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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首惡江澤民(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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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9日】(明慧記者林展翔撰稿)明慧網4月7日頭條報導,自2004年初至4月5日的三個月中,又有83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突破大陸官方的信息封鎖經民間渠道證實和傳出。其中26位在壓力下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於2004年1月1日至4月5日的三個月間被迫害致死。

在3月15日第60屆聯合國人權大會召開以來,中國的人權問題再次成為焦點。對於中國江氏集團在迫害法輪功運動中嚴重踐踏人權的犯罪,更受到國際社會的持續譴責。


華府法輪功學員在大使館前要求法辦江澤民

江澤民濫用職權強使個人意志,親自領導、策劃、組織、部署、動員、下令對法輪功的邪惡鎮壓和迫害。由於江氏集團系統性地製造謊言宣傳以及對其罪行的竭力掩蓋與粉飾,給人們認清這場迫害的全貌造成了困難。即使這樣,從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冒死傳出來的有限資料中,也可以清晰看出這場迫害駭人聽聞的深度、廣度、殘酷和邪惡程度,江澤民一夥所犯下的罪行觸目驚心、令人髮指。限於篇幅,本文無法一一列出。

本文內容:
一、江澤民一手挑起鎮壓
二、親自策劃、部署和動員
三、推動迫害、實行毀滅人性的國家恐怖主義
四、直接指揮和「調兵遣將」
五、造謠和洗腦
六、迫害帶來民族災難
七、法辦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及其幫兇


一、江澤民一手挑起鎮壓

法輪功自1992年5月從長春公開傳出之後,迅速在全國各地傳播,學煉者祛病健身、道德回升,人數快速增加,到1999年初已達一億。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部門曾多次給予褒獎、支持與肯定,在黨政軍系統中都有很多高級幹部學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當時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個成員都讀了《轉法輪》,他們的家屬親朋中很多人都在煉法輪功。


武漢大法弟子集體煉功照片

1、鎮壓原因和動機

江澤民當上總書記之際,中國的信仰危機和道德真空已相當嚴重,尤其是東歐的巨變,對中國當政集團產生極大震動。1997年「十五大」之後,江澤民成了唯一的「核心」,權力慾得到充份滿足,私慾膨脹,私下表示「要好好地坐一坐」,於是大搞個人崇拜,同時打擊一切自認的異己勢力。

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對群眾的吸引力很大,當時中國法輪功修煉者已達一億,超過了江「核心」領導下的黨員人數,於是江妒嫉法輪功創始人聲望,從而仇視法輪功,要從打擊「真善忍」中尋找耀武揚威的機會,製造恐怖和威懾使人民俯首聽命,樹立江「核心」,從而獲得心理平衡。

鎮壓法輪功開始不久,江澤民「在某重要會議的談話要點」[注1]中說:「中央鑑於蘇聯社會主義制度消亡的歷史教訓,一直決心對各種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信仰和理論進行批判,奪回並鞏固無產階級的思想陣地,在意識形態領域進行一次消毒,法輪功鼓吹『真、善、忍』,給了我們動手『消毒』的機會。」「相比之下,其他氣功組織就不那麼容易解決,很可能在全國引起劇烈動盪,甚至於製造暗殺、毒氣、爆炸等恐怖暴力活動,就會給我們的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對社會穩定起破壞作用,起不到懲戒的效果,法輪功講『真、善、忍』我們的打擊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以後利用打擊法輪功的經驗,可以有效的運用於其它氣功組織。」 其中流露出了許多心跡和充滿權欲、妒嫉的殘暴人格。

江澤民明知法輪功不會搞「暗殺、毒氣、爆炸等恐怖暴力活動」,不會破壞社會穩定,但卻以法輪功講「真善忍」好對付,可以放手打擊,把法輪功在社會上的流傳受歡迎扭曲成「和黨 (即江『核心』本人) 爭奪群眾」。這也說明他為甚麼對1998年部份全國人大退休老幹部在調查報告中稱讚法輪功極為不滿。

2、對法輪功蓄謀已久

1997年初,江澤民的手下羅幹利用職權授意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了一場秘密調查,意在羅織罪名取締法輪功。但各地公安部門上報的調查結果都是「沒有問題」或者「尚未發現任何問題」。1998年7月,羅幹又通過中國公安部一局(也稱政治保衛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然後再讓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進行系統性「臥底調查」、搜集證據。(後來各地公安臥底調查的結果:一條法輪功的罪證也沒搜集到。)

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全國人大退休老幹部,根據大量群眾來信反映,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於年底向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由於報告中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訓,令江澤民大為不悅,當即批示(大意):寫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並把報告推給羅幹。羅幹心領神會,以「法輪功有國外政治背景」為由,不斷製造事端,嫁禍法輪功。

面對非法調查和個別當權者的敵意,1998年年底,大陸各界法輪功學員中135位社會知名人士站了出來,由北京大學法律系的一位教授主筆,聯名致信當時的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進行法律批評,闡明該文件本身就是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

這135位社會知名人士的信很快得到了朱鎔基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應該去找法輪功的麻煩,應該抓社會治安問題,法輪功這些年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然而,朱鎔基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羅幹的私自扣壓,沒有傳到法輪功學員們的手裏。直到1999年4.25法輪功學員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見到朱鎔基總理時,朱總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壓,法輪功學員也才知道朱總理有過上述正面批示。

3、妒嫉爆發

羅幹和其連襟何祚庥一同導演了「天津事件」,由天津公安打、抓法輪功學員而引發萬名法輪功學員自發去中南海上訪的4.25事件,由於朱鎔基總理和法輪功學員的溝通而得到妥善處理,已是人寧事息,雙方的理性和克制態度在國際上受到高度評價。


「425」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

然而,江澤民妒火爆發。為了維護「核心權威」,在「425」中南海事件當天,當羅幹和相關負責人向江澤民彙報法輪功學員上訪經過的情況時,江澤民迫不及待地揮舞雙手,大叫「滅掉,滅掉,堅決滅掉!」令在場人員感到吃驚。

1999年4月25日晚,江澤民模仿毛澤東寫大字報「炮打司令部」的手法,連夜向全體政治局委員寫信,並且強行把個人信件作為中央文件下發。在討論「中南海事件」的第一次政治局常委會上,朱鎔基剛說了一句:「讓他們煉吧」,江澤民就惡狠狠地指著他叫:「糊塗!糊塗!糊塗!亡黨亡國啊!」曾受「右派」之冤的朱鎔基從此對法輪功的事保持沉默。

這清楚表明,「425中南海事件」並不是鎮壓的直接原因,中央政府已經理性地處理完這次萬人和平上訪事件。但江澤民對法輪功仇視已久,竟然不顧高層的多數不同意見,強行推翻了政府總理的開明做法,把法輪功看成是最大敵人,威脅自己的「核心」地位,並且強加給了××黨,借助國家和黨的名義與力量進行迫害,這完全是江澤民的權欲、妒嫉和個人意志所致。在江澤民的淫威面前,中國政府的各位要員們畏懼、沉默了。

二、親自策劃、部署和動員

對權力的維護而產生的強烈妒嫉使得江澤民失去理性,公然違背中國憲法,強行發動鎮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

1、6月7日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

1999年6月7日,江澤民在中共政治局的會議上對法輪功問題作了講話,中共中央辦公廳於1999年6月13日把江的講話作為中央文件印發了下去[注2]。這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一個綱領性講話。

在這次講話中,江澤民說:「中央已經同意成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同志任組長,丁關根、羅幹同志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統一研究解決『法輪功』問題的具體步驟、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密切配合。」其實,江說的「中央」就是他自己,當時7個常委中,6個不同意鎮壓。

江澤民毫無根據把法輪功定性為一場「政治鬥爭」,把法輪功打成××黨的政治敵人,從而發動全黨以及國家體制、暴力專政機器,為鎮壓進行動員和部署。在4月25日和6月7日之間,江澤民完成了從定性到具體實施的全面和系統的策劃和部署。

2、成立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恐怖機構

根據江氏6月7日的講話,江氏集團在6月10日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610辦公室」(或簡稱「610」)因此而得名。它是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羅幹親自主抓,其核心成員包括中共政法系統的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外交部、中宣部等政要部門負責人。它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和最得力的政治恐怖工具,其唯一職能就是迫害法輪功,其功能是組織、策劃、密謀、指揮各種鎮壓行動,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事務,是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部,所犯下的各種罪行觸目驚心,罄竹難書。

成立610辦公室是江澤民親自策劃和部署的一個直接結果。由羅幹主抓的從中央到地方「610辦公室」無視國家法律,擁有絕對權力。其職權超越了法院、人大、國務院、公安部、檢察院,可以任意拘捕、刑訊法輪功學員,簽發一切升級鎮壓的條令。在本質上看,「610辦公室」是江澤民所控制的一個從中央到地方類似黑社會的非法組織,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其產生和存在從來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江澤民個人的權力和野心膨脹的產物。

從專職從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駕於法律和同級政府機構之上的角度來看,它與當年德國法西斯恐怖組織「蓋世太保」,前蘇聯的「剋格勃」及禍國殃民的「文革」產物──「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所作所為非常相似。緊隨其後,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610辦公室」相繼成立,它們皆隸屬於當地的中共政法委。

3、親自拍板發動鎮壓

經過有系統、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周密策劃和部署,一切準備就緒,於是江澤民在1999年7月19日晚主持召開了高層會議,親自「統一」認識,親自拍板作出全面鎮壓的決定,全面取締法輪功[注3]。自7月20日凌晨開始,全國範圍內統一大搜捕,抓了大批 「法輪功骨幹」。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經過了幾年的籌劃和準備後,終於撕去偽裝。7月20日,江澤民打著「中央」的名義下達十三號文件,全面取締法輪功,聲稱「這是一場嚴峻的政治鬥爭」。

江氏集團7月22日下午三時突然中斷正常的電視節目,以中共中央、公安部、民政部的名義,在中央電視台向全國發出通知,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公開宣布把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與此同時,外交部記者會也對外作出了同樣的宣布。隨後,被江氏集團控制的官方宣傳機器一齊鼓譟,發表連篇累牘的文章,對法輪功展開全面「文革」式造謠和大批判,在全國大規模粗暴地抓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全國瀰漫一片肅殺之氣。此後,大量焚毀法輪功書籍,大量抓人、打人、辦強制轉化班、勞教、判刑、施酷刑、立邪教法、補充解釋刑法條款等等,鎮壓手段不斷升級。

1999年7月20日的大逮捕拉開了一場周密的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法輪功「放手打擊」的序幕,同時也開始了法輪功學員用鮮血和生命維護人間正義的壯烈歷史。

可以看出,從政治上定性,到親自精心策劃、組織、部署、動員到最後親自拍板鎮壓法輪功,江澤民起主導和決定性的作用。當時江身兼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三大要職,權傾一時,儘管當時7個常委中,6個不同意,但是江澤民強行推行個人意志,從1999年力主鎮壓到每一個階段的部署,都有其講話或密令為驅動源,是邪惡迫害法輪功的元凶、總策劃和總導演。

三、推動迫害、實行毀滅人性的國家恐怖主義

對法輪功的這場鎮壓,完全是江澤民一手挑起、脅迫政府官員跟從的,從宣布到實行都是違背中國憲法的,完全建立在江澤民的個人決定和謊言宣傳的基礎之上。為了達到「鏟除」的目的,江澤民在各個方面作了系統的部署,並且竭盡全力推動迫害,實行毀滅人性的國家恐怖主義。從邪惡鎮壓的歷史可知,江澤民是「謠言打頭陣,專政機構做後盾」。

1、政治和法律上定性

江澤民在6月7日的講話中給法輪功在政治上定性為「政治鬥爭」,在7月20日鎮壓時又定為「非法組織」。由於迫害法輪功遭到黨內許多人的反對,在現代社會向法治發展的趨勢下,江氏赤裸裸的政治構陷和鎮壓需要在法律上找一塊遮羞布。

1999年10月25日,正在法國訪問的江澤民在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又一次違憲說法輪功是「×教」。《人民日報》奉命立即以「文革式」口吻,凌駕於法律之上,發表沒有署名的特約評論員的定性文章,不顧事實信口雌黃、編造謊言。為了給迫害法輪功製造「法律依據」,江澤民再一次以權代法,叫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9年10月30日匆忙立個連定義都未搞清楚的甚麼「×教法」,用這個1999年10月出台的所謂「法律」,「追究」1999年7月20日鎮壓全面公開之前的「法律責任」,而這個含糊不清、被賦以違反法律的「回溯效力」的法案便算是彌補了法律上的空白,為江澤民的非法行為建立所謂的「法律」依據,披上法制外衣,上升到了「法治」的高度。江氏用違法手段製造「合法」效果,盜用法律名義遮蓋了政治定性上的生拉硬扯和無賴行徑。

據法新社2001年3月12日的北京報導,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楊 (音譯) 受到人大代表的嚴厲質詢。其中一名代表陳麗妮(音譯) 抱怨說中國司法系統對人權的缺乏尊重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並且政府對被禁的法輪功精神團體十九個月的鎮壓充滿了「尖銳的自相矛盾」。

2、從制定滅絕政策和總方針到具體實施

江澤民「鏟除」的「三光」總方針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除此之外,還通過「610」下達許多具體的密令和滅絕政策,如:「對法輪功採取任何手段都不會過份」,「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每當節日或敏感日來臨時,江氏集團就下達「消滅」或「鏟除」之類的命令,全國到處綁架法輪功學員。

在上文中提到的江澤民「在某重要會議的談話要點」中,江還具體說明如何在法輪功內部製造矛盾,下令『特別行動小組』要繼續加強行動,設計多種預案,保證刺殺行動萬無一失……」。

為了揭露謊言和欺騙,為了讓吉林人民了解法輪功、了解迫害真象,吉林省長春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勇敢地開創了插播有線電視的先例,揭露迫害和突破信息封鎖。他們於2002年3月5 日在長春市和松原市播出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象電視片。這一壯舉震撼了世界,讓江氏集團感到驚恐和震怒。江澤民歇斯底里地密令「殺無赦」,並且在全國各地制定死亡名單。中央「610辦公室」頭子劉京等人潛入長春,指揮「限期破案」。隨後吉林省藉機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一時間紅色恐怖籠罩長春,僅長春地區就抓了5000多人。在抓捕和刑訊逼供中,有多人被打死。參與插播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後,均被酷刑逼供,並被非法判以重刑,最高刑期20年。此次電視插播行動的主要人士之一劉成軍被綁架後,在已被戴上手銬腳鐐的情況下,警察還向他的腿上開了兩槍。劉成軍在看守所受盡酷刑折磨,坐老虎凳52天,經受了21個月的殘忍折磨,於2003年12月26日被迫害致死。

四年多來江澤民通過「610辦公室」對億萬法輪功學員實行滅絕政策,肆意抓、打、關、罰,解雇、強制「轉化」,利用整個國家宣傳機器搞謊言宣傳、製造仇恨,強迫全民反對法輪功,有系統地酷刑虐待法輪功學員,眾多迫害事實因篇幅關係此文暫且省略不表。

3、調動國家體制鎮壓法輪功

江澤民利用整個國家機器來迫害法輪功是全面、系統的,是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有目的的,利用從中央到地方(省、市、縣、區、鎮、鄉等)各級政府和機構,調動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動用黨、政、法律、軍警、公安、檢察院、法院、國安、特務、電視台、電台、報紙、電腦網絡、科技、外交、居委會、機關、企業、工廠、學校、家庭等一切來迫害法輪功。國家法律被江氏集團隨意扭曲、篡改來迫害法輪功。江氏集團是利用國家體制、國家法律、國家政策法令、整個國家機器來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團夥。

4、強姦民意搞簽名

江澤民及其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迫害嚴重侵犯了人權。為了逃避國際社會的正義譴責,江氏集團玩弄了簽名的把戲,利用權力使被謊言毒害和迷惑下的中國大陸民眾簽名「支持」對法輪功的迫害。而事實上簽名者中除極少一部份甘願被江氏利用外,廣大簽名者中有多少人了解法輪功的真象?又有多少人了解江氏迫害法輪功的真象?而且這種簽名許多是被統一要求、單位指派的,還有被命令的中小學生……江氏完全是在強姦民意。試想正當的法律行為還需要用這種方式讓民眾表態嗎?

5、把謊言和迫害延伸國外

1999年9月在新西蘭召開的亞太地區經貿合作會議上(APEC),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親自把攻擊法輪功的小冊子送給與會的各國領導人。江這種赤膊上陣的舉動使眾多的西方外交官和領導人意外得瞠目結舌。

江澤民的荒唐舉動成了中國駐外使領館的「榜樣」,一些使領館的政治打手也照學,給所在國政府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發送大量誣蔑法輪功的材料,毒害國際社會。

江氏集團還用經濟利益手段誘惑國際社會,讓一些國際輿論對迫害法輪功保持沉默;派國安特務在國外收集海外法輪功情報和學員名單,制定黑名單等等;使領館的一些江氏政治打手直接干預當地政府支持法輪功的正當活動,騷擾法輪功學員。

四、直接指揮和「調兵遣將」

儘管江澤民和羅幹費盡心機,幕後台前一手操勞,但是邪惡鎮壓一開始就不得人心,除山東、遼寧等少數省外,許多省市對鎮壓不感興趣,對鎮壓的指令視若罔聞,甚至暗中抵制。眼看鎮壓越來越不得人心、越來越艱難維持的情況下,江澤民、羅幹高壓推行「連帶責任制」和一波接一波的利誘威逼,許多省市地方官員開始紛紛效仿中央,撥出鉅款,網羅各類犯罪人員作為流氓打手,增設「610」辦公室,給這幫打手們施予高官厚祿,收買和驅使這些流氓打手為其賣命。一時間許多流氓地痞、在押罪犯都成了「610」的在編幹部──如四川省郫縣把一個因走私販毒、罪大當誅的公安局副局長無罪釋放,搖身一變成了該縣「610」的負責人,並官復原職。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踐踏憲法和法律,不問青紅皂白,把縣城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關押起來。

江澤民及其幫兇直接指揮在全國各地的迫害,或電話授意,或派人布署,或「巡視檢查」,或坐陣指揮。這裏舉幾個例子。

1、1999年7月鎮壓一開始,江澤民就親自給吉林省委主要負責人王××打電話,指示吉林省是打壓的重點,授意其配合好這場血腥鎮壓。為了加強對吉林省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又把1989年鎮壓學生的幹將林炎志派到吉林省委作負責鎮壓法輪功的副書記,充當其幫兇和打手。林一上台,就殺氣騰騰,竄到全省各大勞教所親自指揮「暴力轉化」,甚麼「狠狠地打」、「往死裏打」、「槍斃」、「都殺了」等等,直接參與迫害,導演了一幕幕的人間慘劇。

2、面對日益艱難維持的鎮壓,江氏曾親自出馬督戰。例如,面對廣東省的消極敷衍、低調對待,江澤民於2000年2月南巡廣東,親臨督戰,又是批評廣東對法輪功「鎮壓不力」、「軟弱」;又是要李長春在政治局會議上做「檢討」;又是親自給深圳市委發傳真要他們「守住陣地」。在江澤民和羅幹的高壓下,廣東終於在2000年2月開始勞教法輪功學員,第一批被勞教的學員中有胡錦濤的大學同班同學。知情者說:江這樣做是一石二鳥,既給廣東省鎮壓法輪功開了先例(胡錦濤的同學都判了,誰還不能判?),又給胡錦濤套上了「出賣同學」、「不仁不義」的恥辱牌,做暴君也要找一批人陪綁啊。

又例如,在2003年薩斯(非典)爆發期間,為了躲避疫情江澤民逃離北京,但是仍然不忘抓緊迫害法輪功,5月跑到遼寧省大連市以後,大連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就抓捕多名學員。隨後遼寧省政法委、省公安廳以整頓為名向全省各市、縣(區)下達判刑、教養、拘留人數指標(實際是針對法輪功而來的),對全省排在後5名市、縣(區)公安局長給予撤職處罰。

3、指使羅幹、劉京等到各地檢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例如,2000年9、10月份,羅幹親自在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蹲點,於是就發生了把18名堅定的法輪功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暴行……

2001年,羅幹來到吉林省長春市檢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對此地的「轉化率」大為不滿,使洪虎(吉林省省長)驚恐萬狀,於4月5日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下令「強行轉化」,對這裏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凶殘的迫害。

2002年2月春節前夕,中央「610辦公室」頭子劉京在吉林省長春市南湖賓館召開部署迫害法輪功的會議。會議中劉京暴跳如雷地批評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並下達了「徹底鏟除」的死命令,對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的「開槍令」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部署的。隨後,長春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接連幾天夜裏進行大搜捕,當時下達的命令是:發現法輪功人員貼標語、掛條幅,可以開槍打死。明慧網曾報導,黑龍江省密山市及遼寧省鞍山市相繼出現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其中2002年2月16日(農曆正月初五),遼寧鞍山市警察在非法抓捕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使用手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槍擊,一警察連開了四槍並擊中了一學員的腿部。而黑龍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大年初一早兩點鐘左右,只因法輪功學員姜洪祿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竟開槍將其腿打斷。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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