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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大法疾病痊癒 依法上訪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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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安徽省的大法弟子,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腎炎,鼻竇炎,細菌性陰炎,附件炎,胃腸炎等)難以治癒。1998年6月一個早晨,我在烈士陵園鍛煉時喜得法輪大法,信奉真、善、忍,做好人,經過一年的修煉,身體得到淨化,思想得到昇華,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也明白了作為一個生命的真實意義。

正當喜悅之餘,突然江氏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7月20日深夜有許多老學員被綁架,電視上大搞栽贓陷害,當時我覺得我是法輪功其中的一員,就應該走出去說一句真話(也是親身受益者),就這樣我去了省政府門前,已有許多學員在門前人行道邊上等待請願,惡警把所有的人都抓到車上送到崗集非法關了一天(當時抓了十幾客車)。

7月23日晚上我剛到家,當地政法委就來人騷擾,從那開始至今家裏再也沒有安寧過。

99年10月22日,因為省裏一直沒有回音,並說這是中央江××的指示,我們也沒辦法。在這種情況下,我就去了北京,也只是想去和領導說一句真話,10月26日,我在天安門被公安非法抓捕後,從天安門分局轉到北京棒球場,不給吃、喝,就連上廁所也不行,到了深夜,又把我們送到拘留所,在那裏審了我們幾個小時後關到號房裏(當時十幾間號房關的都是我們學員,有老有少)。那天深夜突降風雨,氣溫下降到零度,在拘留所裏號房裏就是一個光水泥台,沒有一絲鋪蓋,不許說話,就叫躺在那光水泥台上,當時我們穿得很單薄,冷得不行,可那些惡警們還把風搧打開搧我們。我被關了三天沒有吃喝,有個同修因說話被戴上手銬,又打又罵。

10月28號北京公安打電話給當地公安局通知接人,公安局找到我丈夫叫他一起去,一切花費都叫我丈夫拿,他們在北京吃、喝、玩了幾天,使我家蒙受經濟損失幾千元。

11月2號從北京到當地公安局非法審訊我們一天一夜,他們為了從我們身上搜刮錢財,前後在我身上搜了五遍才罷休,3號下午把我和另外幾個同修非法關押十五天。

2000年3月因早晨去外面煉了半個小時的法輪功,就被早已盯梢的公安圍攻,當時他們開來四輛警車並拿了攝相機,大肆造假上報領導請賞。這次又非法關押我們六個月,在看守所裏,白天幹活,有時半夜也叫起來幹,那時我孩子正當高考,家裏人心身上都承受了很大的傷害,好端端的家庭被江氏迫害的七零八散(當時被抓的有李永珍,張永珍,周巧仙)。

2000年10月16日,因我去同修家,剛到公安,我就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還有張永瑾)。

2001年2月17日,因我和另兩位功友寫了一封信給檢察院,要求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深夜公安局的王××帶來九個警察,兩輛警車,闖進我家又將我非法綁架送到看守所關押二個月後,因找不到罪名,檢察院宣布無罪釋放,檢察院人還沒有走,公安局一科的潘×,趙××拿著勞教書非法宣布判我勞教兩年。當時我不服也沒簽字,公安局也沒有通知我家裏人就非法把我送去勞教,同時送去的還有其他五位同修。

勞教所看我的人都是些吸毒,賣淫的人。白天黑夜四個人輪看,晚上不到十二點不讓睡覺,(其她勞教人員都可以睡覺),每天找一些人接連不斷的給我強行洗腦,不給休息,給我洗腦的人被矇騙還渾然不知。

痛定思痛,在2002年元月27日,我被丈夫取保所外執行,六月份在網上發表了嚴正聲明。後公安局,派出所一夥人多次到家還想非法綁架我,在十六大期間抓不到我,它們把我丈夫搞到公安局,逼迫他寫保證(他不是煉功人),就連不煉功的人也受到迫害。

2003年2月17日,我的解教期到了,丈夫去替我辦理仍不給辦,在3月5號期間,公安又派人在我家門口蹲坑,逼得我有家不能歸,顛沛流離,在大陸遭受殘酷迫害的同修千千萬萬,我只是千百萬個家庭的小小一例。

我們希望國際法庭匡扶正義,及早把江××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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