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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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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8日】廣東省三水勞教所是廣東省除廣州市、深圳市以外的其它地區男大法弟子被非法強行勞教的地方。凡是被送進去的大法弟子都被脅迫洗腦,拒不妥協的,惡警會採取各種手段強制洗腦。

2002年12月以前,那裏的警察採用洗腦的方式要大法弟子背叛信仰,到2002年12月,拒絕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逐漸增多。在廣東省610辦公室的統籌下,2002年12月,三水勞教所馬立明(副所長)帶頭,所教育科葉秀嘉(副科長)夥同專管大隊(三分所五大隊)的惡警一起,將拒絕背叛信仰的大法弟子轉到二分所,在那裏對大法弟子進行殘酷的迫害。大法弟子每人被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房間的牆上貼滿了罵師父、罵大法的標語,大法弟子雙手被鎖上手銬、被強制蹲在地上,下面放著師父的一張法像,有四個值班(勞教犯人)守著,連續多天不讓大法弟子睡覺。有的大法弟子被打、被電棍電擊。在非人的折磨下,多名大法弟子的頭、腳、手等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創傷。

2003年3月,廣東省610辦公室再次做出迫害活動。省610辦公室駱副主任、省司法廳陳副廳長、省勞教局陳達副局長等人前去三水勞教所指揮迫害,三水勞教所抽調惡警在二分所建立了長期的迫害基地,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再一次被強制蹲在地上,連續多天不准睡覺,身心遭受折磨。

迫害還在進行。請全世界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們前去調查,制止此等惡行,解救受迫害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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