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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日多團體聚集聯合國 籲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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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記者黃凱莉紐約報導)2004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當天,紐約市刮著大風、下著濛濛細雨,法輪功學員和多個非政府組織聚集在聯合國大樓前召開新聞發布會,提請聯合國,就仍在中國發生的中共江氏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的迫害進行公開調查,並幫助停止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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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代表凱蒂主持新聞發布會(Kati)

* 聯合國人權非政府組織代表:中國政府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必須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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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非政府組織代表理查德.庫克

唯一神教派全球聯合國人權大會( Unitarian Universalist United Nations Office Conference on Human Rights)董事,暨唯一神教派全球教堂協會(Unitarian Universalist Association of churches)委員理查德.庫克(Richard Cook)表示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直接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必須受到追究。

庫克在發布會上說:「法輪功學員今天在聯合國前集會是提醒聯合國,中共當局現在仍然對法輪功進行迫害。這個極權專制國家用政治高壓手段使用酷刑、監禁、勞教等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的罪行是反人類的。」

庫克列舉了《聯合國人權宣言》中的部份條例,包括: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條,人人完全平等的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二條,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第十八條,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的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庫克指出,中共政府在《聯合國宣言》上簽了字,法輪功學員應享有以上的權利。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直接違反了《聯合國宣言》,必須受到追究。

* 法輪功學員:籲世界各國共同發出正義的聲音,幫助停止迫害的延續

紐約大都市學院商學系教授、法輪功學員馮克然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幾天前對外稱,『中方在人權問題上取得的進展是有目共睹的』。是有目共睹的!五年來,有一億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迫害,還牽連到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這已經不是一億人的問題,這麼多人受到株連和迫害。至少上千人被迫害致死,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無數的家庭受到精神迫害和敲詐。這就是江澤民所說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

馮克然指出,中共江氏集團動用國力的四分之一,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已經持續了五年多。在此期間,法輪功學員和各界人士不斷的進行各種呼籲活動;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冒著生命危險、頂著方方面面的巨大壓力以和平的方式抗爭著。

馮克然表示,目前,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進行,我們呼籲世界各國共同發出正義的聲音,幫助停止迫害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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