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自焚偽案發生後,羅家集派出所警察同廠610成員到陳華英家問她對「天安門自焚」的認識,她堅定地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隨即被警察帶走,關進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大約在4月送南昌市勞教所,2002年4月轉送江西省女子勞動教養所。她始終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堅修大法,在勞教所裏受盡洗腦迫害之苦。至今未被釋放。
陳華英,大專畢業,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為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訪,告訴人們大法好。大約在11月3日,她在中南海門口旁的馬路邊上被府右街派出所惡警強行抓走,當晚送西城區看守所。進看守所時,她被扒光衣服搜身,關押9天後,由南昌郊區分局、廠派出所派人押回南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釋放回廠後,她被工廠強迫交遣返費1700多元人民幣。
99年12月,她受到工廠不法幹部「留廠察看」一年多的處分。
2000年1月7日左右,陳華英同法輪功學員萬文娟再次去北京上訪,一進信訪辦就被扣押,幾天後遣送回南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達3個月。
2000年10月中旬,因她不放棄修煉,被工廠開除廠籍。為向政府講清真象證實大法,2000年國慶節期間她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幾天後,羅家集派出所賴詩冬和廠610派的人龔紅從北京把她遣送回南昌,先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共3個月。
陳華英家庭住址:南昌市羅家集江南材料廠生活區9棟2單元2樓。郵編:330012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4/4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