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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勞教所惡警何強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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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日】何強,男,1956年出生,現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勞教所管理科任職,警號:2357033,辦公電話:0454-8891638,住宅電話:0454-8682333,郵編:154016,手機:13945455333。

因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臭名昭著的何強多次出現在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惡人榜」中,惡人榜編號:12169,14786,14078等。

何強當過兵,部隊轉業後曾在佳木斯市糧食局工作,利用私人關係調入佳木斯市勞教所後,曾任男隊中隊長、大隊長職務。1999年11月3日起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當時,何強任三大隊(男隊)大隊長職務,何唆使手下幹警及利用犯人殘酷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在零下20多度的天氣裏把法輪功學員弄到室外毒打後,用冰水澆凍(明慧網有過報導)。2001年春節前,何強調任七大隊(女隊)大隊長職務。何強自追隨江××迫害法輪功的四年多來,親自策劃、組織並實施了上千起殘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惡性案件,受害人為所有被非法關押過或正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數人精神失常,多人致傷致殘,已有湯紅、房翠芳、趙福蘭、王淑君、吳玲霞、尹玲、賈冬梅、門曉華等8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和賈永發、張長明、畢加新3名男性法輪功學員因遭受勞教所的殘害後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何強等邪惡之徒罪責難逃。

何強道德敗壞、品質惡劣、自私陰險,迫害善良無辜手段卑鄙,心狠手辣,毫無人性。何強不僅親自上陣酷刑折磨和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製作刷寫誣蔑法輪功的宣傳板、標語口號,還以工作業績和獎金與轉化率掛鉤為手段,指使慫恿其手下陳春玫、張小丹、祝鐵宏、於文斌、慕振娟、洪偉、王秀榮等惡警瘋狂犯罪,大肆用刑殘害法輪功學員,強行轉化,逼寫五書,還以減少刑期為誘餌,唆使脅迫犯人參與迫害,更是利用猶大動搖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信念,不斷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和錄像,不配合邪惡的法輪功學員經常遭受肉體折磨和精神迫害。

何強等把法輪功學員當作奴工使用,進行肉體奴役和精神壓迫。何強與社會不法之徒勾結奴役法輪功學員,違規生產商品,偷稅漏稅,牟取暴利。在勞教所,何強一手遮天,橫行霸道,隨意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任意加期關押奴役迫害。

何強利用職權勒卡、勒索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親朋大量錢財。到期不放人,故意刁難家屬,勒索錢財。以減期為名,騙取錢財,數千元上萬元不等。何強等的惡行不斷在國際互聯網上曝光,令人神共憤!

惡警何強,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踐踏國家憲法,破壞國家法律,敗壞人民警察形像,犯罪事實清楚,人證物證俱在。依照我國刑法,何強犯有數十種罪行,罪責難逃。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的修煉者,何強更是犯下大罪,天理不容!

正告何強及其它追隨者,立即停止行惡,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莫待報應來臨,後悔已晚!行惡者害人,終將害己,禍及家人!

歡迎社會正義人士和善良的人們收集、舉報何強等的犯罪事實證據,相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錄音和錄像等。時機一旦成熟,必將訴諸法律,追究一切罪犯的刑事法律責任。

強烈呼籲:法辦何強,嚴懲何強!

全體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各界正義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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