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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信訪局官員透露迫害法輪功株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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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2000年一月初,縣信訪局工作的一個親戚剛從北京回來,因為「上面」責令各縣信訪局長必須親自在京處理法輪功問題。

他說,「上面」規定各縣若超過3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縣委書記就地免職。因此,各縣幹部盡力通過各種手段討好天安門警察,保住自己烏紗帽。

他還說,當時天安門廣場只有三種人:法輪功學員、警察(把天安門廣場分成若干小區域,每個人負責自己的區域,出了問題工資獎金就無保障)、便衣(負責發現法輪功學員,打探消息等),當時的天安門廣場很少有一般群眾,因為隨時都可能遭到盤問,一般人也不願意招惹麻煩。

最後他講,「上面傳達年三十將有三千法輪功『敢死隊』在天安門自殺。」隨後不長時間,就發生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門自焚」栽贓法輪功事件。很明顯,這是少數不法當權者早就開始策劃、預謀的。

在這場鎮壓中,江集團對中國各層黨政官員也是隱瞞了真相,矇蔽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欺騙了廣大群眾;完全是以謊言為基礎,造假戲,搞株連,掀起的一場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真正知道內幕的只有那幾個首惡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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