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一位曾在政府工作的朋友交談後我終於明白了。他說,89年「六四」後江××一上台,他心中就一片黑暗,從江在「六四」中的表演和這殘酷血腥的背景,他知道這是一個大惡人,中國今後要出大麻煩了。可是真正讓他看到江××的完全無恥到沒有人性的一面時,他還是被震驚得無話可說,那是江××在上任後不久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我這位朋友記得是法國記者提了這樣一個問題:聽說「六四」事件中一位女大學生被關押在四川山區勞改,燒磚,結果被當地農民給強姦了,問有無此事,江××惡氣橫生脫口而出:這是她罪有應得!
我的朋友說,有一點道德觀念的人都不會說這話,其實只要是人都不敢這樣說,可是它就出自於堂堂的「第三代」領導人之口,他就敢公然在大庭廣眾之下挑戰踐踏人類的道德。江××心中裝的罪與罰的標準,比「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還要惡毒十倍:逆我者,不但叫你亡,還要叫你生不如死,受盡世間凌辱。對付「六四」學生是這樣,對待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要一個最起碼的可以在公正環境中修煉的億萬「法輪功」群眾就更加變本加厲。四年來的鎮壓事實證明了江的集人類邪惡之大全的醜惡,全國到處都是罵江的憎惡聲,可見人心不可欺是一定的。
江××為何不假思索而語出驚人呢?因為這就是他最真實的心態,他上台就是幹這個來了,姦污中華民族的精神、強姦中國人民的意志、強姦所有不同輿論者,而警察替他幹的只是強姦了不順其意者的肉體,他當然要為他們張目撐腰了。觀其言察其行,江××已經只能用「人間總敗類」稱呼了。不公不安,製造人間悲劇破壞人民安寧的「人民公安」,用最「神聖」的名義,「執法」犯法,蹂躪人民、踐踏法律的「人民警察」,如果沒有江××明裏暗裏給規定的如此之「罪」,與「罪有應得」,他們敢如此有恃無恐嗎?強姦的具體犯罪人是沒有人性的惡警,而真正的強姦犯非江××莫屬。
我的朋友神色黯然地跟我說:中國的法律真是悲哀啊,被最大的罪犯掌握著去犯罪;活在中國悲哀啊,你的精神無時不被強姦;披著人皮不幹人事兒的江××把是非善惡全顛倒了,他給人定了獸的標準,中國人再這樣下去會怎樣?
我告訴他,不必如此消極,江××已在世界上遭到普遍的唾棄,多國在起訴他,國際法庭也將按納粹法西斯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審判他;在國內,討江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聽著聽著,他的眼裏放出光芒,對我說:這全靠你們這些生死不怕的修煉人了。我說:這靠覺醒的所有中國人、靠全世界所有正直善良的人,當然我們大法修煉者一定會不遺餘力,將他送上審判台、釘上恥辱柱,還人間公道的。
這時,我們的心很自然地形成了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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