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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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1日】
  • 致沂水縣政法委及縣610及公安不法人員的公開信

  • 致河北省雄縣人民檢察院的一封檢舉信

  • 致沂水縣政法委及縣610及公安不法人員的公開信

    中國自古就是華夏文明禮儀之邦,我們的祖先給我們今天的人類創造了燦爛悠久的文化。古人有天人合一的理論。一個人能順天意而行,行善積德,他就會一生順利,吉祥平安。相反,一個人若無惡不作,那麼必然就遭到上天的懲罰,他將多災多難,直到償還他所造下的惡業。此即善惡有報。

    那麼一個國家也是這樣,如果施政者愛護人民,真正為了老百姓的利益著想,這個社會就會一片祥和,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國泰民安。相反,當政者只圖自己利益,社會道德下滑,人無善念時,就會天災人禍,連續不斷。歷史發展到了今天,人類忘記了祖先的教誨,人們已經不知道為甚麼而活著了,而且受現代無神論教育的影響,人們不會相信神的存在,所以今天的人類敢無所顧忌的幹壞事,殺人害命、性解放、吸毒、黑社會等等。如果人類再壞下去就將失控而走向毀滅。

    然而,1992年李洪志師父傳出了高德大法──法輪大法,不但能為煉功者祛病健身,還能淨化人的思想和心靈。真心修煉者無不受益,據官方內部統計,從92年到99年7.20江××鎮壓法輪功以前,在中國吸引了上億的煉功者,有很多高幹的家屬和科學家都煉法輪功。由於修煉大法者眾多,帶動社會道德回升,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1999年7月20日小心眼的當權者江××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鎮壓,開動了整部國家宣傳機器,採用造謠、污衊、誹謗、陷害的手段,欺騙中國以至全世界的人們,還專門成立了類似當年中央文革小組的「610組織機構」踐踏國家憲法和法律,強制迫害法輪功,信訪辦變成了公安局,發現有上訪的法輪功群眾,立刻就抓進監獄、拘留、勞教、判刑、以至虐殺。

    法輪功學員始終如一的用各種方式向人們講清真象,利用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做真象光盤、傳單、小冊子,希望人們能了解真象,不要被謊言矇蔽。五年來,不法之徒造謠污衊陷害法輪功的謊言都在一個個被揭穿。如「天安門自焚案」,通過電視自焚錄像慢鏡頭顯示,劉春玲被一個穿軍大衣男子用重物擊打並倒地;王進東「自焚」時,兩腿間放的裝滿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在高溫燃燒下竟然完好無損;劉思影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卻能在被採訪時發出清脆的聲音並唱歌,違背了醫學常識。另外,根據台灣大學語音技術鑑定,自焚現場的王進東和一年後《焦點訪談》採訪時的王進東不是同一個人等等,一切不難看出,江××迫害法輪功騎虎難下,又找不到法輪功的任何罪證,只能自編、自導、自演一些漏洞百出的醜劇來作為「證據」,陷害法輪功學員,迷惑人們。然而,紙包不住火,到頭來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落得個可恥下場,在全世界出醜。

    雖然謊言已被揭穿,可是仍有一些利慾熏心的惡警、官員們執迷不悟,為了眼前既得利益,勒索錢財,昧著良心幹壞事。以執行上級指令為藉口,打壓善良人,硬把好人說成壞人,把正的說成邪的;對社會上真正的罪犯、黑社會,不去管;而對一群善良的修煉法輪功的人,卻無所顧忌的隨意迫害。由於江××說「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這些惡警們無惡不作,公然違背國家憲法,對全縣幾千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人們進行殘酷的迫害,在各鄉鎮辦納粹集中營式的洗腦班,用體罰、拳腳、棍棒、電棍、橡皮棍等方式毒打法輪功學員,更有甚者冬天把自來水澆在身上,然後剝光衣服用粗樹枝拼命抽打,打出血後撒細鹽,再接著打。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打得休克,有的被送醫院搶救,暴徒的手段極其殘忍,難以言表,他們還對煉功人的家屬進行恐嚇,敲詐勒索,進行非法抄家,非法罰款(3000─5000不等)。

    在這五年多的時間裏,全縣被非法勞教100多人,非法判刑數人,非法拘留300多人,非法罰款(據不完全統計)大約40-50多萬元,對此縣委副書記朱承增,政法委書記林慶仁,原公安局副局長黃傳庭,政保科長張建平、王景文、縣610主任劉克儉、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建平、副隊長李玉友、張其國等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們想過沒有,你們給多少無辜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經濟精神的壓力,而這些受害者卻沒有怨恨之心,還在向你們講述著真象,希望你們早日懸崖勒馬,千萬不要為眼前的這一己私利迷住心竅,給自己的生命帶來永遠的遺憾。有人對揭穿江氏集團血腥殘暴和惡毒的罪行認為是反對政府,是給中國人丟臉,事實上江氏一夥當權者對無辜百姓的野蠻迫害和酷刑摧殘,是對華夏文明的蔑視,也是對人類文明的踐踏,他們代表不了中國政府,代表不了中國人民,來自各個階層被迫害和可能被迫害的人們才真正代表著中國人民。法輪功學員揭露江氏集團的罪惡是為了制止罪惡延續,只有制止他們的惡行,才能保證殘忍迫害和酷刑不會發生在其他中國人身上,也不會降臨到我們親朋好友身上,請立即釋放無辜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作為執法的公安幹警來說,確保一方平安才是天職。可到了今天,有的公安卻成了禍國殃民的「領頭狼」,人們一見到警察都退卻三步,在老百姓眼裏成了罪惡的象徵。 特別是江氏犯罪集團,推廣打壓法輪功以後,在利益、金錢的誘導下,不法警察無惡不作,明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一群好人,抓到大法弟子就進行敲詐勒索,卻趁機大發黑財,少則幾千,多則上萬,採用最卑劣的手段,折磨迫害大法學員。你們也不要認為背地裏幹的事沒有人知道,你們不要忘了前車之鑑,那些奉行「造反有理」積極參與整人的小丑們,哪一個不以為執法必嚴行上級命令?可文革結束後,他們的下場又如何呢?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幫以後,中央對那些迫害革命幹部的「三種人」進行內部清查,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趕緊自殺了,他知道那些冤魂是不會放過他的,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手上沾滿革命幹部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訊員,對他們內部審訊之後秘密槍決。

    張志新女士只是為了說一句真話,不同意迫害國家主席,就被送上了斷頭台,臨刑時喉管被割斷,可文革結束後,張志新又被追授為革命烈士,而那些雙手沾滿了烈士鮮血的紅衛兵卻成了替罪羊,今天的人們面對張志新美麗的容顏,是無法想像我們的人民曾經生活在一個多麼恐怖的時代,許多人曾經慶幸那個時代將一去不復返了,誰曾想今天的歷史竟然再一次重蹈覆轍,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又是一場恐怖時代的再現嗎?!

    江××明知鎮壓法輪功是錯的,是在犯罪,因此只下密令不下文件,不留手跡。作為執法者,你們明知法輪功是冤枉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可只為眼前一點私利而昧著良心迫害善良無辜。你們成了江××手中打人的棍子和應聲蟲,事實就是這樣,將來你們就是替罪羊。

    江××打壓法輪功動用了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財力,並花費巨資封鎖與法輪功有關的網站,來剝奪中國人民的知情權。拿著人民的血汗錢迫害人民竟毫不手軟,你們這些警察拿著這樣的工資和獎金不覺得心中有愧嗎?這些用到經濟建設上能解決多少下崗,失業問題呢?究竟是誰邪惡?究竟是誰犯罪?一目了然!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於2003年1月20日成立,目前正在收集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將把迫害法輪功的犯罪都送上法庭。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發起的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行動正在全世界迅速推進。

    鎮壓法輪功是逆天理而行,必然會導致天怒人怨。回顧自99年以來,天災人禍頻頻出現:地震、山體滑坡、泥石流、洪水、薩斯、冰雹、蝗蟲、沙塵暴、空難、禽流感、氯氣爆炸……這一切能是偶然的嗎?還能不驚醒嗎?而這一切都是那個惡首妒忌心強的邪惡小人江××一手造成的,你們死心塌地的追隨他做壞事不就是在摧毀人類的道德,葬送人類的未來嗎?

    現在江惡首和追隨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在海外被起訴的消息已盡人皆知,不久他們就會得到全球正義的審判。

    清醒吧!在這場迫害中,你們也是受害者,在無知中充當著邪惡的工具,在執法犯法,你們已經給自己造下了無邊的罪業。 正告作惡者: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贖回因迫害大法造下的罪業!


    致河北省雄縣人民檢察院的一封檢舉信

    雄縣人民檢察院:

    我們是一群法輪功修煉者,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鑑於我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故我們特此向貴院檢舉雄縣610、雄縣公安局直接或指使雄縣各鄉政府人員,公然執法犯法,非法拘留、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

    今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開展一年的「嚴肅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查辦的重點針對五類: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例;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虐待被監管人案件。胡錦濤也提出了以憲制國的方針政策,希望貴檢察機關真正履行法律監督的神聖職責,還受害公民一個公正。

    2004年9月24日,我縣幾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被不法人員無辜非法抓捕。事實上這幾名學員沒有任何違法違紀的行為,只因修煉法輪功就被抓捕。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而且憲法又新增保障人權條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輪功學員也是中國合法公民,理應擁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北京不法人員無故抓捕這幾位學員已是嚴重違法,而押至我縣後,我縣610、公安機關,不但沒有糾正這種違法行為,反而由於害怕自己的私利受到損害,繼續延續、擴大這場違法迫害。他們不但把這幾位學員非法拘留,進行非法逼供,而且勒令各鄉政府、派出所,對這幾位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抄家的人員中大多數非正式國家行政工作人員,而是雇佣的好事者、地方小混混,拒絕出示工作證、搜查證。不僅如此,我縣610還在大陰村邊的靶場非法建立強制洗腦的「轉化基地」,自9月25日起,已強行綁架了10餘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款規定、傳喚、拘傳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將法輪大法修煉者強行帶到所謂的「轉化基地」進行「所謂全封閉管理」。長達數天甚至數月,這種變相拘禁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行為,是限制剝奪人身自由的嚴重非法拘禁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權利,嚴重擾亂了社會安定,踐踏了法律尊嚴。僅以龍灣鄉馬務頭村劉二樂一家為例,劉二樂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他家遭受兩次非法抄家,其妹、其姐夫、其妻被相繼綁架,並被抄家。並且他們還揚言要抓其不煉功的姐姐、妹夫,致使三個家庭只剩下老的老,小的小勉強度日。有消息說,現轉化基地中有幾位學員正在絕食抗議這種非法拘禁,情況危急。

    望貴檢察院,秉公受理,嚴懲這種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破壞法律正確實施的違法行為,真正實行法制社會,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權益,還這些老百姓們自由。

    法輪功修煉群眾
    2004年10月2日

    附:

    法輪功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由於他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深受中國人民喜愛,1994年李洪志先生應邀到國外傳功講法。至1999年七年間,在中國僅憑人傳人心傳心修者超過一億。自法輪功傳出至今,受到世界各地的褒獎逾千。是問,哪一個國家、哪一種文化、哪一種學說,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裏得到全世界這麼多國家人民的認同。這束奇葩,發源於中國,本應成為中國人民在全世界的驕傲。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出於妒嫉,不斷無中生有的羅織罪名、誣陷、栽贓,以權代法,動用軍、警、法、司,殘酷鎮壓法輪功;扣的帽子一個比一個大,喊聲一次比一次高,手段一次比一次毒辣。但細心的人們會發現,自始至終,鎮壓法輪功的口號一直是江氏和其幾個隨從控制、利用宣傳機器在叫喊。儘管其把「法輪功問題」提到了「亡黨亡國」的高度,而真正的國家政府、國務院從未為這件「國家頭等大事」召開過工作布置會議。我國唯一能行使立法權的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從未對法輪功定性、定罪。由此可見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利用職權,為一己之私個人發起的。那麼它是如何維持這場鎮壓的呢?

    起初,江××指使拋出所謂的「一千四百例」與誣陷李洪志先生的紀錄片,從而欺騙人們配合它的鎮壓。然而當法輪功學員不斷進京上訪,向國家政府、老百姓們講清真象,通過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很多警察也明白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不願再參與迫害。就在此時,在老百姓們都歡度春節的時候,江××又指使製造出了悲慘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一起十幾分鐘的突發事件居然能從頭拍到尾,而且從幾個不同的方向,角度切入畫面,那是需要幾台攝影機配合的。更奇的是火一起,公安就手持滅火器、滅火毯滅火救人,難道說公安和記者都是先知嗎?其實首都派出所的公安早就直言不諱的說過,天安門自焚事發前三天其上司就傳達了這一要發生的事件,所以有備而來就不足為奇了,其實天安門廣場上的突發事件是歸守衛天安門的武警負責的,曾聽這兒的武警戰士說:「我一看就是假的,全是公安,怎麼沒有我們的人呢?鐵路警察管不著公路這一段!」還有劉思影割開喉管兒居然還能唱出優美的歌聲,那是發不出聲音的。可在這種「神奇」下,一段時間後孩子猝死,一切成了死無對證。「自焚之人」在醫院裏厚紗纏身這可能嗎?王進東重度燒傷,其兩腿間的雪碧瓶卻絲毫未損。後焦點訪談的記者李玉強公開承認那瓶子是他們後放進去補拍的。

    江××製造「天安門自焚」被國際組織識破後,又編造了「傅怡彬殺人案」、「乞丐殺人案」。江處心積慮的製造這些偽案就是為了挑起不明真象的老百姓的仇恨,從而使它「鎮壓有理」,掩蓋這起鎮壓的違法性與它鎮壓手段的殘酷。

    在鎮壓過程中,不法人員還使用了最惡毒的一招,那就是「連坐、株連」政策。憶當年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家庭中如有被「無產階級專政」的對像--關、管、殺者,或地、富、反、壞、右分子的家庭,其子女、親屬均遭株連,甚至遠親近鄰、朋友、同事都可能受到株連。被株連者必須與這個「專政對像」劃清界限,要大義滅親,要表態。一些人為了免受株連,可以出賣、背叛自己的父母、親屬,可以捕風捉影、檢舉揭發、出賣自己的朋友、同事……。連坐、株連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 1999年7月,江澤民公開殘酷鎮壓法輪功後,強迫各級領導層層簽署迫害法輪功的責任狀,把單位負責人的官職、經濟利益與此掛鉤,若單位中有人煉功、上訪,領導的官職要受威脅,單位也要被罰款;一個家庭內有人煉功、上訪,其家人不僅要被巨額罰款,而且家人上學、參軍、工作、生活來源也受到威脅;一些法輪功學員的配偶,在邪惡的國家恐怖主義帶來的巨大壓力和恐懼下,被迫與配偶離婚,子女也承受巨大的苦難。

    在「連坐、株連」制高壓下,人們不敢主持正義;在「連坐、株連」制高壓下,造成人人自危,因為害怕被株連,一些人為了保全自己,被利益主宰了靈魂,不僅妥協於鎮壓者,而且助紂為虐,殘酷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民眾;在「連坐、株連」制高壓下,有的人對親友落井下石,甚至動了殺機;在「連坐、株連」制高壓下,那些不願違心的人們,只好消極對待,選擇了沉默。在「連坐、株連」制下,正義,良心,道德,被人們不屑一顧。有人公開說:「良心?良心值幾個錢!?」

    江澤民發動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是以中央的名義為幌子,要求各級領導跟中央保持一致,其「連坐、株連」制株連各級政府,直到最基層的鄉鎮、街道一級;江氏集團動用全國宣傳工具製造、散布謊言,栽贓、誣陷法輪功,以將仇恨和恐懼植入全民心中;在要道路口處放置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不踩不許通行,遊客上天安門城樓,不罵法輪功不許上去;包括小學生在內都被逼簽名反對法輪功;在監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殘酷施暴的惡警得到高額獎金,甚至賞一個「人大代表」頭銜……。

    江澤民邪惡的「連坐、株連」制,株連了全中國人民,給人們造成極大的恐懼心理。 顯然,「連坐、株連」制--這個國家恐怖主義的陰魂,不僅是對人類的信仰與人權的踐踏,也是對人類正義、良知、道德的破壞。有著幾千年傳統的中華文明,就是這樣在國家恐怖主義中被踐踏、銷蝕。

    問一問我縣的各級領導幹部、公安人員,法輪功學員到底幹了甚麼?他們違了哪家的法?在你們明白真象後,如果不是江氏的株連政策,你會主動鎮壓嗎?就因為你的利益受了損就變得那麼殘酷、無情嗎?

    好在歷史總是在前進,號稱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過去了,該清算的也已清算了。現全世界公審江澤民已是風起雲湧,江也已下台,這場鎮壓也終將過去,希望那時你會慶幸自己沒有迷失善良的本性,慶幸自己站在了正義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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