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要具體

——關於如何寫好揭露當地惡人材料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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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最近在家鄉看了兩個地區散發的自制揭露當地惡人的文章,覺得只是敘事的概括文章,並不能打動人心。為此,有點想法寫出來共同交流。

師父曾在致歐洲圓明網中說:「……特別是被迫害致死的與迫害中使用的邪惡手段要做為重要內容報導……。」我想文章應對邪惡使用的迫害手段、方式、程度進行詳細主要的描寫,尤其是怎樣毒打、怎樣折磨、使學員遭受怎樣的痛苦、受傷程度、給家庭帶來怎樣的不幸,這樣比一帶而過的詞會激起人的同情心和正義感。

另外此種文章最好選當地最邪惡的一個人對其惡行全面揭露,不要所有惡人一概而論的寫。文章大量散發後,一般惡警對家人、朋友都是隱瞞自己惡行的,況且真正參與酷刑施暴的人並不多,所以詳細重點描寫會使其親友相信並譴責其行為,同時也會震懾其它惡人。至於迫害過誰、多少人,可以不提姓名,用X學員帶過,但如果條件允許,還是有受害者的真實姓名更可信。如果再配有披露當地惡人名單、單位、職務、地址的概括性文章,效果應該會更好些。

遭受迫害的學員應將自己的迫害經過詳細寫出來供編輯的同修整理。

以上是一點個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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