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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山海關看守所兇手張海青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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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1日】張海青,男,40多歲,身高1.71米左右,家住山海關工人街46號樓1單元24號,於2000年1月調往山海關看守所(秦皇島第三看守所)任所長,原來在山海關勞教所任職,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最歹毒的惡人之一,也是邳景輝被迫害致死的間接責任人之一,也是想借迫害法輪功上爬、撈取民財的惡棍。

上任伊始,張海青就開始強迫大法弟子坐板,不給放風,吃的食物中竟有沙子和老鼠糞,這還不算,他還利用各種方式、酷刑狠命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一進看守所就被強制搜身、照相、取指紋、取掌紋(收取50元),而且住的環境極差,夏天又悶又熱,蚊蟲叮咬,冬天又冷又陰,而且長期不讓洗澡(關押最長的達10個月),釋放後張海青強迫交費,不交不放人,從中撈取錢財。張海青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說打就打,說罵就罵,但對刑事犯則是笑臉相迎。

令人髮指的是,2000年初,張海青曾指使惡警毒打大法弟子致多人昏死,其中張鐵春被送醫院搶救包紮,儘管如此,後來的迫害手段還不斷殘忍升級,不擇手段,為了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張海青指使惡警王永恆等人經常半夜提審、毒打大法弟子,李建、門曉芳等人都曾被半夜提出,先是毒打,然後背銬,被惡警用煙頭燙,強行將雙腿跪地,,用一圓木放雙小腿上,兩人踩上來回碾壓,令人極為痛苦。

還有,在2000年底2001年初,當時關押大法弟子較多,張海青為了所謂的轉化率,還動用了:(1)大背銬,就是將手臂從肩頭拉過,將另一手臂從腰拉過,雙手在背後銬緊,並且還要在背與臂之間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銬緊銬肉裏,雙臂拉緊,讓人鮮血直流,痛苦異常;(2)吊掛,一種是用手銬將雙手背後銬住,中間穿繩吊掛,雙腳離地,另一種是雙手背後捆綁,懸空吊掛,有時來回拉動,最長時間達5小時以上,多人被折磨至昏死。而在2001年6─8月,張海青親自動手毒打大法弟子張××,打後是被人架回來的。在此期間,他還指使惡警王永恆利用流氓、下流手段毒打女大法弟子,竟用木板打大腿裏面、腳心,造成多人不能行走;(3)成立「攻堅組」,讓惡警趙寶祥、王永恆等參加,採用車輪戰術,不讓大法弟子睡覺,並毒打、體罰、不讓吃飽。並切在管教之間搞群眾鬥群眾,誰負責的監室如果有人背法、學法、交流、坐不好板,便受到批評,誰揭發誰有功受表揚,並有一定的物質獎勵。一時間連管教之間也經常吵架,並且還經常搜號。

由於在拘留所的酷刑迫害,以致在2001年先後有朱風純、李建、楊玉春、王秀芝、邳景輝、何秀傑、何秀華、楚淑娥、韋丹權、王××、張桂榮、楊玉福等人出現生命危險而被釋放,而看守所卻被評為全國先進看守所,惡警趙寶祥、王永恆竟被評為先進個人,實在是對正義、良知、人性的無恥的玷污。另外,在此期間,秦皇島海港區的大法弟子被毒打得極其嚴重,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都不敢接收,可張海青為了討好上級,拉關係,竟來者不拒。

在2002年6月,大法弟子左洪濤已絕食7天,張海青還指使惡警王永恆酷刑折磨,致使左洪濤奄奄一息的被送回家。同年8月,大法弟子高淑玲被非法關押,幾天沒吃沒喝,還發著高燒,張海青又指使惡警王永恆把她捆在外面的鐵椅子上,用水往臉上噴,用煙頭燙,而張海青還在旁邊指使惡警王永恆:狠點銬著。這樣,致使高淑玲被折磨的生命垂危,並導致冠心病,至今身上還留有傷疤。

在2003年「非典」期間,大法弟子左洪濤被非法關押期間,張海青還指使惡警用催淚瓦斯往他的臉上噴。

此外,他還把大法弟子關鐵籠子,罰站、罰跪、冬天罰凍、用木棍木板毒打擊頭、用髒布堵嘴、用橡膠棍毒打、用皮鞋底打耳光、拳打腳踢。更令人髮指的是張海青連女學員上廁所也要偷看,還指使他的司機劉傑進監室毒打大法弟子,並給大法弟子戴嘴嚼子……

以上就是我們知道的有關張海青的部份犯罪事實,其行為直接觸犯了《刑法》以下各條:

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第247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248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何況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栽贓陷害,完全是建立在江澤民邪惡的獨裁的手段上的,最為明目張膽之處就是:(1)銷毀法輪功著作,阻止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以達到栽贓陷害;(2)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辯護權、檢舉權、控告權,進行迫害、洗腦;(3)進而肆意拘押,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以阻止人民傳播法輪功教人「真善忍」的法理,以阻止人民信仰這美好的信仰。滋養那些腐敗者的妒忌、獨裁、貪污、腐化、荒淫、作威作福、魚肉民眾。(4)利用各種媒體「一言堂」的栽贓陷害法輪功,矇騙國內外民眾。

正是在這種江澤民等邪惡的獨裁運動下,各地的一些沒有頭腦、喪失良知的所謂執法者,助紂為虐,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一味的執行邪惡的所謂命令,對法輪功學員無法無天。當正義、公正被恢復時,所有的罪犯都將承擔應有的懲罰。

這裏正告張海青等有關不法人員,不要再充當江澤民一夥的陪葬啦,為了你們自己和家人,痛改前非,明辨是非,悔過贖罪。

山海關看守所電話:0335-5051427;郵編:066200
所長:張海青,辦公室0335-5051168,家住秦皇島山海關工人街46號樓 1單元 24號;
山海關看守所指導員電話:0335-5051167

附:山海關有關不法人員電話及其親屬名單:
山海關郵編 :066200,區號:0335
山海關西街派出所所長:王建民, 0335──5051233,宅電5158065,手機
13903346596.王建民之妻:朱豔春,山海關公安局工作,手機13933509549;家住:山海關西順城6-2-8;
山海關西街派出所副所長:王劍峰,電話:0335──5051233,手機13933510658;
山海關公安分局一科科長:張德岳,電話0335──5052464.張德岳之妻:張桂紅,山海關公安局工作;
山海關區公安分局副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610頭子):劉關生,辦公室0335─5052421、5052315 ,宅電 0335-5057838,手機13930385885, 劉關生之妻:沈連玉,住山海關區公安分局家屬大院;
山海關公安局 局長,周輝 0335─5052196 、3060933、13503237666
山海關公安局 政委,呂華春 0335─5062814 、3088933、 13903358158

山海關區原610主任,現政法委副書記:丁國來,辦公室 0335-5037277,宅電
0335-5053296。丁國來之妻,周景文,山海關公安局工作;

山海關區610主任,管璽有 0335─5051072、宅電0335-5050267,手機13903345303。管璽有之妻,伊春霞,山海關南園中學教師;

山海關公安局一科 付勇0335─5052464。 付勇之妻王鶴(音),山海關公安局工作
山海關南關派出所 所長,楊延東 0335─5051162、5052882
山海關路南派出所所長張偉民:0335-5179943
山海關區公安局 關城南路23號
治安科5051157六科5053271辦公室5051154
路南派出所(道南)5051164
南關派出所(興隆街)5051162
東街派出所(東大街)5051163
西街派出所(西大街)5051233
高建派出所(高建鄉)5052856
窯河派出所(南窯河)5053154
看守所 5021427
指揮中心(總值班室)5051152 \5051168
交通隊辦公室 5052445 事故科 5052453
山海關區工商分局市場派出所(興華市場)5052283
山海關公安分局保安公司 5073727
再次正告秦皇島山海關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員,立即停止做惡,給自己留條後路。
其相關電話及地址:區號0335 郵編0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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