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市惡警陳萬友、王全犯罪事實通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

  • 佳木斯市惡警陳萬友犯罪事實通報

  • 佳木斯市惡警王全犯罪事實通報

  • 佳木斯市惡警陳萬友犯罪事實通報

    陳萬友,男,1951年8月出生,1968年參加工作,1970年參加公安工作,中共黨員,現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國安支隊國保大隊任教導員之職,恐怖組織610辦公室主要成員。

    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陳萬友的名字在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惡人榜」中多次出現,惡人榜編號:8646。辦電0454-8298120,宅電0454-8692583,郵編154002

    1999年4.25之前,陳萬友就執行江羅集團的指令,指使部下高東旭、王全等暗中收集佳木斯市法輪功輔導站煉功點的分布及有關煉功人員情況,監聽電話,監視和干擾大型集體煉功洪法活動,為下一步全面迫害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1999年7.20開始後,陳萬友在權勢的驅使和利益的誘惑下,背信棄義,出賣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發現有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就上報省公安廳,升級迫害。陳萬友不僅指使和慫恿其部下參與犯罪,還串通、脅迫各區及佳木斯市所屬市縣不法公安幹警和各級政府不法官員共同犯罪,更是親自對法輪功學員行惡施暴,勒卡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巨額錢財。

    有關人士透露:據不完全統計,陳萬友索取、詐騙、勒卡的錢財和經其手敲詐的所謂保金數十上百萬元之多。陳萬友從一位已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家屬那一次性騙取現金3萬元人民幣,多次勒卡敲詐數百幾千上萬的太多了,就連其親屬家孩子有煉法輪功的也不放過,照樣勒錢,有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已蒙受了二十餘萬元的錢財損失。

    陳萬友等還利用錢財僱用道德敗壞之徒監視、跟蹤、舉報法輪功學員,推人下水,無知犯罪。陳經常以偽善的面孔、虛假的言辭、兩面的手段套取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為破壞和迫害作準備。陳還利用被強迫洗腦背叛信仰的猶大作內線,騙取信息,干擾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

    99年7.20以來,陳萬友策劃、組織、實施並參與了上百起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酷刑審訊、精神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佳木斯市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一半以上是陳萬友親自指使或參與綁架、非法關押、酷刑逼供、非法勞教和判刑的。佳木斯市已有陳英、張富、湯紅、趙福蘭、王淑君、李鳳華、畢加新、門曉華等8名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而失去寶貴的生命,陳萬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陳組織參與了搜繳、銷毀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和資料的罪惡行動,起到了相當大的破壞作用。

    1999年9月9日晚,陳萬友參與策劃、組織和實施了針對法輪功的第一次「大搜捕」,事前電話監聽,布置警力監控,綁架了王文義、袁玉芹、馬學俊等數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

    2000年2月,法輪功學員邵立華家開法會,陳萬友等接到內線報告後很震驚,指使手下綁架了邵立華並酷刑逼供,隨後幾天內,綁架了張曉更、門曉華、喬豔萍、陳乃忠、王清榮、姜國勝等法輪功學員。

    2000年6月2日四豐山法會,陳萬友親自參與策劃、組織和指使手下前後綁架了陳乃忠、霍金平、鄭立彬、牛進平(男,北京)、張連英(女,北京)、王玉芳、喬豔萍等20多位法輪功學員。連夜刑訊,酷刑折磨數日後非法勞教1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餘的非法關押多日勒卡錢財後釋放。羅織罪名編撰材料上報省廳和北京,邀功請賞。

    2000年11月24日,在李運陽、陳永德的指使下,陳萬友率其部下劉通到樺南縣,串通縣不法公安幹警滕文富、太輝南和縣委不法官員劉小鵬合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衝(縣委通訊員),刑訊逼供,大搞株連迫害,許多單位領導同事遭到處分。

    2001年1月8日夜,一個大法資料點被破壞,法輪功學員李桂芳被綁架,損失設備資料耗材數萬元。陳萬友等指派高東旭深入聯通公司查找線索,並指使打手9次提外審酷刑迫害李桂芳,施加壓力耍手段企圖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3月1至7日,陳萬友等以減期提前解教為誘餌,利用猶大李淑萍貼靠李桂芳,騙取有關資料點人員情況的信息。李桂芳被非法勞教,此事又牽扯多人被迫害,陳萬友等網上通緝它們認為有關的幾位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22日,法輪功學員黃邵溥、黃玉榮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綁架,陳萬友等多次酷刑逼供。之後,2001年3月14日上午,陳萬友夥同陳永德、邱志博(省廳惡徒)竄至郊區長髮鎮非法抄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淑玲和陳旭勝母子二人,15日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孫麗,即而31日又非法抄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清榮,在王家蹲坑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徐麗卿。黃玉榮被非法勞教,黃邵溥被前進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這是佳木斯地區第一起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案例)。

    2002年12月12日,陳萬友參與策劃、組織、實施綁架了馬學俊、王清榮、劉秀芳、左秀雲、代麗霞、季穎萍、代豔等7名法輪功學員。協從犯罪的有東風公安分局及佳鐵公安分處的不法幹警。陳親自帶幾個打手酷刑折磨馬學俊,並捏造材料非法判重刑(明慧網有報導),還出重金獎賞佳鐵公安分處參與犯罪的不法幹警。陳親自把王清榮、劉秀芳、左秀雲、代麗霞、季穎萍等5名法輪功學員送進佳木斯市勞教所,並唆使勞教所惡警連夜酷刑迫害,逼寫五書。

    2002年12月13日,陳萬友帶領前進公安分局及南崗派出所的不法幹警非法抄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東霞夫婦二人,並把她丈夫身帶的800元現金和手機強行佔為己有。陳在王東霞家蹲坑,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尹海珠。王東霞夫婦和尹海珠被惡警綁架到前進公安分局遭受多種酷刑迫害。尹海珠拒不配合邪惡,正念闖出。王東霞夫婦被非法勞教。

    2003年4月,在黑龍江省公安廳一處現行科惡徒邱志博科長和商某(在佳木斯蹲點督陣迫害法輪功)的指揮下,陳萬友夥同李樹卿、陳永德和雞西公安局惡徒以土匪強盜的手段闖入法輪功學員陳麗娟的住處,非法抄家、綁架了來做客的法輪功學員許成華,隔天又綁架了陳麗娟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許成華被綁架到東風公安分局,邱、商二惡徒督陣,陳萬友等親自上陣施用多種酷刑折磨許成華,捏造羅列材料,指使永紅區法院不法之徒於2003年12月對許成華非法判重刑8年(許成華仍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陳麗娟遭酷刑迫害後被非法勞教。

    陳萬友涉嫌案件眾多,人證物證俱在,僅舉幾例。知法犯法,執法犯法,陳萬友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憲法,觸犯了國家法律,已構成犯罪,依照國家刑法,陳犯有數十種罪行。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陳萬友犯下大罪,為國法與天理所不容,特發此通報,昭示天下:人道不能違,天理不可欺,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正告陳萬友等,立即停止行惡,彌補過錯,將功贖罪,否則,不僅害己也會給你的家人帶來災禍。

    歡迎正義人士和善良人們收集、舉報陳萬友等的犯罪事實證據,相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時機一旦成熟,必將訴諸法律,追究一切罪犯的刑事法律責任,把其送上正義的審判台。


    佳木斯市惡警王全犯罪事實通報

    王全,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1997年參加公安工作,中專文化,現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國安支隊國保大隊任職。辦電:0454-8223093宅電:0454-8593224郵編:154002

    1999年7.20以來,王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配合惡警陳永德、陳萬友等,出謀劃策,參與綁架,刑訊逼供,起到了很大的破壞作用。

    王全是微機管理員,把法輪功學員名單和相關資料輸入微機,全國公安聯網,用於迫害。王全還把它們認作是重點的法輪功學員的資料整理、建檔、造冊,並輸入微機上報省廳,為迫害提供方便。是凡被外地綁架的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均由王全核實,為進一步迫害提供信息。邪惡幫兇以「嘉獎」和「記功」等手段操控、慫恿王全繼續為邪惡賣命。

    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王全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憲法,觸犯了國家法律,為法律和天理所不容。特發此通報,正告王全等不法官員和警察,立即停止作惡,將功補過,為自己贖罪,否則不僅害己,還會殃及親人。

    歡迎正義人士和善良人們收集、舉報王全等的犯罪事實證據,相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時機一旦成熟,必將訴諸法律,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