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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修煉淨身心 堅持信仰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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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日】99年別人給我一本《轉法輪》,看後覺得不坑不騙、與人為善做好人很好,接著又看了一遍,就下決心開始學法輪功。我曾經患腰椎骨質增生(已發展到第三節),還有肩周炎和頸椎骨質增生,常年吃藥,不能幹活。當時開始學法煉功的時候,也不知能治病,學煉幾天覺得很舒服,學了幾天就覺得沒病了,從那以後再也沒吃過藥。家人見我學了功這麼好,也跟著學,還有本村幾個人也來學。可是到了農曆6月份的一天,村裏負責人領來幾個人,說是辛莊鎮政府和派出所的。其中有個人問:你煉法輪功是嗎?我說是,他又問我村有幾個人學,我就告訴他有好幾個人學。他說:現在國家不讓學了,近幾天有人看著你,你不能出門。又說了一些不好的話,他們就走了。以後他們又去了我家幾次,我也沒怕他,我又沒做錯事,反正他們咋不著我(不敢怎麼樣我)。

2000年農曆11月的一天,辛莊派出所警察侯慶三帶領兩個人來找我,說到派出所有點事談談話。我說有甚麼事就在這裏談吧。他說得到派出所去,談完我馬上送你回來。他把我帶到派出所,我下車一看,已經有4個人在那裏等我,說他們是萊蕪公安局的。其中一個人問我:你散的法輪功傳單是哪來的?還說你如果不說出來就拘留你。他們連續換了4個人審訊我,越來越兇狠,一直審到晚上6點,我還是說不知道。

當晚我被關在派出所一夜。第二天,他們把我押到萊城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期間我被非法審訊多次。拘留期滿,拘留所的管理員說:寫份不煉功的保證才能放你回家。當時我妥協了,違心寫了「保證」。回到家,我覺得不對了,我馬上又寫了「聲明書」堅持修煉,交給了派出所所長鄭子平,他說你這樣做,又得被拘留。接著,我又被關進拘留所第二次拘留。這次共關押18天才放我回家,兩次拘留罰款600元現金。

2001年8月,公安局直接來人抓我,被我事先發現,我機智躲開了。

2002年2月4日晚8點多,我脫了棉衣準備打坐煉功,突聽有人叫門。開門一看,是一夥警察,拿著警棍、木棍,他們一擁而上把我抓住拖上了警車,又把我屋裏翻了一遍。沒找著甚麼東西,就把我關進了萊蕪市看守所,當時我下身只穿一條秋褲。進到看守所後,兩個犯人打我,當晚又給我洗「冷水澡」(農曆臘月,用冷水澆身的一種酷刑)。在我被關了1個月時,也就是3月4日,他們送我到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到公安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當天送我回家。第二天又來人找我談話,我知道他們又想騙我,為避免再次被迫害,我被迫流離失所。

我在外期間,萊城公安分局和辛莊派出所多次去家裏企圖抓我、要錢,夜間他們翻牆進院到我88歲的老母親屋裏抄家,嚇得我母親很長時間整夜不能入睡,不能正常生活。我流落大半年後,又回到了家。

2003年3月9日晚6點多,突然一夥惡警到我家,把我抓住抬上警車,把我妻子抓住不讓動,進行抄家,甚麼也沒翻著,才把我妻子放開。當晚,他們又把我關進了市看守所,關押了7天,光審訊就3天。16日,辛莊派出所一個人和分局張寶德把我從監室裏叫出來,說釋放我,又騙我在勞教證上簽了名,接著給我戴上手銬押我到王村勞教所。在去王村的路上,我問張寶德我犯了甚麼法你們勞教我?他說,你甚麼法也沒犯,得去學習一段時間。

到了王村,他們不檢查身體就往裏送(他們知道若檢查身體勞教所不收我)我再三要求檢查身體,張寶德被逼得無話可說,就拉我到醫院,他們叫我在車裏等了老長時間。不知張寶德在裏面搗甚麼鬼,一會兒叫我進去,走了一下過場就把我關進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我每天6點開始坐木板凳至深夜12點才睡覺,有猶大來轉化我,整天灌輸誣蔑師父和大法的言論,我就用師父的法和他們理論,惡警們就又叫來幾個猶大來對我圍攻。20天後才讓我晚上9點休息,以後每天強迫勞動十幾個小時,不讓休息,不讓隨便上廁所。37天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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