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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女學生99年上訪被非法開除學籍並遭勞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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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6日】我叫王豔,生於1982年農曆3月24日,家住吉林白山市江源縣砟子鎮,我是在1998年6月份初中畢業後考入吉林農墾特產專科學校。就在我進入中專一年的第二學期,也就是99年3月份,無意當中經同學介紹說「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並且還能治病等等,我想:教人向善,並且按照真善忍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是好事。於是我便只身一人起大早來到學校煉功點,每天開始堅持煉功、學法,堅信「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當時學校老師、同學並不反對,當我學法一個月,4.25發生了,學校領導系主任便把我及其他煉功的學生、老師都找了去,不讓我們煉了。我表面說不煉了(當時不懂得修煉的嚴肅性),實際上依然堅持煉功、學法。

直到7.22發生之後我還在家中洪法,當家人看到新聞聯播播放的惡毒消息後,我便向家人講清真象,然而家人並不相信我的話,電視的假新聞欺騙性太大了,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到北京上訪,向國家政府講明真象,讓政府改變過來,才能更好的洪揚大法。

於是我便於99年9月6日帶著1300多元錢隻身第一次到北京上訪。在半路上我碰到了學校的一位女教師,我們一同上訪。剛進北京,僅僅在天安門轉了一圈,沒做甚麼事便被一位警察帶到了前門派出所站了一天,沒給我們吃一點東西。晚上被吉林市的三個警察給劫持到吉林市駐京辦事處,我身上帶的1300多元錢被惡警搜去。其中一個警察問我煉不煉了,我只說了一個「煉」字,他便狠狠的給了我一巴掌,然後強制我面壁站著,直到夜裏兩點我有點支撐不住,連嘔帶吐,他們才讓我休息。

第二天不法警察又把我和另兩個功友帶到地下室裏,非法關押了兩三天後,又把我押送到吉林市船營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裏,管教樸金順因為我不寫保證書,從早到晚強迫我站著,一連站了兩三天。當時我只有一個想法:「我是個修煉的人,走出來就是為了證實法,不向任何邪惡勢力做任何保證。」直到15天,非法拘留期滿,又被學校保衛處的一個警察以及吉林市船營區的警察大約三四個人給送到吉林市某洗腦學習班,不准出大院,吃住一切費用從我那1300多元錢裏面出。

在洗腦班裏大約被非法關了八天,我便走脫了,隻身一人拿著功友給我的路費到北京第二次上訪。然而第二次上訪依然沒有找到信訪辦,我和學校的那位女教師在北京郊區住了八天,被學校保衛處處長找到再次把我們送入吉林市船營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八天,轉入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刑拘14天。

在這14天裏,我煉功、絕食抗議這種不公正的關押迫害,並要求無條件釋放,遭到女管教的殘酷迫害。女管教為了不讓我們煉功,一連七八天從早到晚強迫我和其他幾個功友蹲在地上,在遭受這種折磨的時候我便想:「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就這樣一想更增加了我對大法的正信,我咬著牙挺過了八天。女管教還讓罪犯來毆打我及其他善良的大法弟子。

刑拘釋放後,由父親領我回到白山市江源縣砟子鎮。因為一直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堅信「真善忍」,99年11月6日學校非法將我開除,臨走時學校保衛處處長說只要我寫份保證書就能恢復學業,我一口拒絕。回到家中不明真象的父親用小板凳狠狠的打了我一頓,逼迫我寫保證書。我善意向父親講明真象,父親雖然覺得我講得有理,但被眼前的假象矇蔽,一時難以接受。

我想父親受害的根子在於江××的無理鎮壓,於是我便於99年12月中旬第三次上訪,剛到北京就被遼寧的一位警察認出,又把我劫持到前門派出所,接著白山市駐京辦事處的大約三個警察把我帶到白山市駐京辦事處呆了一夜。這一夜我被強制坐在椅子上,兩隻手被手銬反銬在椅背上睡的。第二天下午我被連夜帶回白山市江源縣看守所治安非法拘留15天,因父親交納7200元錢我被放出。

我又於2000年元月1日第四次上訪,終於找到信訪辦,到了信訪辦,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問明家庭住址及上訪原因後,便打了一個電話叫白山市駐京辦事處的警察把我劫持回當地。

回到江源後,我被江源縣政保科科長狠狠的打了一巴掌,他還生氣的說:「這回夠教養了。」接著便非法把我送入江源縣看守所刑事拘留。

在拘留所裏,我用煉功的形式來證實大法好,所長及其他兩三個管教便把我騰空吊在鐵門上半個小時,當時我疼痛難忍,心裏想著:「我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正一切不正的,決不能向邪惡低頭。」於是我便咬緊牙關挺著,臉上的汗水像水珠一樣,兩隻手腕累出兩道深深的紅印。他們見我依然很堅決,只好把我放下,依然沒有讓我休息,把我銬在鐵門旁站著,直到夜裏一兩點鐘才讓我睡覺。

第二天所長又把我找去。因為我說「大法好」,他便狠狠的給了我幾巴掌,我的嘴角被打破,兩個臉頰腫得像兩個饅頭。接著便讓一個男管教把我兩隻胳膊一上一下錯開反銬過去,然後插上一個酒瓶子,如同負荊請罪的樣子,疼得我大聲慘叫,癱倒在地上;另一個警察走過來打開我的手銬讓我在號裏站著,一站三四天。女管教讓不修煉的人看著我不讓煉功。

看守所不僅用酷刑折磨我,他們還強迫我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一連幾天連夜幹活,一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有一次因為我說完不成任務,便挨了男管教一巴掌。就這樣我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了兩個月後,被扣上「煽動鬧事」的罪名送入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教期兩年。

在勞教所期間,四大隊的隊長及管教多次用電棍、車輪戰術電我逼迫我寫決裂書、保證書。第一次是大隊長李曉華等三人用電棍電我的周身。面對慘無人道的酷刑,由於我的心沒在法上,身心變得很脆弱,精神一下子被摧垮了,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事後我用法來衡量這一切,知道自己錯了,向大隊長張玉梅聲明決裂書作廢,法輪大法好,我要一修到底!她對我洗腦不成,便把我找到辦公室,又用電棍電我,一直電了半個小時。

過了幾天,勞教所管理科連科長和一個管理科幹事再次找我,剛進屋便讓我脫掉鞋赤腳站在地上,然後他用電棍電我的臉、胳膊,由於第一次被電寫了決裂書心靈的痛悔,不管他們使用甚麼酷刑,我就是不寫。每次遭受電棍之後,我的臉、胳膊都是通紅一片像起了麻疹似的。

過了很長時間,我第四次被電,關大隊長把我叫到辦公室關上門,用電棍不停的電我的臉部、胳膊、臀部,我疼得大聲慘叫,咬著牙不停的躲閃,心想:「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無存》)惡警見我叫,便找來一個手絹塞入我的嘴裏,這一次時間很長,大約一個小時惡警才停手。我的周身上下滿是通紅一片,有的還起了血泡,身上火辣辣的。

最後勞教所對不寫決裂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加期,於是我使用各種方式抗議這種加期行為,有一次王晶、張雪松、張淑華等四個女管教一起電我長達一個小時,最後導致我的心臟心率過快,倒在地上,他們便找來救心丸塞入我的嘴裏,此後他們再沒找過我。在遭受迫害的過程中,我心裏一直用法來純淨自己的思想,加強正念。過了一段時間,勞教所便宣布對待不決裂的法輪功學員不再加刑,然而這些日子我已經被加了一年的期。

就這樣我在勞教所總共呆了三年,於2003年12月30日解除教期走出了魔窟。在這三年裏,我不僅遭受身體上的傷害,還飽受著精神的折磨。被釋放回到當地之後,當地警察依然多次到我家中來看我去沒去北京,擾亂了我正常的生活秩序,還時常恐嚇我說:「只要你上北京,立即抓你。」無形當中給我和我的家人蒙上了一層恐怖的陰影。

上述僅我個人所遭受的迫害做了一個簡單的敘述,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罄竹難書,他們使千百萬個大法弟子精神上受到折磨,肉體上受到摧殘,經濟上受到掠奪,我要控告它這種滅絕人性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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