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遼源市大法弟子羅春榮被非法勞教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1月27日】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西寧街大法弟子羅春榮,因堅修大法於2003年6月17日下午四點被綁架到遼源市東吉警署。九天八宿不讓她吃飯、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所有整人的招兒都用上了。

第一天,羅春榮被打到後半夜兩點多鐘,手銬、腳鏈、棍棒、赤腳站在水泥地上。每天往身上澆帶冰的水,揪頭髮往牆上撞,往鼻子裏灌醋精,嗆的順鼻子淌黃水,因手被平抻銬著不能擦。把頭往水桶裏按,用方便兜把頭捂得一點氣都不透。用蚊香點燃往腿上、胳膊上燒,把打火機的氣灌進礦泉水瓶中點燃往身上燒,惡人用皮鞋狠命的砸她的後背,踩腳趾等等,真是慘無人道的迫害。羅春榮當時折磨得不成人樣,瘦的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給家庭、親人都帶來了巨大的精神與物質上的壓力。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羅春榮被非法關押九天八宿,然後又在遼源市看守所被非法關了近四個月後被送長春勞教所,勞教兩年。教養通知書中的證人、證言都是兩年前的。

這幾年,羅春榮幾次被關押在長春勞教所,並且沒有任何筆錄,抄家時沒有找到任何證據,荒唐可笑的事,竟成了事實,遼源市公安局、東吉警署江洋、李斌等人執法犯法,還揚言打死算自殺,說是上邊的意思等等。由此可見這些執法犯法的人民敗類,在光天化日之下置國法於不顧,拿百姓生命當兒戲,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