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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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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日】中國的勞動教養所,本身就是個迫害人權的畸形產物,即使在作為現代化文明大都市的上海,也不減其暴力和殘忍的特點。

手銬和警棍是在在押人員有暴力侵害他人的行為的情況下才使用的。法輪功學員的學法、煉功不帶任何暴力和侵害的傾向,而且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是面對這樣的好人,那些惡警使用殘忍的手段將學員雙手從背後吊起不算,還雙腳離地,不讓解手,吊著用這樣的方法逼供、威脅、逼迫學員保證不煉功、逼寫「決裂書」。被用刑者一旦承受不了肉體的巨大痛苦,而作下保證後,精神上是極其痛苦的,被用此刑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

郭純茹(因煉功被吊四天,大便拉在身上);湯秀芳(用電警棍電嘴和手,被惡警吊了24小時);錢華(因煉功、看經文,被吊兩次);陳文英(因看經文被吊銬,到底吊銬多長時間不詳,當時大叫救命,此後精神失常);崔玉敏(因煉功被吊銬);柏根娣(因煉功被吊銬)。

除了酷刑脅迫外,惡警還採用高強度勞動、減少睡眠(甚至完不成指標不讓睡覺)、長期嚴管、長期面壁站來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立錢華(超過三個月)、付曉紅(超過兩個月)、王明子、喻培英(67歲)等等被用這種方法長期迫害,甚至因此病倒惡警仍不罷休。長期罰坐、限制上廁所的時間和次數、甚至不讓上廁所,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長期便秘,痛苦不堪。夏天讓蚊蟲叮咬。它們的目的就是要摧垮學員的意志。

法輪功學員李金玉因為不配合邪惡的灌輸、壓制,被長期嚴管、關小號、甚至平綁在床上多日。

女子勞教所關押的250多名法輪功學員中半數左右都是50歲以上的老年婦女,修煉前身體多病,有的甚至以前得過絕症。按照規定50歲以上勞教所是不接受的,但是不法人員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強制剝奪她們的信仰,將許多老年學員長期關押遭受著高強度的身體和精神上折磨。馬桂林被關押期間得了癌症,病痛使其難以成眠,被保外就醫後不久死亡。

用欺詐和威逼強制洗腦的手段有:高頻高強度地用造謠電視節目洗腦;讓其它類勞教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罵大法師父、罵大法,借故打人,故意體罰;長期讀詆毀大法、誣陷大法師父的揭批材料;灌輸邪惡的階級統治、強權政治的鎮壓邏輯。當有學員指出公安六條規定法輪功學員「不能上訪」是違背憲法的,本身就是非法,惡警居然公開說:憲法和法律是統治階級為了本階級的利益制定的,只要統治者需要就可以改。此言充份暴露了江氏流氓集團的邪惡思想基礎。在邪惡者的邏輯裏,國家的性質被篡改了,法律不是用來維護人民的權利,而是用來鎮壓人民、維護它們自己的工具。

這裏的誘騙言論形形色色,都是歪曲理解、對大法斷章取義。獄警想方設法抓住被洗腦者的執著心,並無限擴大之。使得一些人把自己的靈魂賣給了魔鬼,不僅背離了修煉,而且成了充滿奴性的不配做人的人。勞教所把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分成五個等級,分別用不同的策略地對待、施壓、和利用。

在如此充滿血腥和極盡欺騙之能事的重重黑幕下,上海女子勞教所惡警罪行累累,故惡警得到江集團的「嘉獎」。

我們正告所有想要為了個人短暫的名譽、地位、金錢,不顧事實和做人的良知、用盡各種殘暴、欺騙手段得到暫時「成功」滿足的人,一旦事過境遷,後果是非常悲慘的。幾乎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曾經用親身的經歷的事實向警察證實大法在自己身、心兩方面創造的祛病健身、淨化靈魂、提升道德、甚至挽救生命的事實。你們不能說對這一切你們都不了解。今天全世界有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存在合法註冊的法輪功團體。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人員:江、羅、曾,已經在海外被提起訴訟。請你用符合道德的公正的法律衡量一下自己的行為。人所幹的一切最終都要自己負責,是有罪的一定要清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呼籲全世界所有正直、善良的個人和團體,能夠通過各種政府和民間的渠道,幫助我們制止在上海女子勞教所,乃至全中國的勞教所、監獄、洗腦班中正在進行的這種對善良人肉體精神的迫害。

地址:上海青浦701408#信箱女子勞教所(郵編201701),電話:021-6920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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