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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華僑時報案看江澤民如何利用官方渠道出口仇恨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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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1日】2004年2月23日,華僑時報誹謗和煽動仇恨案進入最後階段:原告、被告律師將當庭答辯。從華僑時報社長在法庭上的證詞和相關事實,可以看出,江氏集團在國內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也在系統的向海外輸出仇恨宣傳。周錦興為何在法庭上隱瞞事實?

周錦興在證詞中說,他廣州曾有一家辦公室,沒有業務性事務,2001年底就關閉了。此後,除了華僑時報外再無其他生意。但是,原告律師出示了有關證據表明:華僑時報的網頁上曾有「錦興國際」(Crescent International, Crescent為周錦興之英文名)在廣州的公司圖標,並說明該家公司在廣州辦理移民等業務。周錦興為何在法庭上隱瞞自己這家公司的存在,真正目的何在呢?

另外,周錦興在被告律師提問時明確地告訴法庭,聲稱華僑時報沒有任何政治背景。當原告律師詢問時報網頁是否與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直接鏈接時,周錦興起初回答語氣相當肯定:其互聯網上沒有提供與使館的鏈接,之後休庭。休庭後,又辯稱:華僑時報的電話簿有各種電話,也有中國大使館的,但仍不承認有直接鏈接。但是,原告律師提出可靠的證據,證明華僑時報確實曾有指向中國大使館的鏈接,而在起訴後數月後給拿掉了。周錦興為何隱瞞這一事實呢?

法庭禁令後,華僑時報仍沿用中國官方詆毀法輪功的宣傳

原告律師問及周錦興在發表社論文章有無道德指導方針,從事報業23年之久的周錦興回答說沒有。關於法輪功的消息,華僑時報從沒刊登過任何第三方的報導,包括聯合國、大赦國際、美國政府、加拿大政府或其他官方機構等關於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迫害的報導。周錦興曾親自寫過攻擊法輪功的社論,但他從來沒有採訪過任何法輪功學員。

周錦興承認他從迫害開始就知道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而且從法輪功學員發的小冊子、傳單等處知道法輪功學員被拘禁在勞教所、拘留所,遭受酷刑的事實。周並承認,在發表何×文章(2001年12月)以前,他從沒有看過法輪功的書籍。

在兩次法庭禁令禁止華僑時報刊登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後,華僑時報仍繼續沿用幾乎未經修改的中國官方媒體文章詆毀法輪功。

華僑時報是被中方「放行」的少數海外中文媒體之一

據調查,中國官方宣傳系統對大量海外中文媒體採取封堵的政策。被官方「放行」的中文媒體寥寥無幾。華僑時報就「躋身」這少數媒體之中。尤其是華僑時報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一旦發表,不出三天,就會在中國官方的各大報紙、網站上看到。按照中國宣傳系統嚴格的層層審查制度,如果沒有特殊的「關照」,一般的海外報導決不會如此迅速的佔領官方媒體的版面。

周錦興在法庭上說,他知道中國媒體定期、不斷轉載華僑時報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並承認,知道《人民日報》參考了他攻擊法輪功的社論。

據《廣州華聲》2003年第1期報導:2002年12月1日至7日,廣州市僑辦與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邀請海外華文媒體,包括美國《僑報》(美西)、《明報》(加西版)、加拿大《華僑時報》、澳大利亞《華人日報》和泰國的《新中原報》。這幾個受中國政府邀請的媒體,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人士證實:除了加拿大的《華僑時報》外,另外四家報社也都是中國官方背景極強的報紙。成立於1990年的《僑報》直接受控於中國政府,特點是如實、及時的報導中國官方消息。《明報》是被「中國政府嚴重影響的」媒體;澳大利亞《華人日報》即將成立的新聞是由中國大陸最有名的官方新聞社──中新網報導的,曾攻擊敢於支持法輪功的新唐人電視台;2001年2月下旬,《新中原報》發表社論攻擊法輪功。該社論又被中新社引用作為海外反法輪功的證據。

Jamestown基金會在中國概述中有一章專門報導中國大陸對美國中文媒體的控制。中國大陸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體。其主要策略有:1)以全資或擁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報紙、電視、無線廣播;2)政府利用獨立媒體在大陸的商業利益來影響這些媒體;3)購買廣播時段或廣告空間;4)安排政府人員到獨立媒體工作,在內部起作用。

謊言宣傳先行,煽動仇恨緊跟

華僑時報在反法輪功的做法上,與中國江氏集團的做法如出一轍:謊言宣傳先行,煽動仇恨緊跟。在中國,當老百姓對連篇累牘的攻擊和抹黑法輪功的充滿血腥鏡頭的「消息」、「報導」感到逆反並開始抵觸時,江羅集團上演了「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已經被國際社會廣泛曝光的)。自此,大規模煽動仇恨的行動大行其道,以教育界為例:2001年2月1日,陳至立為首的中共教育部黨組、共青團中央發出通知(教黨[2001]1號),要求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組織開展攻擊法輪功的簽名活動,通知下達之後,全國教育系統首先推行「百萬人簽名」運動,以「反×教」為名,利誘、欺騙、強迫、威脅學生們簽名,反對法輪功;然後通過媒體報導系統地向高校和全社會推廣及實施。後來,這些簽名並被帶到聯合國,用以證明打壓法輪功來自「民意」。

2001年2月6日僅一天的時間裏,在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等煽動和直接指揮下,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的800萬青少年,開展反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報導中稱,當天全國各地共張貼宣傳畫50多萬幅,發放宣傳資料1000多萬份,舉行集會200多場,共有800多萬青少年直接參與。中國官方報導中說:「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蘇、山東、江西、貴州、福建、內蒙古等地青少年紛紛走上街頭,深入社區,通過開闢反『法輪功』……專題宣傳櫥窗,張貼掛圖、招貼畫,發放宣傳資料,播放音像製品等形式,開展聲勢浩大的反『法輪功』宣傳教育活動,……」

回過頭來,看看華僑時報的做法。在一再違背加拿大法庭禁令繼續刊登攻擊法輪功的文章的同時,華僑時報在華人社區大搞簽名活動,利用人們善良的本性煽動華人社區不明真相人士的仇恨心理。周錦興在法庭上說,他得到了5000個支持華僑時報的簽名。

目擊證人周露茜女士在法庭上證實:當時,華僑時報將請願簽名信帶到渥太華老年會,公開徵集簽名。當周露茜向在場華人澄清事實,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時,一位華僑悄悄告訴露茜,「我知道你說的這些事,但不要在這說,大使館的人在這兒。」(明慧記者冬娜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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