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琴絕食期間被每天24小時上銬,白天上吊銬,晚上大字銬,不給穿褲子,只用一塊布遮蓋,小便就拉在鋼絲床上,床下用盆接著。曾六次遭到惡警(大隊長李X、科長鄧X、大隊長徐X,醫生胡X)四人輪流用電棍電擊打,多次被打昏死過去,全身呈青紫色。惡徒並揚言,打死算自殺,並逼她寫遺書,教唆吸毒犯人用雙股鐵衣架逼她咬著毛巾跪地上毒打她,還專挑已被打潰爛處打、搧耳光。惡警揪著劉兆琴的頭髮在地上拖、往牆上撞、提著腳倒拖拉是家常便飯。還將劉兆琴長時間關押在昏暗潮濕的禁閉室,致使雙膝紅腫不能行走,受盡折磨。
21個月後,於2001年的9月底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劉兆琴才獲准保外就醫。三個月後因劉兆琴揭露邪惡迫害事實,再次被洪都公安局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到公安處一科,非法車輪式逼供三天兩夜,不讓睡覺。後公安把劉兆琴秘密轉移到機場一隱蔽處,想使用更為卑鄙的手段進行嚴刑逼供,幸遇善良人說好話,才倖免於難。但一科惡警還是在無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非法無限期的拘留她。在拘留期間她絕食絕水十天後開始吐血。警察送她到醫院也不通知家屬,當天就又送回到拘留所關押。十六天後再次送醫院時才通知家屬。劉兆琴的家屬當時認不出面前已量不到血壓的人竟是自己以前那個開朗、健康的親人。在家屬再次強烈要求下,劉兆琴被留在了醫院看押,在醫院她繼續絕食絕水四個月。
在這期間,洪都公安處揚少波、洪都610辦吳志明等人帶著兩名急救醫生逼家屬背著她到法院開庭。劉兆琴在法庭上堅定地維護大法,最後法院只得草草休庭。雖然如此,這些惡人還是在無任何理由的,不顧她已絕食絕水四個多月,身體極度虛弱並不能行走的情況下,將她強行押到了南昌市青雲譜看守所企圖繼續拘留。拘留所的負責人說:「這個人隨時都會死的,我們不敢收」,僵持了許久,再加上家屬的要求才勉強著再送往醫院繼續看押,在生命垂危期間又再次開庭了一次。不久後劉兆琴在同修的幫助下逃出魔窟。
一個月後劉兆琴在資料點上再次被綁架到南昌市青雲譜看守所關押至今,惡人封鎖一切消息,並不許家屬接見,被綁架時她身體還是極度虛弱,現境況不知怎樣。望見此消息的正義人士、國際機構關注。望同修們發正念幫助她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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