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因堅稱「自焚是偽案」 南昌陳華英被非法勞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3月6日】陳華英,女,26歲,原是江西南昌市江南材料廠,法輪功學員。只因她堅持為法輪功上訪討公道,並堅持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被非法勞教。現她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自焚偽案發生後,羅家集派出所警察同廠610成員到陳華英家問她對「天安門自焚」的認識,她堅定地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隨即被警察帶走,關進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大約在4月送南昌市勞教所,2002年4月轉送江西省女子勞動教養所。她始終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堅修大法,在勞教所裏受盡洗腦迫害之苦。至今未被釋放。

陳華英,大專畢業,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為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訪,告訴人們大法好。大約在11月3日,她在中南海門口旁的馬路邊上被府右街派出所惡警強行抓走,當晚送西城區看守所。進看守所時,她被扒光衣服搜身,關押9天後,由南昌郊區分局、廠派出所派人押回南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釋放回廠後,她被工廠強迫交遣返費1700多元人民幣。

99年12月,她受到工廠不法幹部「留廠察看」一年多的處分。

2000年1月7日左右,陳華英同法輪功學員萬文娟再次去北京上訪,一進信訪辦就被扣押,幾天後遣送回南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達3個月。

2000年10月中旬,因她不放棄修煉,被工廠開除廠籍。為向政府講清真象證實大法,2000年國慶節期間她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幾天後,羅家集派出所賴詩冬和廠610派的人龔紅從北京把她遣送回南昌,先後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共3個月。

陳華英家庭住址:南昌市羅家集江南材料廠生活區9棟2單元2樓。郵編:330012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