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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為何要坐上江澤民抬的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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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3日】有人自願抬轎子,大概很少有人會拒乘。不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江澤民為胡錦濤抬轎子,也不會沒有由來。

2004年11月16-17日在阿根廷,法輪功學員們在向胡錦濤率領的中國代表團和平請願時,卻受到中國大使館官員操縱的騷擾和襲擊,包括從法輪功學員手中搶奪、撕毀和用刀割毀橫幅,以及毆打和推撞法輪功學員等暴力行為,中國駐阿根廷文化參贊張義(ZhangYi)甚至還衝著一位法輪功學員叫喊說要殺了這名學員。

江澤民為胡錦濤抬轎子,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而每次胡都欣然入乘。今年1月在胡錦濤訪問法國期間,以及今年6月胡錦濤訪問歐洲四國時,都發生了由中國使、領館指使,或對請願法輪功學員的人身攻擊、或對當地政府施壓,違反當地法律而阻止請願的事件。

中國大使館官員們為何對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請願如此惱怒,不惜採用無賴手段對付手無寸鐵的平民,而竭力「討好」胡錦濤呢?

法輪功學員的請願,一直都是要求法辦酷刑和虐殺的責任者--江、羅、周、劉集團。甚至在胡錦濤今年一月訪法前,早已有媒體報導,法輪功學員將歡迎胡錦濤訪法,並要求懲辦江澤民。在阿根廷,法輪功學員所打出的請願橫幅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法辦江澤民」、「營救中國的法輪功學員」等。很顯然,為胡錦濤抬轎子的正是江氏人馬。而這頂轎子上,招眼地插著一面幡,上書幾個大字「作踐國法,與民為敵──江氏集團專乘」。

訪問阿根廷之後僅僅兩天,胡錦濤19日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舉行的2004年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發言稱,人類的發展既面臨難得機遇,也面臨嚴峻挑戰。殊不知,胡錦濤本人兩天之前在阿根廷面臨的恰恰是一次難得機遇和嚴峻挑戰,而他作出的選擇,卻令人奇怪。

經過5年多持續的殘酷鎮壓,隨著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共同努力不斷向社會披露真象,這場踐踏國法、違背民意、耗費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的鎮壓已經難以為繼了。近來網上傳聞,中共的新領導層在討論給法輪功「平反」問題。據來自北京內部的消息證實,目前高層關於「平反」的爭論焦點是把哪些「替罪羊」推出去。

在這樣的時候,胡錦濤對江澤民竭力一次次抬轎子背後的用心不可能不明白。而這個據聞一貫堅持「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中共最高領導人,面對臭名昭著、即將被歷史淘汰的流氓政客江澤民一次又一次抬來的轎子,居然連半推半就的表示都沒有就欣然入座,這不能不令人為其前途擔憂。

古時禹、稷以德而有天下,羿、奡以力而不得其終。暴力統治無有長久者;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一個簡單而樸實的歷史規律。民心盡失的江氏暴力集團正走向歷史的淘汰,這一點稍微有歷史的眼光的人都看得出來。今日中國,連趙致真那樣的小小官員都在竭力撇清自己和江氏鎮壓集團的關係,甚至一些充當打手的地方警察都已在暗中銷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證據。面對一次次本可以贏得億萬民心的機會,胡卻悶聲不響的一次又一次坐進即將滅亡的江集團抬的轎子,難怪有識之士都對胡的前景感到不樂觀。

真正的政治家和玩弄權術的政客之區別,恰恰在於前者具有歷史的眼光。江是因為愚蠢而不相信歷史規律,其跟隨者是利令智昏而看不清歷史,或者是看到了而不敢正視。

2000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記者華萊士採訪江的時候,江表示他不是一個獨裁者,他告訴華萊士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共中央委員,而中共中央有一個政治局,而他自己則是政治局常委的一個成員。說白了,他想說他自己是人民選舉上台的。

遺憾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雖然是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力機關,它並不選舉中共中央委員──後者是執政黨內部的事,選舉辦法由其黨章規定。這是基本的公民常識,作為當時三位一體的最高當權者,江實際上根本就沒有任何法律的基本概念,連自己坐在甚麼位置都不清楚──只認為自己就是當了「皇帝」了,就是可以為所欲為。

正是因為江愚蠢至斯,才在99年4.25法輪功學員上訪之後,放著得民心的大好機會不要,出於妒忌和對權力不穩的擔憂而對毫無政治訴求、修身養性的法輪功民間修煉團體大打出手。也是因為江之愚蠢和妒忌,才有隨後鬧出99年7.20先鎮壓,三個月後才為鎮壓立法的鬧劇;才有建立超越已有的公檢法系統之上、專門對付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導致公檢法系統徹底失衡,以致如今民冤鼎沸之惡果;才有密令對付法輪功可以採用任何手段,而致上千人慘死,以百萬計民眾身受酷刑,最終令江本人在10多國遭到起訴,甚至最終將面臨健全的中國法制下的嚴懲。

中國現在正推行「行政首長問責制」。按照「問責制」,胡錦濤任期之內不斷傳出各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不斷有無辜法輪功學員慘遭酷刑、巨額罰款,胡本人能說沒有責任麼?

最近,被瀋陽市龍山教養院電擊7小時毀容的法輪功學員高蓉蓉10月5日從瀋陽「醫大」脫身後,瀋陽市司法局等有關部門竟公然發出「協查通報」,稱高蓉蓉「體態偏瘦,體重80斤左右,左側面部有明顯疤痕,不能獨立行走。」那麼高蓉蓉是如何不能行走的?她的面部的明顯疤痕是怎麼回事?通報上的照片是表明她原本是健康無傷的,那麼她在國家的行政處罰機關──勞教所被毀容、致殘,瀋陽市司法局該當何責任?將人毀容、致殘的一干嫌犯們公然將自己的犯罪證據公布於眾,乃至追捕無罪的受害人(勞教只是行政處罰,表明高蓉蓉並未違反刑法),視國法如兒戲,司法部長該當何責任?國家最高領導人面對這樣的以及類似的匪盜行徑聽任其不斷發生,又該當何責任?其實,面對滅絕人性的暴行,本來就沒有中立──沉默難道不是一種選擇麼?

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但是作為社會成員和國家公民,堅守道德良知、維護社會公義以及維護法律尊嚴,這都是做人應有的準則。法輪功學員針對江氏集團的法律訴訟,也是基於此。中國的法制總會健全,江氏集團的可恥下場也是顯然的。一個集團乃至一個政黨總是應勢而興,應時而衰,歷史上從來沒有甚麼永恆的權力與統治;只有人世的公義、道德和良知是長存的,這裏孰輕孰重還不明顯麼?從善與從惡可以由人選擇,但是權力之外莫忘了尚有公義。作為一個國家領導者,一舉一動都有億萬雙眼睛盯著,又有誰能逃過歷史的審判呢?其實,歷史給人選擇自己命運的機會總是難得的,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如果一路錯失機緣,最終就等於選擇了放棄機緣。審慎的原則不是一味的縱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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