極端的邪惡,很多善良的西方人難以想像和理解。
程清:我想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事實上,執意鎮壓法輪功的就是江××本人,當時在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均不贊成鎮壓法輪功的情況下,江強行推翻政府決定,挾持整部國家機器,從政治、經濟、外交、司法、宣傳、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貫徹迫害法輪功,從國家機關、工礦企業、部隊、單位、學校、醫院、街道、鄉村等各個階層落實迫害法輪功,可以說,江××攪動了整個中國,全方位的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從這個角度上說,這場迫害實質上就是極端邪惡的獨裁者仇視「真善忍」的結果。
因此,法輪功學員直接對迫害元凶進行起訴,採用法律手段制止迫害,嚴懲凶犯,於情於理,於法於義,都是毫無異議的。當然,對於積極追隨江××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們,也在一些國家的法律訴訟中被訴,而其中已有三人被判處有罪。
4)訴江案會不會損害中美關係?
程清:所謂訴江「損害中美關係」之說,偷換了國家關係的內涵,把中美關係定義為江××和美國的關係,這樣對內可以煽動和欺騙國民,對外便於逃脫法律制裁。面對訴江案,中美兩國間的外交關係和經濟關係,一直被江氏集團用來作為對美國政府施加壓力,以促使美方採用行政干預方式中止訴江案的最大「籌碼」。
必須澄清的是,中美關係是中國人民和美國人民的關係,不是江××理解的其個人和美國政府之間的關係。中美關係是在中美兩國憲法和法律之下,通過正常渠道建立起來的符合兩國人民利益和國際關係準則的正常關係。
黎中明:江××幹了這麼多罪不可赦的大壞事,他代表不了中國政府,代表不了中國人民的利益,更代表不了中國的未來。江××是獨裁者,不是人民通過民選方式選出來的國家元首,他利用強權迫害法輪功更是強姦民意、違反憲法和法律的結果。
明慧網一篇文章中說的好,江××迫害和虐殺無辜民眾,他沒有殺人不償命、犯罪不承擔責任的特權,歷史不會豁免江××。
美國,自建國以來都是以維護自由、人權、社會公益為立國精神的,美國從二次大戰後也一直是維護國際準則、世界公德的典範,具有維護國際共同生存環境的領銜形像。美國所一直堅持的道義原則和法治精神,不應當被偷換了的概念和經濟利益的要挾所玷污。美國尚能適用法律手段起訴在任的總統,難道既非在任元首、更非美國總統,而且被控「群體滅絕罪」的元凶江××,還能有比美國總統更高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嗎?
程清:很久以來,西方力量一直試圖幫助中國,使之成為更文明開放、更健康合理、更符合民生根本、更能與世界公益準則同步的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員,但事實證明,其意識形態轉變的艱難程度,遠遠超過世界文明國家善良的願望。一個國家有其作為世界一員所應當承負的對國際社會的責任,中國如果由於江××這樣獨裁者的肆意妄為,而不能為了中國和世界各國生存發展的共同根本利益作一個好的國際準則的履行者,最終受到傷害的則是廣大的中國人民和國際社會。
黎中明:你說的很對。從實質意義上來說,中美關係根本而長遠的利益,應當包括美國在中國出現嚴重危害人權的巨大危機面前,從維護國際人權準則的考量出發,伸張正義,依法嚴懲人權罪犯,真正幫助中國改變人權現狀和國際形像,使中國走向真正的進步和發展。在這樣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兩國關係,才是健康的和符合兩國以及世界各國利益的。對於邪惡的讓步,無論對國家關係和國際社會,都將帶來損害。
把江××送上法庭,就是對「群體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行的最好表態,也是對國際人權準則、人類良知道義的最好維護。從中國的角度來說,回歸道德傳統和人類善良本性,重塑中華民族敬天知命、修心養德的純正文明,這才是中國真正的「站起來」,這才能使中華民族真正走向美好未來。
美國在法輪功問題上,不僅受到江氏集團用外交和經濟利益相威脅,也一直被江氏集團誣指為「反華勢力」,這一切不過都是江××用來逃脫不赦之罪、在國內欺騙愛國民眾、在國際舞台大上耍流氓的把戲。
程清:現在對於知道了法輪功真象,了解江氏一系列惡行和廣大良知未泯的中國民眾來說,雖然目前還在江氏高壓的陰影下,但並不等於心裏沒有一桿秤,他們在看、在期望,期望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在內,能夠遵照國際公認的法律和道義標準,對江××做出公正的審判。中國國內民間要求公審江××的民願不斷高漲,人心法庭、道義法庭的審判已經開始。
再縱觀世界各國,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及其追隨者的法律訴訟已有二十五例,他們被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罪起訴。其中江××本人已在包括美國在內的六個國家和地區被告上法庭。這種全球化的審江趨勢,已說明對於當今發生在世界一隅的中國的「群體滅絕」犯罪,已得到國際司法界、律師界和人權界的高度關注,並且,在對於此類犯罪必須受到法律懲罰和國際社會需共同制止的問題上已達成了共識。
黎中明:我想美國政府會清楚,對邪惡的讓步和妥協,是對美國精神的玷污,同時也會使邪惡更猖獗,危害整個世界,包括美國自身。當今,時值歷史的大義關頭,也是美國歷史的重要關頭,美國政府只有堅定秉持自己的立國精神和國際道義準則,作出對於中美和整個世界真正負責的抉擇,把江××送上法律的審判台,才會在所面臨的史無前例的良知迫害中,無愧在特殊歷史階段的偉大角色。
(明慧記者古安如採訪報導)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30/48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