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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和警察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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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7日】四年半多來,佳木斯市各級政府的不法官員和公檢法系統的不法警察麻木地執行著610辦公室的邪惡密令,採取堵截、綁架、非法拘禁、勒卡、開除、包保株連、監控、監聽、跟蹤、蹲坑、騷擾、抄家、勞教、判刑等卑鄙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數千人次,非法勞教數百人次,非法判刑十多人。對被非法拘禁、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四十多種酷刑進行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致使數人精神失常,多人致傷致殘,至少14名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而失去寶貴的生命(佳木斯市8人:陳英、張富、湯紅、趙福蘭、王淑君、李鳳華、畢加新、門曉華。佳木斯市勞教所迫害致死的外地法輪功學員,七台河市2人:房翠芳、張長明。鶴北林業局2人:賈永發和賈冬梅兄妹。雙鴨山市1人:吳玲霞。寶清597農場1人:尹玲。),眾多法輪功學員無法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被迫流離失所,親人離散,遠走他鄉。

佳木斯市不法官員追隨江氏集團把迫害善良的法輪功民眾當作頭等大事,肆意揮霍公民的納稅錢,用於迫害法輪功的資金高達數千萬上億元。佳木斯市610辦公室恐怖分子和公檢法系統的不法警察沆瀣一氣,非法抄家、搜搶、勒索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和工作單位的資金也高達數千萬元,除一部份揮霍之外,大都落入私自腰包。如果不是權勢的驅使或利益的誘惑,它們是不會這麼賣命的,甚至不會參與,如百姓所言:「官匪一家,警匪一夥,有錢能使鬼推磨。」

「法網恢恢」國際網站收錄了大量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佳木斯市有數百名不法官員和警察的名字出現(或多次出現)在「法網恢恢惡人榜」上。蒼天有眼不可欺,善惡必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是造業極大的惡事,下場和後果是極其可怕的。不管是誰,是甚麼身份,也不管是甚麼理由,是甚麼藉口,是誰幹的壞事那就得由誰去承受償還,誰也推托不了責任,誰也別想僥倖逃過懲罰。鑑於此,發布「全面追查佳木斯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和警察的罪責之公告」,旨在喚醒良知,挽救生命。如有立功行為罪已贖者,其名將從惡人榜中去掉,不再追究法律責任。對那些死心塌地繼續行惡者,必將追查到底,直至全部罪犯被繩之以法,或遭天理嚴懲。歡迎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及更多善良的人們幫助提供和收集參與迫害者的犯罪證據,相關資料,包括圖片、文字、錄音、錄像等。時機一旦成熟將訴諸法律,追究一切參與迫害者的法律責任,這一天即將到來。

機會不會總有,錯過方知後悔,大是大非,一念可定未來。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佳木斯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和警察

[名單之一]
佳木斯市市委市政府: 孫啟文(原書記) 王國學(原副書記、市長) 董永貴(原副書記)
趙慶有(原副書記)許兆君(原副書記、副市長) 劉文波(政法委書記)
佳木斯市610辦公室: 劉 衍(610辦公室主任)張桐振(610辦公室轉化大隊長)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 宋金和(原局長)李運陽(原副局長)李樹卿(副局長)
市公安局國保(原政保)支隊:劉 忱(原支隊長)徐東升(原副支隊長)鄭功林(原副支隊長)
陳永德(支隊長) 趙 毅(政委)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國保(原政保)大隊: 高志倫(大隊長)陳萬友(教導員) 高東旭
劉 通、高真廣、王 全、張宏宇、姜玉坤、孫新生。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專案大隊: 吳 哲(大隊長)胡英(教導員)。
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外事科: 封 光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巡警支隊: 王立民(巡警支隊長)
市公安局直屬分局: 韓雪峰、李曉峰、李樹才、司洪昌。
佳木斯市看守所: 李德權(拘留所副所長)高雙波、袁海龍、李 平。
佳木斯市司法局: 姜作奇、黃少華、劉慶臣、孫德宏。
佳木斯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和警察

[名單之二]
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石紹峰(局長)李廣才(副局長)溫啟華(政保大隊長)隋士民(國保大隊長)姜松濤、
賀文革、趙曉男、王永富、孫書龍、鐘雁、李偉勛、廉景奇、莊樹龍、張學明、王智勇、張治國、李富貴、孫大宏、欒波。
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劉岳森(局長)趙錫祿(副局長)王連民(政保大隊長)王化民(國保大隊長)王月仁、閆衛東、張 輝、宋顯彬、邵福祥、朱輝、牟永平、徐永利、黃國林、蔡永寶、尚志權、張維富、李添英、李 平、程 彥、宋亞威、周甫慶
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王玉明(局長)崔建國(副局長)於進軍(政保大隊長)秦中玉(政保教導員)王連學、
胡志剛、李軍、史陶然、趙守化、袁學習、張紅貴、孫鈞宜、張得利、李金英、
楊懷軍。
佳木斯市永紅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常玉龍(局長)劉靜漢(副局長)石秀文(政保大隊長)郭維山(政保教導員)馬景榮、
呂世軍、董珠、張富生、李健軍、史雙飛(國保大隊長)趙玉利、馬列、鐘強、
趙忠強、劉景堯、闞立新、劉立波(副局長)、王延生(原局長)
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孫成偉(局長)宋曉光(副局長)蔣永新(政保達隊長)李萬義(政保教導員)張偉明、
韓鐵力、馬軍、欒曉磊、李卓順、盧偉、賀爽、李明、王永剛。


關於佳木斯市公安部門不法警察劉通的通報

劉通,男,1978年4月12日出生,1999年7月20日參加公安工作,中專文化,現在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國安支隊國保大隊任職。

劉通個人簡歷:1985─1990年在佳木斯市第十七小學讀書,1990─1993年在佳木斯市發電廠子弟校上初中,1993─1997年在佳木斯市第一中學讀書,1997─1999年在黑龍江省警校佳木斯分校讀書,1997年7月畢業參加工作。

劉通家庭關係:劉佔林,劉通之父,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信訪辦副主任。韓淑蘭,劉通之母,佳木斯市發電廠紀委書記。劉暢之姐,佳木斯市電信局任職。

劉通自99年7.20迫害法輪功開始日參加工作以來,一直配合江氏集團幫兇陳永德、陳萬友等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群眾。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觸犯國家法律,參與犯罪多起。2000年5月15日佳東法會,劉通等參與犯罪,綁架付蘭英、付鳳蘭、霍金平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15天。2000年6月2日四豐山法會,劉通在其上司的唆使下大肆犯罪,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連夜刑訊逼供,製造數起慘案,先後有牛進平(北京)、張連英(北京)、陳乃忠、霍金平、鄭立彬、王玉芳、喬豔平等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刑訊逼供數日後非法勞教。2000年11月24日,在李運陽、陳永德的指使下,劉通夥同陳萬友到樺南縣串通縣公安局滕文富、太輝南和縣委辦公室劉曉鵬合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衝(縣委通訊員),刑訊逼供,大搞株連迫害。

市政府市公安局不法官員多次以嘉獎和記功的手段,慫恿鼓勵劉通繼續行惡犯罪,僅舉幾例,予以通報。歡迎正義人士和善良民眾收集舉報劉通等的犯罪證據(相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時機成熟將訴諸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正告劉通停止行惡,立功贖罪,善惡必有報,誰也逃不掉。


關於佳木斯市公安部門不法警察高東旭的通報

高東旭,男,1976年7月出生,1994年參加公安工作,大專文化,現於佳木斯市公安局國安支隊國保大隊任職。

在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高東旭積極配合江氏集團幫兇陳永德、陳萬友等,死心塌地為江氏集團賣命,成為邪惡幫兇的鐵桿走卒,出謀劃策,衝鋒陷陣,充當打手,起到了很大的破壞作用。高無視法輪功學員的多次忠告和其父母的勸阻,仍繼續行惡犯罪,一意孤行,是個不忠不孝之徒。

1999年4.25之前,高東旭就配合陳萬友等暗中調查佳木斯市法輪功輔導站煉功點的分布及有關煉功人員的情況,為下一步全面迫害提供了第一手犯罪材料。99年7.20開始後,高更是和省公安廳、市五大區公安分局和佳木斯市所屬六個市縣公安局的政保部門秘密串通,發現有法輪功學員有活動積極上報。高東旭參與了多起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為自己落入層層地獄不斷加重砝碼。

2000年5月15日佳東法會,高東旭參與迫害,綁架了付蘭英、付鳳蘭、霍金平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半個月。

2000年6月2日四豐山法會,高東旭參與迫害,綁架了王玉芳、鄭立彬、陳乃忠、霍金平、牛進平(北京)、張連英(北京)等20多名法輪功學員,連夜刑訊逼供,非法關押數日後非法勞教。

2000年11月,高東旭協同向陽公安分局邪惡之徒崔榮利(遭報已死)歷時十多天,四處活動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親朋,企圖再次綁架法輪功學員鄭立彬,未能得逞。

2001年1月8日,資料點遭到破壞,法輪功學員李桂芳被綁架,高東旭首當其衝,多次深入聯通等公司調查線索,妄圖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高和陳萬友等多次以提審為名進入市看守所、樺川縣看守所藉機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

2001年6月16日下午,高東旭親自在佳西供電局附近綁架法輪功學員孫景霞和張劍虹母女二人,搶走剩餘真象資料,刑訊逼供非法勞教母女二人。

案例諸多,不一一例舉,四年半多來,高東旭多次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民眾,知法犯法,執法犯法,違反國家憲法,觸犯國家法律,犯有多種罪行,為國家法律和天理所不容。通報高東旭的犯罪事實,旨在向佳木斯市民揭露其罪惡行徑,喚醒良知,分清善惡。歡迎正義人士及善良民眾收集和舉報高東旭等的犯罪證據(相關資料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時機一旦成熟,訴諸法律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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