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路上難忘的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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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7日】

* 得法

我於98年5月得法,因為在人中所受的無神論教育,所以當時是抱著半信半疑的心情走入修煉的,經過十幾天的學法煉功,我親身感受到了師父的偉大和慈悲,當我看到《轉法輪》中的這段話:「人要返本歸真,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所以這個人一想修煉,就被認為是佛性出來了。這一念就最珍貴,因為他想返本歸真,想從常人這個層次中跳出去。可能大家聽到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佛性一出,震動十方世界。誰看見了,都要幫他,無條件的幫他。佛家度人是不講條件的,沒有代價的,可以無條件的幫他,所以我們就可以為學員做很多事情。」當時也不知道怎麼的,淚流滿面,好像見到了失散多年的親人一樣,心裏覺得我一直就在等待著親人的到來。

一次,看過書後,我躺在床上,就感到法輪在我的手心、胸前、身體周圍轉起來,當時心裏很清楚,知道是師父在給我調整身體。

* 第一次走出去證實法

2001年時我們地區真象傳單還很少,我就自己動手寫了20多份,在街上發、貼,剩下最後幾份時,前面來了一個阿姨,我就向阿姨問路,阿姨給我指了指前面的政府大院,我過去一看就明白了這是師父點化我讓我在這裏發,於是我馬上把剩下的幾份在每個辦公室的門縫裏夾了一份,然後就順利回家了。

* 堂堂正正走師父安排的路

媽媽得了病在醫院住院,我每天陪著伺候媽媽,我把大法書也帶進了醫院,一有時間我就學法,媽媽想聽的時候我就念給她聽。媽媽同屋住了幾個病友,我對待她們就像對待自己的親人一樣,一有機會我就給她們講真象,她們都說我是好人。

媽媽的病情有了好轉準備出院了,在出院當天,臨走時我把幾份真象傳單給了隔壁病房的大娘和很照顧我們的小護士,並告訴她們學大法的都是好人。

媽媽出院10天後,公安局的警車到我媽媽家裏說我在醫院發傳單了。當時我沒在家,他們就讓我妹妹帶路到我弟弟家和我家找我,並威脅我妹妹說必須得我自己去公安局一趟否則就給我判刑。後來得知小護士的對像是公安局的。

我家人都很擔心我,不讓我回家,我就住在親戚家,偶爾回去看一看。一次見到媽媽和我孩子時,他們都哭了,告訴我:如果被抓就要判刑3年,要不然就得罰款,我當時就一念:我是學做好人的,沒有錯,不能讓他們得逞。我在外面呆了半個多月後堂堂正正回家了,以後再也沒有警察騷擾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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