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真象資料內容的幾點補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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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2日】看了《明慧週刊》121期《關於真象資料內容的幾點建議》認為很好,自己也有一些體會和幾點補充建議。

同修製作的真象資料有很多種,有的採用分期或連續報導的形式,但發的時候主要考慮覆蓋面,儘量避免重複發放,一般人只能看到一份或幾份,所以不同的真象資料可以有所不同,有所側重,但內容應儘量全面,突出重點,一些對世人毒害深的、世人關心的內容每期都應該有,如自焚疑案、殺人栽贓陷害、4.25真象、是否有政治目地等,不一定每期都選一樣的文章,可以選取不同的文章或不同的角度和側重點,還有就是被大陸嚴密封鎖的消息、新聞和內幕,如學員被迫害情況和迫害中採取的邪惡手段、轉化班內幕、國外的一些情況和發生的重大事件等。

真象資料的內容還應該結合整體的正法形式和正法情況,不同的時期應有所變化,增加一些新的內容或有所側重。除了同修提的具體建議外,建議真象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 對法輪大法的介紹

講真象的主要目地是救度眾生,同時能讓有緣人得法或為以後得法打下基礎。隨著正法的推進和大法弟子的不懈努力,正法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世人也越來越覺醒,接下來會有更多的人得法,「人們會主動來找你聽真象,人們會來主動的找你學功,這個事情馬上就會出現」,(《在2004年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既然這樣,我們講真象的內容應該增加一些對大法的簡單介紹,如功法的幾大特點,在世界的洪傳情況,煉功後的身心變化和受益等,不僅告訴世人我們是被迫害的,我們的信仰自由和人權遭到了踐踏,也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好在哪裏,像我們當年洪法一樣,引導更多的人得法。

2. 訴江案和法律方面的內容

中國人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對權力的崇拜、敬畏和盲從,而且普遍法律意識淡泊,不懂法律,對權大於法、利用權力為所欲為的現象聽之任之、麻木不仁或無可奈何,這給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提供了一個必須的土壤和環境,也是講真象中的一個很大的障礙,也是須要我們在講真象中破除的。目前的訴江案和其它的起訴案給我們在這方面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條件和機會,我們應該好好利用,真象資料中應多增加一些起訴案和法律方面的內容,告訴世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完全違反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以及中國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的,告訴世人江氏集團犯下的累累罪行和所觸犯的法律條款,告訴世人世界上正義的力量和呼聲,告訴世人行惡者的下場和善惡必報的天理。

對人直接講真象時也可以增加這方面的內容,同時可以舉些例子,如文革中「四人幫」的下場,前伊拉克總統薩達姆的被捕等。

大法弟子是個整體,訴江案和其它的起訴案雖然表面上是海外的弟子在做,我們國內的弟子也要配合好、利用好,起訴案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和干擾也與國內的弟子做的不足有關。

3. 當地邪惡場所、惡人惡行,當地大法弟子受迫害情況

在當地民眾中揭露當地邪惡起到的作用很大,有的同修有針對性的組織專門的材料在邪惡附近發放。除此之外,在平時的真象資料中也可以經常性的穿插一些當地或周邊地區邪惡場所、惡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給當地邪惡長期性、更大範圍曝光。

4. 突破網絡封鎖等了解真象的途徑和方法

真象資料中應包含一些突破信息封鎖的方法,讓世人親自和更多的了解真象,如無界漫遊、自由之門等破網軟件的獲取、使用方法、安全性介紹,代理服務器的使用,大法電台和美國之音等電台的收聽方法等。

個人認識,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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