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法標準對待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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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6日】做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哪裏都應該證實大法,大法弟子在哪裏都應該救度眾生,包括在自己的家裏。

我愛人和我原在一個單位工作,我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工廠無理開除,車間的領導和全車間300多名員工,也因此被無理罰款。我愛人因此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在精神和身心上受到嚴重傷害。他開始酗酒,借酒消愁,還常常把家裏的積蓄背著我拿去賭錢。為了使他振作起來,我每天儘量在生活等各方面關心他,照顧他,安撫那顆受傷的心,但他誤認為是我害了他,對我不理不睬。我想辦法和他交流,耐心和他講真象,由於他受邪惡媒體假宣傳的毒害,他認為我出去做真象就是參與政治,和政府對著幹,而修煉應該呆在家裏看書、煉功、修心性。幾次交流都很難進行下去。

一次我出去散發真象資料回來,看見愛人滿臉怒氣,衝我大聲吼道:「這個家你不想要了,你是不是不想過了,你害我害得不夠嗎?」他已經暴跳如雷,把我供師父的水果、香爐全都打翻在地。我急忙搶下師父的法像,抱在懷裏……看到他眼含著淚,我終於決定要嚴肅的和他談一談。

我平和堅定的對他說:「是師父教會我怎樣做人。你整日喝酒、賭博,我如果不修煉大法早就和你離婚了。我的一切都是大法給的,我要把真象告訴世人,也是在救度世人。如果你認為我這樣做是在害你,我可以搬出去,我有一個好身體,在外面打工一樣會生存的。……」愛人聽了這番話沒出聲。

從此以後,我再出去做真象,他也不管了,只是告訴我要多加小心。漸漸的他不玩麻將了,還時常幫我做一些家務,在外面發現地上有被常人丟掉的大法真象資料和光盤,都撿回家送給我。

通過這件事,我想既然我們所做的一切是最正的,那麼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底氣十足,而不是唯唯諾諾的,更不應該逆來順受,委曲求全。大法有其威嚴的一面。大法弟子也有其威嚴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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