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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遭受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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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5日】
(一)

我現年65歲,農民,1996年11月開始修煉大法。
1999年10月25日第一次去北京上訪。26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在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六天後,被送回當地公安分局,被敲詐370元後,在家人的擔保下放回。
2000年元月1日,我在外煉功,被綁架到看守所被敲詐27元,非法關半個月,罰款270元。
2000年3月12日,第二次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被非法押解至駐京辦,非法關了二十五天,其中絕食四天,被押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又送至「908」洗腦班,我絕食六天後,被放回,這次被公安一處罰款2050元,派出所罰款300元。
2000年5月13日,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駐京辦,五天要去200元,絕食五天要回橫幅,被非法押送某分局,被廠科長罰款1500元放回。

(二)

我現年37歲,個體戶。1997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11月1日去北京上訪,同年12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當時我和另外三個同修都遭到警察的猛烈毆打,頭部半個臉都青腫了,打得頭破血流。12月3日被非法押送回到當地派出所,下午轉至市分局,被罰款2500元(無收據)。
2001年5月31日,因講真相又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並罰款300元,因此,造成家人誤解,從此一直到現在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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