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迫害、全面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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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9日】我因堅持修煉而被看守所非法關押,我丈夫也被非法關押。我被關押迫害得身體非常虛弱,最後快不行了,警察才不得不放人。從看守所回家第二天幾個學員交流,應該去向公安要我愛人。我妹和另一學員先去的派出所,我妹告訴警察:「我姐一點不顯好,她說身體不行了,你們還非得把她送看守所呆一天,我姐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得負全部責任。趕緊讓我姐夫回家想辦法。」所長見我妹哭,別過臉不敢看,在場的公安都很同情。接著又去了分局,分局推責任:我們是讓派出所送醫院,沒讓關你姐,還得找他們。她倆連找了幾次,有一次還闖過會議室。所長正講話呢,一個警察讓等一會兒,同去的學員在樓道大聲說:「人命關天,不能等。」所長立刻就出來了。在我愛人剛被抓時我妹就去派出所、分局要過人,還寫過「尋人啟事」到處貼(因公安不告訴我愛人的下落)。那時法輪功學員敢於當面質問公安,真的很了不起!她們的經歷給了我很大啟發,很大鼓勵。只要基點在法上,人的方式真是隨意所用,符合在常人中的身份就行。找公安要人表現激烈他們倒很理解,表現冷靜反倒說「六親不認」。從中我們也認識到邪惡虛弱的本質,也認識到多數警察是被舊勢力操控被動地參與(真相講明白時,很多警察還有善良的一面)。我們從中增強了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制止迫害的信心。

我們經交流,覺得應該接著做,講真相效果很好,又能震懾惡人(我們把了解到的迫害情況不斷曝光)。春節前我妹又去了市公安分局法制科,尋問關押的法律程序,指出他們違反法律程序。我妹是學文科的,對法律知識知道很多。接著去市公安局督察處投訴分局超期關押我愛人(那時已30多天了)。也正念去了市局「610」辦公室,門上沒掛牌。出來的人特別恐慌,連問:你怎麼進來的?誰告訴你的?一聽我愛人的名字更緊張了,讓回去等消息,千萬別再來了。我妹很意外,為甚麼如此怕一個小姑娘的詢問?以後市局「610」辦公室就真的轉入地下了,不斷地被明慧網曝光,不斷地搬家。惡事幹多了,怕見陽光。春節前一天,派出所電話通知我愛人被判勞教三年。一同被抓的另兩個同修在看守所關押約一年後分別被非法判8年和12年。多邪惡呀。

接下來我們寫了「情況反映」和「尋求法律援助」大範圍地寄、發、貼。也按電話黃頁儘量大範圍地打電話講真相,省、市、區、街道的黨政機關、人大、婦聯、協會,公安、司法(勞教、律師)系統等。重點去了一些地方: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省勞改局、市勞教所、市公安局、分局、市委610、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等。當時主要是以反映情況的方式讓接電話的人認識到:電視在撒謊,政府不講理,從而能夠正面了解法輪功。遇到特別邪惡的一定打下去它的囂張氣燄,讓它知道理虧。我妹打電話,每次她都能達到目的。我回家後,身體基本恢復,也參與進來。覺得抓住這種機會大面積講真相、揭露邪惡效果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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