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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夫婦因修煉法輪功遭非法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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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4日】我是從97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前我重病在身,有心臟病、神經衰弱、慢性胃炎、慢性咽炎、關節炎、手腳麻木等,甚麼活也幹不了,每天吃藥、打針也不管事,買的藥放在櫃子上就像個小藥店。煉功後我沒有吃過一粒藥,甚麼病也沒有了,而且幹很多活也不覺得累。可是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下令迫害法輪功,下面就是我和丈夫被迫害的經歷。

99年7月22日,鄉政府的湯佔寬、丁競選、林順等五六人來到我村,讓我村的煉功人都到村委會去,沒收了我們的書、煉功帶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而且還讓我們馬上寫不煉功的保證,每人發一本誣陷大法的書,再交二十元錢。我丈夫和我鄉的好幾名學員還被帶到鄉里,由縣公安局的康玉春等人照了像,按了手印,上了網,又要了65元錢。我村在99年7月20日前就有30多人煉法輪功,被迫害後就只剩下10人了。

2001年5月8日,我縣有21名大法弟子到北京去證實大法,被縣公安局關在看守所裏。鄉里的湯佔寬、杜志剛、李建剛等4、5人又來到我們村讓我們仍煉功的人寫不煉功的保證,我們有六人都寫了繼續煉功。沒過幾天的一個晚上,我和丈夫已休息了,忽然聽見有人敲門,說趕快讓我起床到村委會有話要對我們說。我穿上衣服到了村委會,那裏有村書記張運貴、委員王建兵、鄉書記高金龍、副書記湯佔寬、派出所所長杜志剛、還有縣巡警隊隊長馬勝、王志全、趙生、李健廣等十多人。他們說讓我們去鄉里有事,於是就把我們寫繼續煉功的六人帶到了鄉里,到那裏還有兩名學員(也是我們鄉的),男女八人關在了一間屋子裏。白天晚上都有4、5個人看管我們進出,連上廁所也跟著。沒有床、不給飯吃,不讓家裏人送被褥,屋裏只有一張桌子和幾個凳子。

鄉書記高金龍天天逼著我們寫「四書」(保證書、揭批書等),說寫了「四書」就讓我們回去。那時正是農忙季節,地裏的莊稼該鋤了,稻苗該插了,為了回家急著幹農活,我們只好違心地寫了「四書」。可寫了「四書」後並沒有叫我們回家,又逼我們四個人到縣賓館去聽所謂「轉化報告」。回到鄉里又強制給錄了像,再每人勒索600元。然而這還不行,高金龍、湯佔寬、杜志剛又去縣裏找610說我們交代得不徹底,沒有把我鄉的煉功頭頭交代出來,於是610便派巡警隊的馬勝、哩建廣等三人晚上9點又給我們8人全戴上手銬重審。他們說我和我村的一名女學員是我村的頭,讓我們「交待」。他們見我倆不說就讓我倆跪在地上,他們一手抓住頭髮,一手左右打耳光,還打得不過癮,就把手鬆開連打帶踢一個多小時。打完後讓我回到屋裏,大約過了兩個多小時,又把我帶了出來,把我銬在凳子上,直到第二天上午10點多才鬆開。另一位女學員從打完後一直銬在凳子上直到第二天上午10點多。兩天之後,也就是5月30日,我們八人又都被送到縣新辦的「轉化基地」,一關就是半年多。(在鄉里關了十九天)

當時的「轉化班」一共關了三十多名大法弟子,每天還要給我們上污衊大法的課,讓我們寫「三書」,轉化班的梁志斌說:「寫了三書就讓你們回去。」我說:「這次我甚麼都不寫了。」我們已被關在「轉化班」三個多月了,為了要求無條件釋放我們回家,我們開始集體絕食。第一次我絕食了3天,在他們的威逼下,我吃了飯。第二次又絕食了五天,我們絕食後,610給各單位打電話,要求到「轉化班」接人。11月3日鄉里接我時,替我寫了保證,又強迫我按了手印。丈夫又給我交了三百元錢才放我回來。

我剛回到家還不到一個星期的一天晚上,約12點鐘,村書記張運貴又領著鄉書記劉兆成、湯佔寬、郭萬亮、杜志剛等八人來抓我,我和丈夫沒給他們開門,我在屋裏大聲對他們說:「我以前好好在家裏睡覺,你們把我抓去迫害了半年,現在我剛回來,你們又來抓我,我是不會給你們開門的。」大約過了半個小時,他們進不了門就走了。我知道他們不會死心,還會來的,因此第二天一早我就離開了家。我剛走到村邊,就看到他們的車又來了,我躲過了他們,他們到家撲了個空。從此我一直流離失所多日,直到2002年2月我才回了家。我鄉的一名大法弟子那時已被迫害致死。

2002年10月16日中午12點左右,我和丈夫正從地裏往回家拉玉米桿,從外面來了一輛車,有鄉里的蔣光兵、郭萬亮、杜志剛和縣公安局的共有7、8個人,不由分說給我和丈夫戴上了手銬,抓進了縣看守所,一直關了兩個多月。那次被關在看守所的同修有30多人。在看守所我又絕食了八天,我大姐夫怕我會被判勞教,花了一萬元錢才把我接回了家。我丈夫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到了保定高陽勞教所。在勞教所裏和丈夫一起被送勞教的前後一共有19人,有3人因身體不合格而被送了回來,我丈夫現仍然被關在勞教所受迫害。

我是個農民沒甚麼文化,但江氏集團對我和丈夫及全國修煉法輪功的學員的迫害迫使我拿起筆來寫出我們受迫害的經歷,來控訴江澤民違反憲法、法律、剝奪人權的罪行,希望更多的人能明白真象,早一天把江澤民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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