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為政清廉 反遭冤獄──原石家莊正定縣常務副縣長尚琨峰被秘密非法判十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9日】大法弟子尚琨峰2002年10月底在邢台臨城被非法抓捕,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鹿泉市看守所,一審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2001年7月份,老尚為了堅持自己崇高的信仰,拒絕配合邪惡,毅然放棄了常人中的名利,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在外。老尚的出走,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上上下下紛紛感慨:這麼清廉的幹部,不就煉煉功嘛,就被逼得這樣,這年頭做好人都難。

老尚被迫害的真相被明慧網曝光後,海外有正義感的人士紛紛譴責江氏集團,為此,邪惡勢力惱羞成怒,石家莊市公安局放著許多大案要案不抓,勾結正定縣公安局等部門,動用了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先後跑到北京、天津、太原、邯鄲、邢台、石家莊的十幾個縣等地,耗費了十幾萬元(有人說幾十萬),不擇手段地下大力量尋找老尚,一年多的時間裏,老尚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險境,去年被捕。

事後兩個疲憊不堪的小警察曾說道:「真不明白,為甚麼下這麼大工夫抓法輪功,把腿都快跑斷了。」「哎,不就寫了粉筆字:他們的法好唄,寫就寫唄。至於如此大動干戈嗎?對人家都快斬盡殺絕了。」老尚的許多親朋好友都受到牽連,包括司機都被隔離了十幾天,但由於怕受打擊報復,一直是敢怒不敢言。

在看守所裏,老尚已向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鹿泉市看守所電話:0311-201233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