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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依法上訪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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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我自從98年煉法輪以來,身體得到了健康,以前的許多病都不存在了,道德觀念、思想品德,也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這本來對國家、對家庭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好事,可在99年的7.20不知怎麼的突然當權者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血腥鎮壓,功不讓煉,書不讓看,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電台、電視台、所有報紙真可謂鋪天蓋地。我想我有責任去向政府反映一下,我們在煉功中所受的益。於是我進京上訪,當時去不了信訪部,就去了公安局,說明法輪功真相,希望他們把我講的向上級轉達。結果被非法拘留。

2000年9月份,我坐船回九江,整理好行旅後準備休息,剛拿出《轉法輪》準備看一下,船上的警察發現了,立即把我帶到船上派出所進行盤問,並檢查我的行李,然後把我送到九江港派出所,然後通知我們單位來人把我送到十里派出所,折騰了一天一宿沒有休息也沒有吃東西,最後被定為擾亂社會秩序而被拘留,出來的時候被廬山區公安局罰款2000元,單位扣除工資2個月。法輪功學員,沒有人身自由,在船上人們可以隨便看書、看報、看雜誌,卻不能看法輪功的書籍,這是甚麼道理。

而後我又上訪,被抓後公安幹警對我大打出手,我被打倒在地,惡警抓住頭髮在地上拖,被幾個高大的男人塞進警車,我只有用絕食來抗議對我的不公,三天後被強行灌食,皮管子從鼻孔插入,拔出來連血一塊帶出,那種痛苦,可想而知,我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麼恐怖的事。被單位人接回來後,送往廬山區公安局,當審訊我時問為甚麼要上訪時,我說你們對法輪功學員不公,煉功為甚麼要被罰款、挨打,當時審訊人站起來就給我兩個巴掌,並說:「你膽子太大了,竟敢告我們,我告訴你,告不進,上面有指示,就是要經濟上搞垮。」然後我被送入看守所,出來時被罰款5000元,接連幾年的國慶節我都是在拘留所裏過的,惡警對我的人權進行踐踏,人格進行侮辱。江氏流氓集團胡作非為,殘害修真、善、忍的好人,我沒有犯過任何罪,只是修煉了法輪功,做個好人而已,卻被如此地迫害。

我女兒也是煉功人,因為公公去世回家悼念,剛到家就被抓去,關了一年,放出來不長時間,大年三十前一天又被抓走,關到至今未放人,女兒的男朋友來九江探望一下我們,剛到家就被抓走,至今還關著,不能上班,不能工作。我們到底犯了甚麼罪,要遭到如此的迫害?

我呼籲全世界正義之士都站出來,制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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