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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大法弟子翟志斌等四人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2003年6月25日】大慶大法弟子翟志斌,男,1976年6月29日出生。於2002年11月1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後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與他同時被抓捕的其他三人王法娟,女,1965年11月24日出生,被非法判刑八年;鄧建梅,女,1966年12月1日出生,被非法判刑七年;呂淑琴,女,1939年2月17日出生,被非法判刑七年。責任單位: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審判長:譚貴福代理審判員:賈思軍代理審判員:張旭光書記員:劉志剛(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6/37789.html)
責任單位: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審判長:譚貴福代理審判員:賈思軍代理審判員:張旭光書記員:劉志剛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6/37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