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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漵浦縣龍潭鎮蓮河村不法官吏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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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我是湖南省漵浦縣龍潭鎮蓮河村大法弟子。1999年3月得法。得法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身患嚴重支氣管哮喘、肺氣腫,連走路都很困難的人,通過學法煉功。全身的病全都好了。甚麼事情都能做了。我真感謝師父。就在我如飢似渴地學法煉功時。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全面鎮壓。

是師父救了我,不管多麼險惡,誰也動搖不了我修煉法輪大法的這顆心,我跟師父走定了。

2000年農曆5月26日清早,我和我丈夫同龍潭十多位大法弟子在弓形集體煉功,龍潭派出所來了兩個惡警。一個是張道康,還有個是姓楊的。把我們的錄音機煉功帶搶去了。

我們十多個大法弟子來到派出所。十點多左右,漵浦縣公安局開來了兩部小車來了七八個人。布置了一個森嚴的審訊室。四週擺了桌椅,縣公安局的同區,鎮幹部坐了一圈。把大法弟子一個個的叫進去,在中間站著審問。我和我愛人被叫進去了。問我小孩在哪裏工作。我說在廣州工作時。他們威逼說:「如果你們再要煉,通過省級把你的兒子開除,搞回來。」

為了證實大法,同年6月我和我丈夫同另一個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因當時到處都是邪惡,交通所有都被堵死)我們在坐火車到了張家界上去兩個站時,就被中方縣的惡警抓回到漵浦縣公安局。當晚被審,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裏高價伙食,每天15元錢伙食,吃的是爛茄子、爛豆角。

在拘留所裏,我們有十多位同修,每天不忘學法煉功。一次吃晚飯時,一同修在看《轉法輪》,被一個姓張的惡警(人人都叫他張所)把同修的大法書搶走了。為了要回大法書,我們十幾位同修就給幹警講道理,講大法的好處。持續了幾個小時後,同修都不肯進小號。惡警急眼了打電話到公安局,來了八、九個人都很兇,把同修連拉帶打推進號裏。當時我堅決不肯進號裏,手抱著一根柱子,他們拉也拉不動。於是,姓戴的惡警把我的手掌拗到了手背。當時我疼痛難忍,惡警還是拉不動我。又來了三四個惡警把我抬起扔到號裏。第二天早晨我們開始絕食,以此要求退還我們大法書,整整絕食了十天。

拘留規定,只能拘留十五天。可我們大法弟子被拘留了3個多月。公安惡警天天逼迫我兒女拿錢去接人。一直到我兒女拿錢來(所謂的擔保金2000元伙食費1200元,一起3200元。連手續都不給),才放我們出來。

出來後,610辦公室指使當地派出所和鎮領導對我們的監控,不限制我們的活動範圍:往漵浦方向,不准我們超過活田;往懷化方向,不准我們超過鐵坡。連我們走親訪友到哪裏去的人身自由都被剝奪了。邪惡之徒還常常來我家騷擾。

當年12月的一天晚上,四位同修在我家學法,鎮派出所所長肖明佔和陸家宣兩惡警撞進我家。看見我們在學法,他倆就從我們四個同修手中搶走了大法書籍,並四處搜查。從錄音機裏搶走了大法音樂磁帶。並要我們到派出所去,我們不配合,不去。

2001年2月的一天,龍潭派出所陸家宣來我家,無中生有地製造事端,說我們家藏有大法弟子(其實根本沒有)。當日晚上九點多鐘派出所所長肖明佔又來追問,到處查看沒有就走了。時隔不久,深夜11點多鐘,村支書王修剛帶領漵浦縣公安局、縣交通局局長唐逢成龍潭鎮派出所所長肖明佔,惡警陸家宣等十幾個人開來警車把我家團團圍住。外面由村支書王修剛帶幾個人把守,屋裏衝進來縣公安局派出所好幾個人。翻箱倒櫃,迫我們要人。那天晚上我最小的孩子在家也嚇壞了。鬧了一夜,沒找到人去了。2001年5月的一天下午,縣公安局惡警潘、劉又到我屋抄家,翻箱倒櫃又搶走了大法書籍、煉功磁帶和法輪章,7﹒20以後的師父講法。在這邪惡的迫害中,我們沒有一天的安定日子。

2002年的一天,龍潭鎮幹部張道提等兩人找我寫不煉功了的保證,我不肯寫,邪惡張道提惡狠狠的罵我。然後打電話去公安局,非法把我抓了起來。

我們是大法弟子,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最好的人。我們是國家公民,享有中國憲法保護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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