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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大法弟子洪浩遠的遺書:我在三水勞教所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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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0日】洪浩遠,男,二十多歲,為廣東省潮州市大法弟子,2000年春到北京護法、證法,4月前後被非法送到三水勞教所勞教2年。在勞教所裏,為了堅持真善忍信仰、證實大法,他堅持煉功,遭到惡警非人的折磨和酷刑。洪浩遠被送進三水前是一個年輕英俊、壯實的小伙子,回家時已被迫害成一個皮包骨、身體十分虛弱、奄奄一息的人,親戚、朋友、鄰里街坊都認不出他。由於身體已被迫害得極度虛弱,他於2003年1月5日凌晨2時離開了人世。

下面是該大法弟子在去世前所寫的在三水勞教所受迫害的事實,旨在喚醒世人的正義與良知,揭露邪惡的本質面目。願世人在是與非面前作出自己公正的評判,願有緣人能走進大法修煉中來,願善良的人們都能得到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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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水勞教所被迫害的經歷

2000年春節我上京到天安門煉功護法,被抓送回本地,後來又輾轉送到省三水勞教所。兩年來我受到了種種不公平的對待以及身體和精神上的很大迫害。

剛到三水所入所隊,我很快就被分配到一個大隊。剛開始白天要隊列操練,晚上才能回宿舍睡覺。第一天晚上睡覺前我就煉功,幹警早就吩咐好同宿舍的勞教人員對我採取行動,他們看我煉功功,就一湧而上,拉手拉腳,對我拳打腳踢。第一天晚上折磨到下半夜,挨了不少拳腳,我跟幹警也做了交流,講明了我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但幹警藉口這是上級的命令,一定要阻止我煉。接下來兩三天晚都這樣,我一看這也不是辦法,就絕食抗議。這下他們作了讓步,暫時不管我,這樣我每天晚上睡覺前就煉功。過了一段日子,幹警看我沒有停止煉功的意思,就採取新的暴力手段。有一天晚上,我正煉功,他們扭起我的手,把我拉到草地上;銬上手銬,把我綁在兩棵樹中間,還把右腳用繩子拉離地面,讓我單腳站著,拿來兩根電棒,輪流電我,沒電了再去充電。折騰到凌晨四點,才放我回去睡覺。第二天,我繼續絕食抗議。到了中午,幹警逼我吃飯,我不吃,他們找來幾個人,按住我,捏住我的鼻子,用一大瓶水朝我嘴裏塞,同時用電棒電我的肚子。搞了半天,也沒把水灌進去,倒把我的牙弄出血了。看著不行,他們就把我關到一個封閉的房子裏,鎖在地上,借來了兩根電力強勁的電棒,拼命電我,電到我全身上下很多皮膚都爛了。一直到晚上12點,又把我拉到草地上,要我寫「保證」以後不在所內煉功,我不答應,他們就脫了我的外衣,又拼命電我,手段更陰險毒辣,專挑腋下、乳頭等軟弱地方電,折騰到後來,我實在疼得受不了,被迫寫了「保證」才被放回去睡覺。

之後,幹警接著又要我寫「轉化書」,「揭批材料」,經常逼我,軟硬兼施。一個幹警跟我講:「你們這是屬於思想問題,思想轉變了,勞動幹少了不要緊的。」另一個跟我講:「你要照我說的寫,不然的話,我們就收拾你。」我實在寫不出法輪功有何不好,就照實寫了煉功的種種好處,那幹警生氣了,惡狠狠地說:「你會為此而付出代價的。」過了幾天,幹警找了個藉口,說我勞動幹得少,用皮帶打了我一頓,把我的嘴角也打出血了。

過了一兩個月,我又萌發了煉功護法的念頭。有一天清晨起來煉功,值班幹警知道了我又煉功,瘋了似地朝我猛撲過來,拳、腳雨點般地打在我身上,我的頭被踢撞到牆上,撞得咚咚響,撞得我眼冒金星,幹警打累了,才氣喘吁吁地走了。早上吃過早餐,那幹警還不解恨,把我叫過去,到了跟前,他猛地一腳把我踹倒在地,我還沒來得及爬起來,他又在我身上猛踢猛踩,我都聽到身上的骨頭吱吱吱地響。幹警打累了,才收手休息。之後幾天凌晨我還是起來煉功。第四天,幹警看我還煉,就用手銬把我的手銬在背後,吊在樹下。手銬卡住手筋,疼得要命。一直到早上九點,又把我關到一間房子裏,鎖在地上,不給我洗漱,一日三餐送飯給我,晚上把我綁在樹下,不讓我睡覺。然後跟我講,「你要不寫轉化、揭批書,你就別想我們放了你,直到你解教。」 他們時不時來威脅恐嚇我。這樣,過了一個星期,我經不起身心的折磨,最後被迫違心寫下幾份材料,才被放了。這樣過了一段日子,他們把我調到另一個大隊去(專管大隊),住了一星期,幹警找我交流思想,問我怎麼認識的。我照實講了,講出了在原來大隊如何被迫害,被強迫寫的甚麼保證等,說我的思想可一點沒變。那幹警聽了很震驚。過後,他們又把我調到另一個大隊去。

在新的大隊裏,我經常跟幹警交流思想,闡明我們修煉的真實情況,澄清一些媒體扭曲真相的報導。這樣過了好幾個月,有一天我又萌發了煉功護法的念頭。於是在清早跑到操場煉功,幹警勸阻我,我說這是我應該做的。於是他們把我送去禁閉,隔一兩天就拿兩三根電棒來電我。最後一次電得最厲害,幾根電棒,所到之處,皮膚紅腫、潰爛,頭象要裂開一樣,喘不過氣,差一點休克,過後手軟腳軟,全身疲累之極,飯根本吃不下,水也只能喝一點。幹警最後逼我寫下不在所內煉功的保證,關了我一星期,才放我出來。

兩年裏,我的手被手銬銬傷手筋,手一累就發麻,不自如;胸口疼痛、麻木,呼吸不順暢;天一冷,風一吹頭就疼,身體受到很大摧殘。兩年裏,幾次被威脅、恐嚇、暴力、逼迫我違心寫下所謂的保證等材料,這是刑訊逼供,非我本意,我聲明全部無效、作廢。這也給我心靈造成很大創傷。

以上所寫是我在勞教所遭遇的迫害,旨在揭露邪惡的可惡行徑,使世人能認清邪惡的本質面目,真正地清醒過來。

洪浩遠
200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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