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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駐加領事誹謗罪成 華僑時報煽動仇恨案又將結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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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4年2月9日】

    新聞發布會法輪功學員向行人講真相媒體採訪

    〔明慧記者肖妍蒙特利爾報導〕2月5日下午,加拿大蒙特利爾市法輪功學員在唐人街中山公園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當地媒體和華人社區通告安大略省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的判決,並介紹將於本月23∼25日終審結案的《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及煽動仇恨案。

    會議組織者指出,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於2004年2月3日做出判決,多倫多商人、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Joel Chipkar)勝訴,當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須為誹謗言論造成的損失做出賠償。

    西人法輪功學員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四年半以來,江氏集團不僅在國內利用多種手段誣蔑法輪功、散布謊言與仇恨,並將迫害延伸到海外。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覆中共的謊言,誣蔑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都將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呼籲加拿大政府官員、外交部、媒體、社會共同制止仇恨宣傳,並呼籲廣泛監督,及時向當地警方主管仇恨犯罪部門報案。

    在新聞發布會過程中,很多中西人士接看材料。許多人聽到中國駐外官員做出這種超越正常的領事職權,而且違背了國際法,同時也觸犯了加拿大法律的事情感到震驚。在得知加拿大法庭的正義判決後,人們表示非常高興。

    法輪功學員還表示,潘新春因為誹謗法輪功被判違法,向人們傳遞了一個強有力的信息:在加拿大,無論何種身份,任何誹謗法輪功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同時,本案判決對於即將於本月23∼25日終審判決的“《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及煽動仇恨”一案,也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針對《華僑時報》一案,法輪功學員汪先生說,該報連篇累牘地誹謗法輪功,是中國大陸媒體對法輪功仇恨宣傳的縮影,而仇恨宣傳是整個迫害的基礎。

    法輪功學員竹先生認為,《華僑時報》不顧事實真相,執意迎合江××集團鎮壓法輪功的要求,在加拿大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不僅為國內的鎮壓製造“海外輿論”,也毒害了加拿大社會,這種行為應受到加拿大法律的制裁。

    蒙特利爾法輪功學員楊女士指出,江氏集團一直通過駐外機構收買、利用、操控海外媒體,在國外散布謠言詆毀法輪功,並“內銷”到國內欺騙國內同胞,目的就是想滅絕法輪功。它們不僅在國外收買打手威脅騷擾法輪功學員,操控個別媒體充當“喉舌”,而且濫用外交身份,在華人社區挑撥海外華人仇恨法輪功,騷擾國外支持法輪功的官員等等,把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

    新聞發布會期間,蒙特利爾一家法語電台的記者跟蹤採訪了整個過程,並在當天的新聞節目中播放。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0/4496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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