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3年02月04日 星期二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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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零三年向大法弟子問好

  • 澳政府施援手陳南希終獲釋 家人稱對威脅的最好回應是曝光

  • 悉尼中領館前舉行記者會 南希-陳披露中國行恐怖遭遇(圖)

  • 29位查爾斯-李的朋友致信美國助理國務卿凱利,呼籲國務院採取行動營救李先生

  • 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美使館前舉行和平請願和新聞發布會

  • 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先生

  • ■ 江澤民被訴案法律文件公布

  •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訴狀

  • 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東分院法庭令

  • 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關於江澤民被控案狀況聽證的法庭指令

  • 熱點專題:江澤民被控案資料

  • ■ 弟子切磋

  • 正義良知需要我們共同維護

  • 堅持學法能排除一切干擾

  • 三言兩語:對於「結束」的一點思考

  • 以同化法的心態學法

  • 二年級小綱的正念正行

  • ■ 真相與人心

  • 大法真相世間傳 謊言影片難行騙

  • 2001年得法的女孩:我從一個乙肝患者變成一個健康的人

  • 吉林省遼源市衛生學校兩犯罪校長一病一死

  • 記一位可敬的同修──我妻子的故事

  • 大陸新弟子:講真相路遇歹徒 呈善心安全脫險

  • ■ 海外綜合

  • 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圖)

  • 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空中爆炸解體震驚全球(圖)

  • 美國之音:哥倫比亞災難和中國人的反美情緒

  • 美聯社報導李洪志先生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 風雨中的祝福──新加坡弟子春節期間抓緊向中國遊客講真相

  • 在漢城迎春朝鮮族大聯歡會上講真相(圖)

  • 馬來西亞太平扶輪社舉行法輪大法介紹會(圖)

  • 美國加州聖荷西迎春大遊行 法輪功隊伍受歡迎(圖)

  • 錄像:奧地利西方法輪功學員向中國人民拜年

  • ■ 迫害真相

  • 綏化勞教所的血腥暴力:渾身全是水泡,胸脯、胳膊焦糊一片

  • 吉林省遼源市惡警狂施酷刑:宮針、老虎凳、吊銬、電棍燒焦

  • 25名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 目睹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酷刑:將要致殘、致死才暫時鬆綁

  •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四大隊惡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 山東省萊蕪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案例

  • 山東萊蕪市大法弟子王俊生被法院非法審判並被拆散婚姻

  • 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黑幕

  • 我所知道的被折磨致死的黑龍江女大法弟子D3的情況

  • ■ 大陸綜合

  • 呼籲大陸學員和民眾為控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收集證據

  • 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面對邪惡,我們絕不能後退

  • 2003年2月4日大陸綜合消息

  • 48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2月3日)

  • ■ 文藝園地

  • 歌譜三首

  • 眾生盼主歸



  • 零三年向大法弟子問好

    澳政府施援手陳南希終獲釋 家人稱對威脅的最好回應是曝光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歷時10日的「陳南希四川綁架案」至農曆除夕之際終於有了結果:在國際輿論壓力,特別是澳洲駐華使館的干預下,除夕前10天在大陸四川被捕的法輪功學員陳南希女士已經獲釋。據其家人證實,目前陳女士已在返回雪梨的途中。本次事件引起了澳洲媒體、政府的多方關注;而其家人則表示,對強權威脅的最好回應是徹底追查行惡者的行徑並將其曝光。

    國內家人與友人的壓力

    陳女士的丈夫盧先生表示,直到陳女士安全上了飛機,其在四川宜賓的父母才敢鬆一口氣。「他們說,『以後永遠也別再回來了,能安全地回去就謝天謝地了。』」盧先生表示,陳女士的父母這些天來因為擔驚害怕,一直沒有好好吃過一餐飯,電話裏的聲音總是有氣無力,可一旦得知女兒平安上機離開後,由於放下心,聲音都變得洪亮起來。「南希在四川的鄰居、同學等都被當地公安部調查過,搞得大家都不敢來往。本來回家過年大家都高興,也都是盼望已久的,沒想到卻搞到這樣的結局。」

    盧先生對國安部威脅的回應

    盧先生說,在那10天裏,一方面,他得知妻子被綁架期間被國安部像審訊犯人、間諜一樣不斷地盤問,並被威脅如不配合,將扣留其女而將她獨自驅逐出境;另一方面,卻又威脅其家人不許向海外透露消息,否則後果自負。「我就在電話裏告訴家人,他們還威脅你們甚麼,有一句,我就在網上公開一句,誓將他們的行徑徹底曝光。」盧先生說,作為「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成員,他相信,對恐怖威脅最好的回應,就是將他們想掩蓋的事實徹底曝光。

    媒體、外交部全面關注

    陳女士被大陸國安部綁架期間,在盧先生及各界人士的努力和幫助下,世界各國主流媒體及澳洲外交部表示了格外的關注。10天中對南希-陳被綁架案進行了報導的西方主流媒體包括:法新社、澳聯社、美國之音、每日電信報(Daily Telegraph)、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太陽報(Herald Sun)、澳洲廣播公司(ABC Radio)及其屬下的青年頻道Triple J 電台、自由亞洲電台及班克斯城火炬報(Bankstown Torch)等。澳洲廣播公司在其一天的新聞節目中一直在重複播報。伊拉瓦拉信報(Illawarra Mercury)也兩次刊登有關報導。而澳洲外交部則多次與陳女士的家人直接接觸,溝通陳女士與家人及澳政府的聯繫,並曾於1月29日派領事親自從北京飛往成都探望陳女士,對其獲釋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外界輿論對澳洲外交部的壓力也很大,」去成都探望陳女士的領事Moree曾表示,「還有國內表示關注的議員也很多,這些都促使外交部做出盡可能快的回應。」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5/31762.html>

    悉尼中領館前舉行記者會 南希-陳披露中國行恐怖遭遇(圖)

    文/澳洲悉尼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在中國成都被關押一週後獲釋的澳洲法輪功學員南希-陳和6歲的女兒自香港轉機,搭乘新加坡航班,於2003年2月3日晨8點15分抵達悉尼。她先生盧振雷和數名法輪功學員到機場歡迎。


    上午11點多鐘,新聞發布會在悉尼中領館前舉行的。南希-陳在會上發言。首先,她對於澳洲政府,尤其是澳洲外交外貿部,澳洲駐中國大使館、中西媒體、南希陳緊急援救團體以及許多國際、國內的善良、正直人士對她的獲釋所作的共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謝。

    接著,她講述了她的探望父母的中國行的可怕經歷。在她回到家鄉兩天後,她離開宜賓,前往成都。於1月21日下午一進入成都,她便被成都的國安部610系統的8名安全人員跟蹤,2輛吉普,1輛摩托。那一夜她都是在恐怖中度過,一直在街上走。直到22日晨5點多鐘,才找到機會,鑽進一輛出租車,開到美國駐成都的大使館求救。美使館官員告訴她,可以幫助她訂票回香港。但當陪同幫助她訂票的兩名美使館官員一離開,10多個安全人員便將南希-陳逮捕,理由僅是因為她是法輪功學員。她先後被關押在2個旅館,24小時被安全人員監視,並收走了她的護照、電子記事本及手提電話,她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聯繫。被當作一名間諜嫌疑犯,連續被審問8天。提問所涉及的問題諸如:誰派她回國,甚麼目的、任務,與誰聯繫;海外法輪功學員每天的活動,怎樣同美國的「法輪功總部」取得聯繫,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名字、佛學會負責人的名字,是否與四川法輪功學員接觸、他們的名字等。南希-陳向他們講述了中國江政府對法輪功的3年多的持續加劇的鎮壓,不斷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根本不存在西方敵對勢力利用法輪功反對中國政府這種荒謬事情,法輪功學員不參與政治。法輪功學員如果不被無辜關押,判刑、勞教,甚至酷刑致死,法輪功學員也不會向世人講清真相。

    國安部610系統辦案人員還極力想「轉化」她。他們帶她去看了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該所至少關押了500多名法輪功女學員,大部份為50歲左右的婦女。在極短的時間裏,南希能看見的是,那些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不寫保證書,沒有被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便被罰站或關在黑屋子裏受罰。南希說,勞教所就像希特勒的法西斯集中營一樣陰森可怖。

    中國方面迫於澳洲外交部、澳洲駐中國大使館的干預,國際輿論的壓力,於1月30日下午3點多鐘,不得不釋放南希陳。南希陳被告知,宣布她和女兒限期離境,3年內不能回中國。

    南希陳在被審問過程中,不時聽到辦案人員互相說,明慧網上又有甚麼消息啦,又上了明慧網啦,全世界都知道了等等,這些國安部安全人員每天都看明慧網,對將他們的邪惡在網上曝光非常敏感。

    南希陳的先生、機械工程博士生,法輪功學員盧振雷發言說,南希被國安部綁架,親人突然不知她的下落,她會受到怎樣的對待,全家人都感到極度擔憂。春節臨近,如果南希陳不被釋放,可以想像全家人會在怎樣一個恐懼、不安和悲痛中度過。不敢想像她的雙親能否承受得住這從天而降的突然的打擊。

    法輪大法澳洲發言人湯尼-戴說,就在南希-陳被逮捕的同一天,1月22日,美籍華人,法輪功學員李祥春(Charles Li)在廣州白雲機場剛下飛機不久,便被解往千里之外的揚州。美駐中國大使館官員被告知,如對李祥春的指控成立,最高可被判刑15年。李祥春否認中方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我們為李祥春現在的處境十分擔憂,我們對此一事件繼續表示深切關注。我們將配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盡全力營救李祥春。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和媒體、正義人士都來關注李祥春一案。中國江氏集團必須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儘快釋放李祥春。

    澳洲民族電視台(SBS TV),《澳洲人報》 (The Australian)等新聞媒體到場進行了採訪。澳洲民族廣播電台(SBS Radio)對南希陳進行了10分鐘電話直播採訪。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11.html>


    29位查爾斯-李的朋友致信美國助理國務卿凱利,呼籲國務院採取行動營救李先生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尊敬的助理國務卿凱利(Kelly)先生:

    中國[江氏集團]於2003年1月22日將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抓走並非法拘留。查爾斯是加州居民,也是我們的好朋友。我們在此致信閣下,要求閣下呼籲中國立即將他釋放。

    中國警方非法逮捕查爾斯僅僅因為他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在過去的3年半中,在江XX集團的命令下,已有56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所和勞改營中被殺害。國務院在其年度人權報告中對許多這類的死亡和酷刑的案例作了記錄,我們對此表示感謝。

    兩千多年前,基督徒受到殘暴的政治力量的血腥迫害。歷史到了今天,根據江XX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密令,江氏集團正在對約有一億之眾的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其他們的家人進行迫害。

    我們極度擔憂查爾斯的安全。我們衷心希望美國政府能匡扶正義和人類最根本的準則,幫助從中國救出查爾斯。我們相信美國國務院的努力會極其有助於保護查爾斯的安全和生命,同時也極其有助於保護美國人民的利益。

    感謝閣下對此事的關注。我們敬等閣下的回覆。

    誠摯地,

    29名查爾斯-李的朋友簽名(略)


    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美使館前舉行和平請願和新聞發布會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上週五,美國首都華盛頓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在華盛頓中國駐美使館門前舉行和平請願和新聞發布會,要求中國政府釋放被拘押的法輪功成員、美籍華人李祥春。

    李祥春是於1月22號在從美國抵達中國廣州白雲機場時,被中國有關方面拘押的,李祥春被中國公安以莫須有的罪名指控。在新聞發布會上,美國大華府地區法輪功發言人黃祖威說:

    「今天下午,我們的心情很沉重。在世界各地的華人準備歡度中國的傳統春節、與家人和朋友團聚時,我們非常關注我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目前的處境。」

    據黃祖威說,李祥春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領事館官員表示否認中方對他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

    據美國大華府地區法輪功發言人黃祖威說,這是本月第二宗外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拘捕事件。他要求美國政府干預李祥春一案,並要求中國有關方面儘快釋放李祥春。


    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先生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李祥春(Charles Li),37歲,醫學碩士,曾於哈佛大學做研究,目前為加州舊金山灣區居民。李祥春在灣區的朋友稱中方指控是隨意強加的,警方奉命牽強附會地把李祥春和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扯在一起。實際上,李先生是因為信仰法輪功被江氏集團列入黑名單而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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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澤民被訴案法律文件公布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訴狀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之一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
    伊利諾伊州北區
    東分院



    原告A,B,C,D,E,F 以及其他情況類似者,葉蔚,汪浩

    被告:江澤民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即610辦公室)

    案件編號:02 C 7530

    要求陪審團



    法律訴狀

    集體訴訟

    原告,代表他們本人以及一個受到類似情況傷害的特定集體的其他成員,申訴控告如下:

    I. 前言

    1. 這是一宗民事案,要求根據「外國侵權索賠法案」(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 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美國國會法卷第106卷第73法案(1992))中特別授權,對違犯國際及美國法律的侵權行為予以補償性和懲罰性的賠償。詳述如下。此案原告其中有兩位單獨列名,他們或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或是現居住在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其它國家的來自中國的難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和公民,及其他直接受影響的家庭成員,或該國的訪客,以及所有其他情況類似的受害者,都遭受了酷刑,群體滅絕,以及其它嚴重的人權侵犯。所有原告均為法輪功修煉者。他們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居民或是當時身處中國因而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 - 被告江澤民和被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610辦公室)的司法管轄。所有原告均遭受了被告官方和半官方指使和授意下最嚴酷的迫害和基本人權侵犯以及威脅。原告還包括美國公民或在美的外籍居民,因信仰法輪功修煉並打算大規模和平抗議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在2002年6月被告江訪問冰島期間,遭到蓄意歧視。所有這些歧視和基本人權的侵犯均由於被告官方和半官方的支使和授意所致。

    2. 此訴訟控告被告江澤民和他幫助建立的用以組織和執行對法輪功全面迫害,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的辦公室。自1993年3月以來被告江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1997年9月江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99年6月以來,該被告利用這些權力策劃,命令,落實並指導在中國鏟除法輪功的運動。被告江的行為導致了數以千計法輪功修煉者的被謀殺,失蹤,廣泛遭受酷刑和群體滅絕,以及殘酷的,喪失人性的,毀滅性的虐待,數以千計的未經法庭審理的肆意逮捕和關押。

    3. 1999年6月10日,被告江正式成立並授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秘密非法活動。該辦公室是中國一直以來唯一的政黨即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一個下屬部門。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又稱為610辦公室,以其正式成立之日(1999年6月10日)命名。被告江和被告610辦公室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精神修煉中起到了關鍵性的組織作用。他們使用連續不斷及鋪天蓋地的政策,對法輪功進行廣泛而殘酷的,官方命令式的非法迫害。他們命令並授權逮捕,關押,酷刑折磨,並肆意殺害拒絕放棄信仰與修煉的法輪功修煉者,以及公開和平抗議此迫害的人,無論其精神信仰如何。雖然610辦公室並不是一個政府機構,但實際上在被告江的非法指使下從事半官方的職能,並在被告江和其它中國政府高級官員的支持下,為了執行並實施他們的迫害目的,組織和指導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

    II. 司法管轄權與審判地

    4. 貴法院對原告提出的控告具有司法管轄權,其依據源於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並結合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之條款。該條款為外國人違反國家法律或美國的條約而觸犯民事侵權的任何民事行為,以及在海外針對美國公民或任何他國公民犯下的酷刑犯罪行為提供了聯邦司法管轄權和一項訴訟理由。

    5. 關於司法管轄權的另一條獨立的依據源於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43(4)節和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31節,前者對根據保護民權的國會法案所尋求的賠償或同等情況或其它補償等情況提供了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後者成為依據是因為本案根據美國的憲法,法律和條款立案,並提出了與美國憲法條文,法律及美國簽署的國際條約,包括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相關的重大聯邦法律議題。

    6. 本案中,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一些最基本的和普遍公認的人權的違反,這些人權被吸收進許多廣泛認可的國際條約,並成為完全被接受的國際慣例法和強制性法規。這些人權包括有權不被隨意逮捕、監禁和剝奪生命,有權不遭受酷刑和群體滅絕性屠殺,享受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與他人結社的權利以及自由從事宗教和精神信仰的權利。原告對這些國際公認的,納入條約和國際慣例法並為各國法律普遍接受的人權的行使,由於被告與其同謀在其濫用職權以及其官方、半官方範圍內採用的方針和手段而遭到嚴重而惡意的踐踏,他們的行為明顯地超出了法律與立法授予的權力範圍。被告具體違犯的條約有反酷刑公約,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禁止大規模屠殺公約以及聯合國憲章。許多這些同樣的標準都包含於國際慣例法和強制性法規,如國際人權宣言中。這些標準的每一條,以及被告與其同謀如何違犯這些標準造成對原告的傷害都在本訴狀第29段起的正文中有描述和解釋。這些對國際法的違犯,以及由此造成的對外國原告的傷害,使本司法行動歸屬於含外國民事侵權申訴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條款的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以及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43(4)節,第28卷第1331節和第42卷第1985節規定的司法管轄權標準範圍。

    7. 被告是江澤民於1999年6月7日建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一個分支機構,並根據江澤民的命令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正式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作為中國執政黨的分支機構,而本身又不是政府的官方機關,它濫用職權並執行具政府性質的法律監督職能。在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的命令和控制下,調配並指使政府官員和其它公共機關, 如媒體宣傳和法律監督部門,實施對法輪功成員及其家屬的謀殺,酷刑,恐怖主義,強姦,毆打及財物毀損運動。由此,它的行為構成了對許多國際法與條約的踐踏與違犯。這些對國際法的違犯,以及因此而帶來的對原告的傷害,使本狀對被告的司法行為歸屬於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的條款範圍。

    8. 被告江以及由被告江代表的被告將於2002年10月來美國,利用美國和伊利諾伊州對其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保護,從事宴會,會議和其它活動。作為其政黨的一個成員,代表他自己的被告江澤民和610辦公室的其它高級官員,既非美國公民亦非美國永久居民,僅在本國作短暫訪問的事實,並不令貴法院喪失司法管轄權。恰恰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特別條款授權在聯邦法庭審理此類民事訴訟,認可此類案件中的許多被告或可能的被告,作為在外國由於民事侵權行為而違犯國際法的外國人,將前來美國並僅是臨時性受我們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 此外,從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為其舉行的宴會和其他活動可反映出,被告江訪問的目的還包括被告江及其610辦公室要進一步實現推行鎮壓法輪功的運動的目的。這些活動包括有關在中國禁止法輪功的討論。

    9. 根據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91條(b),(d)款要求,審判地宜定於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因為作為美國境內的一個地點,被告和/或他們的成員不僅在這次訪問期間將親臨此地,同時要出席會議提出他們自己包括關於在中國禁止法輪功的議題,其中被告江,作為他個人和610辦公室的代表,在此可收到根據民事訴訟程序聯邦規則第4(c)(1),(e),(h)條細則的要求送達被告的訴狀,從而啟動本訴訟的程序。

    10. 根據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原則,任何人或政府官員包括國家首腦犯了群體滅絕性屠殺罪均不受豁免法保護。其它國際標準也認為,如果國家首腦和其他政府官員嚴重違犯國際慣例法標準,他們是有罪責的,其所犯罪行為超越了國家首腦司法與法律的權限。這些法律允許並承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首腦的被告江的司法管轄權是國家首腦豁免條例和第28卷第1602節等的外國主權豁免法保護的例外。同樣,酷刑受害者保護法也適用於犯下酷刑的任何人與所有官員,無論其地位多高,無論他們是現任還是已卸任的官員。本案既不是反對中國政府,也不是反對中國政府官員的正當合法行為,因而在此訴訟的司法管轄權問題上,以主權豁免及國家首腦豁免進行辯護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III. 當事方

    A. 原告

    11. 原告本身是一個特定的法輪功修煉者集體的成員和代表,他們過去或當前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政權的司法管轄與控制下,由於被告與其他高層官員運用他們官方和非官方權力,協同採取政策與行動,旨在處罰原告方對法輪功的信仰和煉習,阻止他們修煉,並將法輪功作為精神運動予以消滅,他們受到了各種形式的迫害和虐待,他們的人權受到了嚴重侵犯。其他個人原告包括美國公民和在美國合法居住的外國人,由於被告連同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官員在被告江2002年六月訪問冰島期間採取的手段和政策,使原告被有目的地、蓄意地、無理地阻止登上冰島航空公司的飛機,前往冰島抗議被告在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

    12. 請注意字母縮寫用於代替某些個人原告的具體身份以保護他們及其家庭免於報復,因為其中有些人仍在中國司法管轄區內。對這些原告來說,確實存在著非常巨大的危險,因為他們起訴並公開揭露和批評被告恐嚇法輪功修煉者、竭盡全力清除一切拒絕放棄信仰和修煉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政策和手段,被告會對原告和/或其家庭進行懲罰和高壓政治迫害。為本訴狀提供經過公證和目擊公正宣誓書的一些個人原告的身份已從文件中剪輯,可根據要求提供給法庭。本訴訟遞交後將向法庭提交一份要求批准訴狀以及宣誓書附件中不公開個人原告具體身份的申請。原告方的辯護律師將樂於向法庭提供一切可能需要的附加身份文件,包括原告未經編輯的原件副本,只要保證原告的身份不為被告所知,或不被任何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和機構以任何其他方法所獲知。

    13. 原告A,男, 39歲,美國公民,賓夕法尼亞州居民。他代表死去的兄弟提交本訴訟,他兄弟名叫約翰多(John Doe),男, 40歲,曾為上海市居民。2000年3月,原告A的兄弟作為旅遊者在北京被抓,並與其他法輪功修煉者一起被關進一個位於上海的勞改營--清東國營農場。被監禁一年多以後,原告A的兄弟受傷死亡,時間介於2001年4月1日和14日之間。原告A的父母於2001年4月14日晚確認他的遺體。原告A的兄弟被捕,監禁,虐待並在警察的監禁下折磨致死只因為他信仰和修煉法輪功,並拒絕放棄他對法輪功的個人信仰。

    14. 原告B,男,31歲,目前旅居海外。他是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的研究生。他是中國公民,家在長春市。1999年12月初聖誕節期間他去北京旅遊。當他去北京信訪局合法地表示他對法輪功的支持時,警察將他逮捕並將他和其他被監禁者送往長春市警察局。警察沒收了他的護照,不允許他返回愛爾蘭繼續學業。

    2000年3月,原告B作為旅遊者返回北京。2000年5月13日,警察從他探望的一位朋友宿舍將他逮捕。警察把他關在海澱拘留所一個多月。拘留期間,受警察指使,他被同監犯人毆打,強行按倒灌食。這一危險的虐待曾導致關押在另一個拘留所的法輪功修煉者梅玉蘭(音) 女士的死亡。

    在原告B被拘海澱拘留所一個多月後,警察又將他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改所達22個月之久,不讓會見任何律師,沒有正式的審判,沒有出示逮捕理由和逮捕通知,沒有履行任何其他手續讓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權利。監禁期間,原告B被警察多次嚴刑拷打和酷刑折磨。有一次,原告B被綁在木床架上被六支電棒同時電擊,每支電棒電壓都高達10,000伏,導致巨痛,痙攣和精神刺激。原告B多次被捕,拘留和拷打的原因只因他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拒絕放棄他對法輪功的個人信仰。

    15. 原告C,女,47歲,中國公民,目前旅居海外。2000年7月26日,原告C到北京旅遊。7月29日,便衣警察發現她是法輪功修煉者,將她逮捕並拘留在遼寧省駐北京辦事處。7月30日,警察押送她回到遼寧省並拘留在瀋陽市龍山拘留所。在龍山拘留所,警察多次用電棒毆打折磨她,多次強行灌食,引起巨痛和傷害。強行灌食導致內出血,甚至多次幾乎窒息。而且,她在大北監獄也被毆打與強行灌食。2000年9月25日,她被轉移到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監禁。在馬三家勞教所,她經受了一輪又一輪不斷升級的,常常是六個人同時對她酷刑折磨和不斷的強行灌食。勞教所的警察和犯人,在上級領導直接的壓力下日夜毆打折磨她,造成受傷,還威脅她如果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殺死她。這種情況持續達七個月。2001年4月19日,警察將她和其他九名法輪功修煉者轉到瀋陽張士勞教所,在那裏她被監禁。有一次連續幾星期不允許睡覺。2001年5月10日,警察又把她轉到沈新勞改所。她再次被酷刑折磨並被強行灌食,被威脅要殺她。她再一次經受了肉體的傷害,連續三天吐血。不久,因為估計她會死亡,害怕承擔責任,沈新勞教所的領導釋放了她。原告C目前正在申請旅居歐洲或美國難民身份。

    16. 原告D,女,53歲,目前旅居海外。到2000年下半年為止,她是中國公民,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大連市,這段時間,由被告指揮並實施的迫害法輪功運動遍及遼寧省及中國其他地區。她在1999年和2000年兩次被捕並拘留了很長時間,受盡酷刑折磨。她被捕,拘留和受酷刑折磨的原因是因為她參加法輪功活動,信仰並修煉法輪功。

    17. 原告E,女,目前旅居海外。她以本人及父母名義提交本訴訟。她的父母目前仍在中國遼寧省,被關在該省的勞教所裏。原告E的母親在2000年和2001年兩次被捕。她的母親在2000年被長期關押,目前仍被拘留,而且因為她對法輪功的信仰和活動被判刑。她的母親目前關在以酷刑而聞名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在那裏,2000年10月,18名女法輪功修煉者被扒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在馬三家勞改所關押期間,原告E的母親受到肉體虐待,酷刑折磨和非常侮辱性的待遇與懲罰,包括任意的,長期的拘留和剝奪個人的自由與安全,所有這一切只因為她對法輪功的精神信仰和他們與法輪功的聯繫。

    18. 原告F,男,39歲,前遼寧省某市居民,目前以難民身份旅居海外。當他1999年前往北京支持法輪功修煉者並反對鎮壓時被捕並拘留多日。其間,他被警察用鏈子和電棒嚴刑拷打。2000年4月,他又在遼寧省再次被捕。被拷打至昏迷,血從鼻子和嘴裏流出,他的腳被嚴重損傷。在長期拘留期間,他又被反覆拷打,包括在水管上吊了三天。

    19. 根據民事程序聯邦條例的第23條,以上已經認定的個人原告與同一類遭到嚴重迫害的成員聯合提交本訴訟。在被告江通過610辦公室設計,命令,實施並監督全國性和地方性對法輪功的迫害期間,他們是或曾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或是這個國家的訪問者。被告江,連同610辦公室的其他高級官員,自1999年6月以來一直監視和控制主管迫害與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這裏與本案有關的事實還有被告江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總書記,集中國三大權力於一身,在對法輪功非法迫害運動的整個過程中,對610辦公室行使管理監督的權力。原告方,無論是個人還是他們所代表的集體成員,都是法輪功修煉者或信仰者,由於他們的信仰和與法輪功的關係使他們國際上公認的人權受到嚴重踐踏,包括隨意逮捕,投入監獄,酷刑折磨,大屠殺,剝奪生命、自由或個人安全,或遭上述暴力威脅。這一切都是由被告江,其他高級政府官員和與江共謀推行這些行動和目的的被告610 辦公室執行的。

    20. 該集體受到嚴重迫害的其他個人成員,已經依照第23(a)條法規的要求,通過集體訴訟被包括進本案。由於該集體人數眾多無法讓每個人都加入訴訟,而且該集體具有共同的法律訴求和事實,原告代表的申訴就是這一集體申訴的典型,而且原告代表將公正而充份地保護該集體成員的利益。此外,依照第23(b)條例的要求,分別起訴會造成影響該集體所有成員利益的判決不一致的風險。此情況的性質是,共同的法律訴求和共同的事實超越成員中個人的任何問題。這樣使集體訴訟成為裁定所申訴問題的適當方法。此外,該集體許多成員的所在地點和處境,即他們目前還在中國,仍被強行非法關押之中,以及明確他們作為個人原告的身份將對他們和他們家庭造成危險,使他們以個人名義的形式提交訴訟即便可能也不合適且不可行。

    21. 原告葉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目前旅居美國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2002年6月11日,他與另外兩名修煉法輪功的同事於下午6:00左右抵達明尼安波利斯機場,打算轉乘冰島航空公司飛往冰島的FI652號班機,他已經通過紐約市的東方快運旅行代理購買機票並預留了位置。他驅車8小時從芝加哥趕到機場。他特意將這次旅行安排在中國江主席訪問冰島的同一時間,以便和平地表達他對中國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反對,並打算在冰島打坐煉功支持他在國內受到虐待的同修,發出正義的聲音。當他們來到冰島航空公司檢票口時,Jessica Ginger女士,該航空公司的地面經理,通知說他們一行的名字「在一份名單中,不許登機」。當他們要求對此作出解釋時,對方出示了兩封信。第一封來自冰島航空公司,第二封來自冰島司法部。這兩封信表明司法部指示航空公司在江主席訪問冰島期間拒絕那些受限旅客名單上的旅客前往冰島。基於有關信息和判斷,此「名單」 由被告和中國其他官員搜集,整理並散發,旨在阻止任何海外反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抗議。葉先生當晚留在機場,次日試圖說服航空公司能夠承認其已出售給他的機票。但是6月13日,他再次被拒絕登機。晚上,他開車返回芝加哥。次日,6月14日,當他聽說一些首次被拒絕登機的法輪功修煉者後來上了晚班的飛機時,他再次驅車前往明尼安波利斯機場。他又一次希望說服航空公司職員承認他的機票。但是他又一次被拒絕登機,不得不再次駕駛8小時返回。

    22. 原告汪浩,美國公民,麻省波士頓附近Andover的Phillips中學17歲高中生。2002年5月,他和他的家庭計劃去冰島旅遊,並拜會那裏的法輪功修煉者,一起交流和練習他們所深信的精神信仰,時間上正好是江主席訪問那個國家的時候。他們購買了於2002年6月10日出發的冰島航空公司FI632號航班的機票。機票是通過冰島航空公司在線旅遊服務www.icelandair.com網站購買和預定的。當他和他的家庭抵達波士頓的Logan國際機場時,他被要求簽署一封信,信中聲明他去冰島不是為了反對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處理。作為一名知曉歷史的學生,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為了被允許登機,簽署這樣的「誓言」答應放棄憲法權利和基本人權,他感到深深地不安。他認為這樣的命令是「非美國式」的,尤其是要求他暴露他的宗教和精神信仰及他打算如何修煉。然而,為了繼續旅行,他還是簽了那份聲明。但是侵犯並未到此而止。當他到達冰島海關時,他家庭的每一位成員,以及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和那些長得像亞洲面孔的旅客都被機場的安全人員分離出來並單獨審問。他們被問及「他們是否學習法輪功,是否是法輪功成員」。審問後被帶到另一個房間,相互間不允許講話,又審問了五個小時。這之後那些不在受限名單上的旅客被允許入境。在名單上的旅客,不管他們向海關和安檢職員關於法輪功的問題提供了怎樣的回答,一律被拒絕入境,並且通知他們將被驅逐出境。基於有關信息和判斷,此「名單」由被告搜集,匯總和散發,旨在阻止任何海外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抗議。那些名單上的人被拘禁在機場附近的一所學校長達18個小時。最後,2002年6月12日,經歷了長時間艱苦的煎熬,他們被釋放並允許入境。他們被告知政策有變,允許他們入境,因為冰島人民和新聞界迅速不斷增長的自發的支持與抗議。

    B. 被告

    23. 被告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居民。作為1997年9月至今的中共中央總書記,1993年3月至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被告江行使凌駕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政府官員和政府機構之上的執行權力。這些責任範圍包括:制定政策,控制管理國家及地方政府事務,選擇,任命,撤銷和管理政府及共產黨事務的權力。被告江利用了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力,組織並運作了非法活動,造成了對法輪功修煉者極為嚴重的人權侵害。

    24. 更特別的是,被告江於1999年6月建立了秘密的610辦公室,作為一個共產黨內的擁有最高監視,調查和迫害法輪功的權力精英機構。這個610辦公室,作為控制著國家機構但又不屬於國家機構一部份的一個中國執政黨的分部,超越政府機構職能地,以濫用職權開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該辦公室受被告江的指揮和控制。它僱用並指導政府官員和其它如媒體和執法機構等的公共機構實施了一場對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謀殺,酷刑折磨,恐怖主義,強姦,毆打和毀壞財產的運動。

    25. 在被告江的命令和指導下,被告610辦公室具有絕對的權力,可以制定政策指導、設計並推行計劃,在共產黨,公安部,其他各部委(包括國家安全部,民政部,計劃經濟委員會,財政部,衛生部,宗教事務管理局,教育部)和其它行政單位的國家級,市級,省級管理機構中建立規範來幫助這場在中國監視,控制,壓制和消滅法輪功精神信仰的運動。610辦公室的責任和義務是在這個指令下任命,約束和撤銷那些不遵守該辦公室命令的國家、省、市級政府官員,無論中國憲法和其他法律賦予了這些官員甚麼權力和權威。該辦公室的權威不但包括凌駕於中國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壓制法輪功的權力,而且包括命令調查和判罪任何及所有沒有遵守他們辦公室命令的政府和黨的官員,不論其資格如何。它的權力進一步允許他們要求國家和地方政府官員藐視任何其它有可能干涉該辦公室壓制法輪功運動命令的中國法律、條例和規章。

    26. 被告江和被告610辦公室作為同謀者,指揮所有政府及政黨的國家級和地方官員、機構、單位來完成在中國控制,打壓和消滅法輪功的活動。


    III. 事實綜述

    27. 作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被告江澤民於1999年6月和7月開始實施全國性的政策,發動一場旨在根除法輪功並消滅其成員的運動。這場運動由被告江澤民在共產黨和政府的最高層發動、策劃、授權、實施。被告江澤民率先下令取締法輪功這一精神修煉,宣布法輪功及其修煉人違法,並將習煉法輪功者置於一場目的為在中國消滅法輪功的殘酷和虐待性的迫害之中。

    28. 1999年7月,被告江澤民無視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和權威,下令宣布法輪功是非法組織和法輪功威脅中國政府和人民,因此必須強力壓制。根據有關信息和判斷,被告江澤民於1999年7月無視公安部的職權,下令他們簽署了數條針對法輪功的非法禁令,其中特別把屬於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的為法輪功上訪定為犯罪。根據有關信息和判斷,被告江澤民在1999年10月下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接受這個「決定」來事後針對「邪教」立法以便使鎮壓合法化,從而教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做假。所立的法律都沒有提法輪功的名字,這些法律不僅已經被用來非法逮捕和拷打法輪功修煉者,而且也已經用來非法逮捕和拷打天主教教徒、西藏人、基督教新教教徒、其他基督教教派的信徒,那些教派就像法輪功一樣,被被告江澤民集團認定對該被告江澤民集團權威具有威脅。

    29. 1999年6月,被告江澤民在其身為總書記並親自控制管理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內部組建了秘密的610辦公室。在其1999年6月7日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講話中,被告江澤民說,「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成立以後,要馬上組織力量,儘快查清『法輪功』在全國各地的組織系統,制定鬥爭策略,為進行分化瓦解工作做好充份準備,不打無準備之仗,要迅速查清『法輪功』頭子的劣跡及其國外背景,搞出一個有充份事實依據的材料,」(見「江澤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1999年6月7日」)。

    30. 根據被告江澤民總書記的訓令,中共中央立即成立了610辦公室,在國家和地方作為中共中央的附屬部門,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市成立其分支機構。中共廣東省台山市黨委簽發的一份文件是中國其他省市類似文件中的典型。在這份文件中,中共中央組建610辦公室作為中共中央的附屬部門。其職責包括,「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預防、處理法輪功和其它危害社會的邪教及組織的決定;確保上下級的溝通;搜集情報以了解法輪功和其它危害社會的邪教或組織的計劃;總結有關情報並上報主要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執行中共中央和上級610辦公室布置的任務。」

    31. 自從成立以來,被告610辦公室與被告江澤民及中共中央一起指揮、組織、實施了在全中國範圍內對法輪功的迫害。它們在北京市起的作用是它們在中國各地所起作用的典型。北京的公安和保安人員的濫用暴力行為,當然此外還有高級政府官員、司法和其它政府部門職員的濫用暴力行為,都是直接由國家的和北京市的610辦公室所命令,所組織,要求,認可和設計的。根據國際特赦的簡報(2001年9月3日,國際特赦索引:ASA 17/028/2001),「610辦公室下達了非書面指令,允許警察和其它官員在這場運動中超越法律限制,如果有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留期間被打致死,也不會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根據華盛頓郵報的文章(2001年8月5日,星期天),「中國有系統地根除該組織,」北京的610辦公室命令所有的居委會、國有事業單位和企業啟用洗腦班,把活躍的法輪功成員送進勞改營,在那裏他們先被拷打和其它酷刑「摧毀」。同一篇文章還報導說,610辦公室在強迫地方官員執行其打擊法輪功的命令方面變得越來越有效;他們派工作組去監督地方官員以確保北京市(及中國其它地區)持有針對法輪功的「正確的態度。」同樣,在上海市,610辦公室命令警察抓了大批的法輪功修煉者並把他們關進「轉化班。」(上海的)這場運動打著國家安全的旗號並且配合全國性地使用「轉化班。」超過100名女法輪功修煉者被關押在一個婦女勞改營。還有十二名以上男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關進勞改營轉化。除了逮捕、任意拘留、在警察局和拘留所的酷刑、醫院裏的強迫灌食、以及在精神病院裏的進一步折磨外,還有許多法輪功修煉者在上海被警察關押期間死亡。

    32. 遼寧和黑龍江兩省在中國被公認是逮捕和處理法輪功修煉者最嚴酷和最濫用職權的兩個地區。自從1999年7月20日被告江澤民主席下令禁止法輪功並要求打擊法輪功修煉者及在該兩省建立610辦公室以來,至少已有27名法輪功修煉者在遼寧省的勞改營和拘留所中因酷刑而喪生,另有至少29名法輪功修煉者在黑龍江省的勞改營中因酷刑而喪生。這是兩個法輪功被拘者死亡人數最高的省份。馬三家勞教所位於遼寧省省會瀋陽市,是一個最為臭名昭著的勞教監獄,被用來大量關押和折磨法輪功修煉者。報導說這所勞教監獄在2000年6月時關押了427名法輪功修煉者。

    33. 被告江澤民和被告610辦公室一起,在中國指揮了從國家到地方的各級黨、政部門,對法輪功進行控制、打擊、根除。例如,1999年6月被告江澤民任命中宣部部長丁關根為全國610辦公室的三個組長之一,從而使得610辦公室能控制全國的所有媒體和宣傳活動。從那時起,被告江澤民與610辦公室操縱指揮了一個大規模全國性的媒體宣傳造勢,直接針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他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針對法輪功散布謠言謊言,以解釋、辯護和鼓動對法輪功的嚴酷打壓,其中包括大規模抓人,廣泛使用酷刑折磨,以及相當大量打死在押法輪功修煉者。

    34. 媒體宣傳造勢中的重要一環,就是由政府導演天安門廣場的所謂5人自焚。這個自焚搞得逼真,以說服中國百姓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這一政府宣傳造勢的結果是,許多中國人被欺騙,從而相信法輪功會進行自毀等不可思議的行為。

    35. 到2001年4月間,被告江澤民利用其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權力,已搞出並付諸實施了一套更嚴厲、更有組織、更系統、而且由當局認可的暴力使用來對付法輪功。高壓與暴力的方法,包括地方警察更大範圍地抓人和酷刑拷打,更大量地使用勞改營進行囚禁,以及對家庭其他成員的連坐式懲罰;連坐式懲罰包括經濟制裁,扣發工資或退休金,不予升級,不發給醫療和教育福利和其它任意施加的懲罰。

    36. 被告同時還搞了一場新的宣傳攻勢來配合這種鎮壓的升級,其中充斥著來自中國社會各階層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譴責和批判。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8月以「酷刑折磨正在摧毀法輪功」為題的一篇新聞專題報導中描述了對法輪功鎮壓升級中的三個主要手段。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增加使用警察暴力來懲罰和威脅那些拒絕放棄法輪功信仰的修煉人。第二個手段就是更系統廣泛地使用強制性的「學習班」來逼迫法輪功修煉人悔過、放棄他們的信仰。第三個手段就是發動了一場新的更為猛烈的宣傳攻勢,從而營造了一個齊聲譴責式並充滿仇恨的社會氣氛來支持對法輪功修煉人使用暴力制裁。

    37. 被告610辦公室在組織和推行這一更嚴酷政策中起主要作用。由610下達給地方警察,獄警,以及其他政府官員的命令中,要求以任意拘捕、刑罰、性折磨,甚至虐殺等手段更大力度地打擊法輪功修煉者。在包括地方派出所的監禁室,拘留所,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等各種拘禁場所,暴力和酷刑成為用來壓制和鎮壓法輪功修煉者的日常工具。這些暴力包括肉體折磨,強制灌食辣椒水或高濃度鹽水,不准吃飯、睡覺、上廁所,呆在極高或極低的溫度下,用香煙或烙鐵燙,用電棍電。女性法輪功修煉者尤其還要遭受性侵犯,包括強姦、強行墮胎、用電棒電擊敏感部位。

    38.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估計,自1999年7月以來,在全國範圍內有超過10萬的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因為他們與法輪功有關的信仰、聚會和活動而被非法拘禁;其中超過500人被判刑18年以上,1000多人被不道德地送入精神病院,出於政治目的而被強行治療。這種行為被國際醫學界廣泛譴責,並違犯了相關的國際人權公約。估計還有超過2000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地不經審判送去勞教。至少有361位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酷刑折磨致死,不計其數的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因為他們的精神信仰或是對法輪功的支持而遭受酷刑。

    39. 美國政府的國際人權狀況報告,特別是在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中,證實並且詳盡地記載法輪功修煉者及其支持者們在中國全國和地方範圍內所遭受迫害的嚴重性和廣泛性,國際特赦組織和人權觀察等非政府人權觀察組織也有類似的報告。比如,2001年12月美國國務院發表的國際宗教自由2001年度報告中舉了大量旨在中國徹底鏟除法輪功的人權侵害具體事例。報告描述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和「管理控制宗教團體,用以防止任何在中國共產黨以外的團體或是權威力量」的努力緊密相連 (122頁)。報告還指出「自從1999年來,有大約100名和更多法輪功信仰者在拘留中死亡」(122頁);「有報導說很多人身上有被猛烈毆打或酷刑折磨過的傷疤」;「成千上萬的個人正在勞教所服刑」;「數以百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送進精神病院」,「有大量關於拒絕被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被監禁在精神病院裏的可靠報告」,「警察摻用暴力對待和平的法輪功抗議者,包括老年人和帶著小孩的人」,「酷刑,包括用電棍電以及用一種手腳相連的鐐銬銬起來」被廣泛地報導(131頁)。國務院報告中提到「2000年九月國務卿將中國列為國際宗教自由法案下特別令人關注憂慮的國家,尤其因為它對宗教自由的嚴重迫害,」包括對法輪功的迫害(133頁)。

    40. 被告江澤民在1997年9月7日以來一直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因此他對610辦公室在全國和地方(省,市)各級的秘密運作有指揮權。610辦公室是被告江一手創辦,奉命對付中國的法輪功問題。他非法下令使得法輪功修煉在中國變為非法,這本身就直接違犯中國憲法,因為憲法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通過這樣的法律,同時還要保證所有中國公民享有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結社和言論自由。從那以後,從很多他的講話中可以看到,他扮演了中國對法輪功人權繼續迫害的關鍵重要角色。

    41. 被告江是對法輪功鎮壓運動最主要的官方負責人,與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級官員配合。根據中國法律和國際法,被告江有責任保證高級官員(包括610辦公室的和其他黨政機構)不得侵犯公民及來訪者的權利。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1994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九條),被告江有責任挑選並任命中國最重要官員的職位,並要管理,監督和指導其行為。根據黨章第一章第四條(15屆黨代會修訂本),他還有批評和彙報共產黨官員非法行為的職責。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根據中國憲法的第八十條,被告江的權力包括任命,撤銷重要政府部門官員。像所有的官員一樣,根據中國憲法前言的規定,被告江還進一步被要求奉行憲法和中國法律,包括保障民權,民主權和中國公民的其他權利和自由。被告在組織和進行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都違反了這些職責。

    42. 在本訴狀中,根據事實和判斷,被告610辦公室在被告江的指揮下與被告江合謀,直接違反法制,積極參與設計執行任意逮捕、監禁、酷刑、殺害、群體滅絕的政策和計劃,其罪行構成本訴訟案的基礎。這些罪行發生在全國和地方各級,包括所有省、市、勞教所、拘留所、精神病院和醫院。這些都是出於被告江和被告610辦公室的指示、命令、監督和策劃。

    43. 與各種文件中記錄的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遭受的嚴重人權迫害一樣,本案每個個人原告和其家庭都遭受了很具體的傷害和損失,這些都是被告和其他省、市、國家機關官員旨在徹底鏟除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運動造成的結果。

    44. 除了在中國組織和推行酷刑,群體滅絕等嚴重違反國際人權的運動反對所有信仰法輪功的人外,被告還在其他國家極力誣蔑和排擠法輪功。在被告江澤民與其同謀的策劃下,被告610辦公室與其他不知名的中國機構和官員,搜集了一份海外法輪功「嫌疑分子」和支持者的名單,蓄意有目的地用這份名單來傷害並毀壞他們的名譽,同時也是毀壞法輪功整體的名譽。

    45. 2002年6月,被告和其他不知名的中國官員密謀將一份這樣的名單送給了冰島政府和其他國家政府,並鼓動這些國家限止名單上的人旅行或是活動。特別是被告和他們的同謀者要求這些政府禁止名單上的人在2002年6月12日至18日到冰島旅行,從而阻止這些人在被告江澤民訪問期間進行和平靜坐以及令國際輿論注意被告在迫害、酷刑、群體滅絕法輪功修煉者運動中的罪行。這些作法事實上導致冰島政府將這份名單交給冰島航空公司,指示他們不許名單上的這些人上冰航的飛機。結果導致超過一百名美國境內的居民,其中大部份是外國人訂票並付了款,但在美國的各個機場被冰島航空公司拒絕登記,給他們帶來很大的難堪和不公。很多人被示以一份由被告搜集和送交的「黑名單」,並被告知這就是他們的機票被突然無理取消的原因。一些是法輪功修煉者的美國境內居民,到達冰島後,被冰島海關無理由地扣留,查問他們的精神信仰是否與法輪功有關。這些人被扣留海關時間長短不同,以阻止他們加入在被告訪問冰島期間的和平靜坐請願。

    46. 這些對於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中國境外人士的限制性和損害性措施和做法,是在被告江澤民和610辦公室指示和監督下,為傷害美國境內的法輪功修煉者和支持者而組織並執行的。


    IV.關於侵犯人權標準和國際法以及違反美國居民權利的具體訴訟理由

    47. 以下具體的侵權,構成了對原告肉體和精神非常嚴重的故意傷害和折磨,這些是被告及其同謀者在中國以官方手段制定制裁規則並要求執行的對法輪功以及其法輪功修煉者迫害、懲罰、恐嚇和鏟除的政策造成的結果。這些侵權中的每一種類別和方式都違犯了由國際條約和慣例構成的國際法。如下所述,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要受這些法律的約束。因此,這些就構成了在「外國侵權索賠法案」以及「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中所指的侵權,如本訴狀關於司法管轄權章節中第3段到第6段所述。這些行為是由被告與其同謀者利用其職權及/或濫用職權共同施行的,蓄意地有目的地用來剝奪、侵犯原告受到國際保護的人權,懲罰,逼迫,並在很多起案例中,因為他們行使自己的權利而遭到殺害,這是完全違反國際法的。部份在第44到第46段所述的違法行為同時也違犯了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


    A. 第一條訴訟理由:酷刑

    48. 反酷刑公約於1987年6月26日在國際上生效,美國於1994年10月21日簽署,國會在1994到1998年間通過立法使其在國內生效執行,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4日簽署這一條約,禁止故意使用 「嚴重的痛苦和折磨,無論精神還是肉體」來達到任何目的,包括但不僅限於懲罰、恐嚇和威脅。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例Filartega v. Pena-Irala, 630 F.2d 876 (2d Cir. 1980) 中,美國法庭認為酷刑是第一個在「外國侵權索賠法案」中允許索賠的侵犯人權的種類。酷刑在其他國際條例和條約中以及國際慣例法中都是被絕對禁止的,包括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5條和國際民事和政治權利公約的第7條。後一個條約於1976年3月23日在國際上生效,1992年6月8日美國簽署,1998年10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署。雖然世界人權宣言不是條約,但是被聯合國大會一致採納為決議案,並被廣泛認為是基本的、普遍接受的國際慣例法標準的體現。施加於原告以及其他被關押法輪功修煉者的虐待行為,包括毆打,長時間的監禁和不讓吃飯、喝水、睡覺,以及使用刑具,被迫旁觀對他人的折磨,如原告在本訴狀第13至第18段,第23至第26段所述,根據反酷刑公約和其他國際文件,構成了嚴重傷害和痛苦,因此也構成了對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美國法典第28卷第 1350節相關國際法規的觸犯。

    49. 正如美國國務院在國際人權報告和國際宗教迫害報告中廣泛記載的,中國一貫大面積地將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施以酷刑。原告A、B、C、D、E、F提供了他們如何被酷刑折磨,如何遭受肉體和精神的傷害,以及被告和與之同謀的政府官員由此而得到升遷或資助的個例。(請參照第13段至第18段,第23段至第26段。)


    B. 第二條訴訟理由:群體滅絕

    50. 防止和懲治群體滅絕犯罪的公約(被稱為群體滅絕公約)於1952年1月12日生效,美國政府於1988年11月25日簽署。中國政府於1983年4月18日簽署。此公約禁止群體滅絕犯罪。在此公約中,群體滅絕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殺害該團體的成員;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等」(第二條,A至C)。被告和與之同謀的政府官員的行為符合該定義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包括官方認可的,制定的和蓄意施加的政策,對某一精神團體的成員,由於他們的宗教和精神信仰、集會和實踐,施以嚴重的身體傷害而導致的關押中大量死亡的案例,目的在於懲罰、恐嚇、威脅這些成員,以達到最終消滅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目標。

    C. 第三條訴訟理由:生存的權利

    51. 1976年3月23日在國際上生效,1992年6月8日美國簽署,1998年10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國際民事和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認定「每個人都具有生存的基本權利」,「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同一原則在1948年12月10日無異議通過的聯合國總會決議--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中提出,被闡述為國際慣例法中世界人權標準最明確的內容。如上所述,根據美國國務院報告,相當大數量的法輪功修煉者,兩年多一點時間裏,經證實有兩百多人在關押中死亡,美國國務院證實他們很可能死於酷刑折磨。這些通過酷刑折磨造成的殺害,直接歸咎於被告江及被告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嚴厲鎮壓命令。


    D. 第四條訴訟理由: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有權不被任意逮捕和監禁

    52. 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和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第9條保證,人民享有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公約第9條規定,除非按法律程序,「任何人都不得被隨意強行逮捕或拘留」或「剝奪個人人身自由」。另外,與原告提交給貴法庭訴訟狀的「侵權損害」特別有關的公約第9條還規定,「任何被任意逮捕或拘留的受害者應擁有能監督執行的賠償的權利。」(第9條(5))。 美國國務院2001年世界宗教自由報告中提出,「在本報告年度…一年中有數千個案例,個人因為修煉法輪功,或承認信仰法輪功,或拒絕譴責法輪功團體或法輪功創始人,而受到刑事,民政或超出司法範圍的懲罰,」(第125頁) 及「有300多人。因與法輪功有關聯,被判刑最長達18年,」及「數千人在勞教所服刑。」(第131頁) 。 國務院報告指出,根據《中國法律年刊》(官方出版),1998年與1999年期間,因「擾亂社會治安」罪名而被逮捕的人數,由76,500人猛增至90,000多人。這個明顯的增加「主要是因為中國政府開始於1999年的對… 法輪功等團體…的鎮壓」(第129頁)。 本訴訟原告描述的任意逮捕或拘留表明,被告夥同其他高級官員所執行的對法輪功修煉者濫用司法導致了恣意剝奪個人人身自由,並常造成嚴重的人身傷亡。


    F. 第六條訴訟理由:思想,精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及不受干擾表達意見和自由結社的自由

    53. 有權擁有「思想,精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及不受干擾表達意見和自由結社的自由」被寫進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19條及20條和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8條,19條及22條。根據前所列舉的例子以及美國國務院「世界宗教自由」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所列舉的例子,被告所採取的政策和行動,禁止法輪功,鎮壓,嚴懲和恐嚇法輪功修煉者,以達到消滅法輪功的目的,嚴重違犯了國際公認的人權以及對人權的保護法。這一「殘暴」又「持續的鎮壓法輪功運動」,包括把「數以千計」法輪功修煉者送進「勞教所」或「特殊建立的場所」,「轉化」拒絕自動放棄其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美國國務院《世界宗教自由2001年報告》,第129-131頁) 。在這場訴訟中,每一個列出的原告都指出他們被逮捕、拘留、懲治的經過,其中包括酷刑和性侵犯,均由於原告信仰和修煉法輪功並拒絕放棄他們的信仰。


    G.第七條訴訟理由:違反以上引述的國際慣例法中的人權與保護法

    54. 以上引述的觸犯國際條約相關法律的每一條違法行為,還踐踏和違犯國際慣例法中A至F小節裏列舉的同一權利的保護法。眾所周知,列舉這些具體條約中國際公認的權利與保護法並不排除原告受國際慣例法的保護,而是提供認可他們受國際法保護地位的另一條與國際條約相關的框架。明確這點及受國際慣例法的保護,非常重要,因為它們提供了要求所有國家和政府都遵守國際上接受的人權標準的依據,無論這些國家是否簽署了某一具體的人權條約。例如,在Filartega v. Pena-Irilla, 630 F.2d 876 (2d Cir. 1980) 一案, 美國法庭認定,有可能根據國際慣例法以及含同一反酷刑標準的條約,將禁止酷刑作為外國侵權索賠法案訴訟的基礎。


    H. 第八條訴訟理由:違犯美國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公民權利的陰謀

    55. 除了他們構成違犯了國際法的侵權行為外,被告還與他人同謀剝奪在美國的許多個人的公民權利,因而違犯了美國法典第42 卷第1985節。具體地說,為了配合、支持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的運動,被告把他們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和恐嚇,限制對中國政府鎮壓和酷刑政策抗議的運動延伸到美國和西方國家的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作為鎮壓和毀謗法輪功運動整體的一部份,被告收集了一份中國以外其它國家法輪功修煉者及法輪功支持者的名單,並到處散發,以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和支持者前往冰島和其他國家和平抗議在那些國家訪問的被告和其它參與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中國官員。例如,被告江2002年六月的冰島訪問,被告將已收集的名單提供給冰島政府,冰島航空公司和冰島議會,中國政府並正式要求禁止法輪功修煉者進入該國。這份名單,以及中國政府的要求,對在此訴狀中提及的造成的傷害與違犯法律起了相當大的作用。許多報導報告,早在2001年5月7日被告訪問香港期間中國政府就利用這一或類似名單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入境。

    55. 這些在美國犯下的侵權行為,構成了對美國公民及生活在美國的外籍居民公民權利的違犯,也違犯了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的法律條款,包括旅遊的權利,自由持有、遵守、行使精神信仰的權利,自由與他人結社的權利,行使基本言論及表達自由的權利。對出現在被告收集到的法輪功「黑名單」中,及居住在美國的外籍居民中的大部份人,被告的行為構成了違犯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及外國侵權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的事實。


    V. 索賠請求

    56.根據以上事實,司法訴求,和法律依據,原告代表他們自己和其他處境類似者請求法庭針對被告:

    1) 根據所描述的傷害,對原告進行與證據一致的補償性賠償;
    2) 根據被告極其殘酷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傷害,對原告進行與證據一致的懲罰性警告被告的賠償;
    3) 做出宣判,確定已經發生的嚴重人權侵犯的方式和手段的非法性,以及被告夥同中國其他高級官員一起,計劃並實施導致原告嚴重永久性損傷的政策與手段中所起的實質性作用;
    4) 提供與法庭司法權一致的禁止性賠償,禁止被告對原告和原告所代表集體中的其他人進一步採取造成嚴重或永久傷害的非法行為;
    5) 提供法庭認為適當的和必須的救濟; 以及
    6) 考慮到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允許賠償律師費,判決被告賠償與本案訴訟程序相關的合理的律師費用、成本、包括遞送傳票、提供有關民事侵權行為的證明、提供他們所受傷害的性質和範圍、建立並證明此案中集體訴訟的法律要素等費用。

    陪審團審訊要求

    根據民事程序聯邦條例38(b)中的要求,此案要求陪審團審訊。

    日期: 2002年10月18日


    此呈


    (簽名)
    弗裏德裏克 S. 來恩
    芝加哥,伊利諾伊州

    (簽名)
    特瑞 E. 馬什
    華盛頓, DC
    跨州執業,範圍僅限於該起訴訟業務


    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東分院法庭令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之二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
    伊利諾伊州北區
    東分院


    原告:A,B,C,D,E,F 及其他情況類似者,葉蔚,汪浩
    被告:江澤民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即610辦公室)

    民事案件編號:02 C 7530


    法庭令

    應原告關於由協助保護被告的保安人員在被告逗留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期間,向被告送交傳票和訴訟書的法庭令的申請,在審核律師支持其它與此申請有關的證詞後,在此

    下令准許原告用替代方式送交傳票和訴訟書的請求,

    進一步下令,訴狀遞交的完成是以送達傳票和訴訟書至

    1. 任何在被告江澤民在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逗留期間協助保衛他的保安人員,包括美國國務院特派保安人員,機密保安服務局特工人員,聯邦調查局的特工人員,組成摩托車隊的伊利諾伊州警察官員,芝加哥18區警察局局長約瑟夫﹒格利芬,或

    2. 被告江澤民在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逗留期間保衛他的旅館保安人員,或

    3. 以中文接受指令的中方保安人員給被告江澤民提供本法庭令,傳票和訴訟書的副本,

    進一步下令,以上所列保安人員必須執行本法庭令,在該被告在芝加哥市逗留期間,立刻將函內的本法庭令,傳票和訴訟書的副本交給該被告,並

    進一步下令,函內的法庭令是為原告首先親自盡力向被告送交訴狀的努力之後而預備。

    進一步下令,本法庭令、原告的文件及法律備忘錄,以及在此附加的證據在加印密封下備案,直至送達完成。


    (簽字)
    威廉姆 J. 希貝瑞
    美國聯邦法官

    日期:2002年10月21日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
    伊利諾伊州北區

    民事案件傳票


    原告:A,B,C,D,E,F 及其他情況類似者,葉蔚,汪浩
    被告:江澤民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即610辦公室)

    案件編號:02 C 7530

    代理法官:肯尼力法官

    指定地方法官:萊文法官

    [法院鋼印]


    致江澤民:

    應下列原告律師的起訴,你在此被法庭傳喚並被送達起訟書。

    馬修 J. 皮爾斯
    (詳細地址略)
    芝加哥,伊利諾伊州 60602

    你必須在收到此傳票的30天內(不包括送達當天)對這一訴狀做出答覆。如果你不如是執行,法庭將就訴訟中所要求的賠償對你做出缺席判決。同時,你必須在收到傳票後的適當時間內,向本法院的辦事處提交答覆。

    [名章]
    法院書記官:邁克爾﹒多賓斯

    [簽字]
    副書記官:朱伊﹒蒙塔

    日期:2002年10月18日


    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關於江澤民被控案狀況聽證的法庭指令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之三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美國地區法院
    伊利諾伊州北區


    麥克 W. 道賓斯 (Michael W. Dobbins) 書記官辦公室
    書記員

    特瑞 E.馬什 (Terri E. Marsh)
    (詳細地址略)
    華盛頓DC 20008


    案例號碼:1:02-cv-07530
    名稱:匿名原告A到F訴澤民
    審理法官:尊敬的馬修 F. 凱那利 (Matthew F. Kennelly)

    馬修 F. 凱那利大人在2002年11月25日設定的日程:
    2003年1月7日9點,在法院房間1719號,在法官凱那利面前進行初步情形聽證。各方將審核並遵守附件中的指令。原告的律師被要求把一份此指令以和將訴狀遞交到被告手中的同樣的方式送到各個被告手中。這是一個郵遞的通知。

    此摘要記錄由書記員於2002年11月25日記錄。

    注意:此通知根據聯邦民事程序條例77(d)和聯邦刑事程序條例49(c)發出,是由維持該區民事及刑事記錄的自動摘要系統ICMS所生成。如果附有詳細的指令或者其他文件,請從這些文件中閱讀附加的信息。

    請瀏覽網站www.ilnd.uscourts.gov查閱已定事件,動議業務, 近期意見和其他信息。

    查看我們的網站去法院網(CourtWeb),一個法官判決的簡要列單。查看對已告知的條文的判決。還有,訂閱法院監察(CourtWatch) ── 一個免費的服務 ── 以接收法院網上新登消息的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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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於:10/23/00

    建立最初指定日程的會議的指令
    指派給法官凱那利(Kennelly)的民事案件

    (非用於按揭取消抵押人回贖權案例,ERISA回收案例,pro se囚犯案例,社會安全上訴,破產上訴,人身保護令案例)

    此指令很快在原告在該訴訟中起訴後發出。原告的律師被要求把一份此命令以和將訴狀遞交到被告手中的同樣的方式送到各個被告手中。

    法庭會在大約提交的60天後,於早晨9點舉行一個指定日程的會議。這個術語和聯邦民事程序條例16(b)中一樣。此會議將在會議廳(1778房間)中舉行。原告的律師和每個被專業遞交訴狀人遞交訴狀的或者出席的被告的律師(或兩者都包括),應根據聯邦民事程序條例26(f),於會議的至少14日前會面。

    各方無須提交他們關於建議性查證計劃的書面報告。然而,來參加會議的各方應該準備好討論他們的查證計劃和其它根據條例16(b)在制定日程中應包括的合適的主題。各方還應該準備好討論以下內容:

    a. 傳票送達的狀況;
    b. 此案例的通常性質和預計中將辯駁的論題;
    c. 已遞交的或者可預見的任何回覆性抗辯或動議之性質;
    d. 爭議的數量,損害要素,以及是否有保險分擔;
    e. 調查的性質,範圍和日程,包括調查的終結日;
    f. 達成協議的可能性。

    於根據聯邦民事程序條例16(b)的會議的至少14日前,原告被指令寫一份書面協議要求給被告。於會議的至少7日前,被告應書面回應原告的協議要求。

    聯邦民事程序條例26(a)(1)中的條款將適用於此案例,缺席此條例所要求的查證在此案中是不合適的。反對適用條例26(a)(1)的任何一方必須在指定日程的會議的至少7天前提交書面反對。法院將就任何這種反對在會議上作出裁決。

    法院希望所有被遞送訴狀的被告或者無需被遞送訴狀的被告都參與這個程序,無論他們有沒有回應這個訴訟。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律師代理,那麼此方應該以個人名義遵守此指令。



    附件:原告律師通知被告江澤民出庭聽證信

    特瑞 E.馬什 (Terri E. Marsh)
    律師
    華盛頓DC 20008

    江澤民
    國家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南海,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

    關於:對被告的通知,有關在法庭前2002年1月13日的狀況聽證

    江主席:

    請參見此信附上的一份美國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庭對匿名原告A到F訴江澤民,案件號碼1:02-cv-07530的案件的2002年11月25日的法庭指令。作為這個訴訟案的其中一方,像法庭指令中指出的,法庭期望你親自或通過你的法律代表於2003年1月13日上午9點,法院房間1719室,在法官開那利(Kenelly)面前出席制定日程的會議。你作為此訴訟案中610辦公室的代表,請注意這個聽證還會涉及610辦公室的活動。

    請注意雖然法庭指令表明聽證日期是2003年1月7日,此日期已經被改為2003年1月13日。這個聽證將在2003年1月13日上午9點,法院房間1719號。

    此信還附上一份訴狀複印件,傳票複印件, 和法庭授權因代理服務而離席的指令複印件。為了幫助你及時地參與法庭聽證和必須在指定日程的會議至少14天前與原告律師的調查會議,我們還附上這封信的翻譯件和法庭指令的翻譯件。聯邦民事程序條例26(f)要求各方在最初的法庭聽證前會面並討論程序事宜。

    謝謝你對這件事的充份的注意。

    尊敬你的,

    ──────
    特瑞 E.馬什 (Terri E. Marsh) 律師
    (詳細地址略)
    華盛頓DC 20008


    熱點專題:江澤民被控案資料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江澤民被控案專題資料:http://package.minghui.org/mh/prosecute_jzm/prosecute.htm

    一、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訴狀
    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東分院法庭令
    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關於江澤民被控案狀況聽證的法庭指令

    二、相關背景參考資料

    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案件原告律師訪談錄(圖)
    甚麼是「群體滅絕罪(GENOCIDE)」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美成立

    三、新聞報導

    控告江澤民案追蹤:控方律師與法官第一次面談順利完成



    相關網站

    1)正道網 (中文)
    http://zhengdao.org

    2)Justice & Accountability (英文)
    http://flgjustice.org


    ■ 弟子切磋


    正義良知需要我們共同維護

    寫給善良的人們
    文/菱雲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驚聞美國公民李祥春(Charles Li)回中國探親,一下飛機便被逮捕和拘留,原因僅僅因為他是法輪功學員。我這裏也想說兩句。

    從德國到冰島,從香港到美國,從在國內鎮壓到在國外造謠誣蔑,從東方到西方,獨裁者的魔爪伸向世界各地;當人們越來越看清獨裁者的邪惡殘忍,越來越看到法輪功學員的善心善行時,越來越明白這一切是怎麼回事時,善良的人們紛紛起來以各種方式呼籲中國停止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在這過程中,法輪功也已經名揚天下,獲得越來越多人、團體和國家的認同和支持。

    從鎮壓法輪功的整個過程來看,李祥春被捕這件事並非孤立和個別的。這件事再一次證明了江XX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已經延伸到其他國家,並且明目張膽地非法拘捕外國公民。

    地球是個大家庭,每個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甚至動物、植物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更大的範圍來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每個人都身在其中,世界的和平穩定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一個地區或國家有邪惡的因素存在,都會波及到其它地區和國家。今天是我受害,也許明天就輪到你;今天是這個地區受害,也許明天就是那個國家。因為邪惡的本質就是邪惡,它就是要四處放毒,不論你是誰。

    維護全人類的正義和平,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不分種族,不分國籍。為了人類更久遠的美好未來,為了我們每個人的更深遠的幸福,讓我們攜起手來,鏟除邪惡,伸張正義。幫助正直善良的人們就等於在幫助我們自己,在為我們自己創造美好的未來。

    不要忽視我們每個人的微薄力量。發自內心,付諸善行,一切的改變都在我們共同的努力中。無數事實已經證明,集體的力量是巨大的。

    天理昭彰總有時,善惡有報會有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5/31763.html>


    堅持學法能排除一切干擾

    文/仁駿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早晨煉完功後,我就開始學法。通常我一天都堅持學四講,加上發正念差不多要四至五個鐘頭。

    剛開始我學法時有很多雜念會跑進來干擾學法,讓我靜不下來,同時會有五六個思想念頭一起擁上,而干擾學法,所以就算是表面看起來再好的思想念頭,再好的想法,就算是為正法的工作,也一定要嚴肅的立即排除,因為這一定是干擾學法。有一次只花了六個小時加上整點發正念卻學了九講,每學一講只花了約三十分鐘,我神奇地擺脫了時間的控制,在毫無任何雜念干擾的情況下,學法很順利,我發覺干擾越少,心越靜,到最後一絲干擾再也插不進來了,思想也不會溜號,在不知不覺入定的情況下,我看到了一朵蓮花盤實實在在的顯現在我的面前,美妙的讓我無法形容。

    一早上爬起來,馬上就反映了各種各樣的思想念頭。例如說:一大早起來就有很多很多的工作在等著你,有很多很多的家務事要你煩心,還有各種執著不放想法和慾望,煩在心裏,干擾最大的還是「執著我要為大法工作」的急切的心。一切人心干擾著你,不能學法及做好任何事情。唯一的破解方式就是,對於「堅持學法」的態度。就算是再好的想法,哪怕是我要為大法做事的想法,一個也不能留。唯有在純淨心態下學法才能真正看到法是甚麼,用心學法後在做任何大法的工作或其它事情也一樣,真是出奇的如意,想甚麼是甚麼。

    在學法的過程中,讓我去掉了很多執著心。前些日子我執著要做某些大法工作,花了很多時間,攙雜著許多常人心,結果得不到預期效果,我找到是忽視了學法的原故,現在每天大量學法,卻不失掉任何一個完成大法工作的機會,只因認真學法,避開了一些不需要的外來干擾,學法和工作反而更順利了。

    最後我用師父在《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經文中的一句話和大家共勉──「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


    三言兩語:對於「結束」的一點思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很多同修在網上都對如何對待「結束」談了各自的看法,我在此只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去認識這個問題。

    假如我們知道明天結束,今天的執著還能不能放下?我想當我們明白真相後,一切執著和變異都能捨棄。如果我們把每一次去執著和救度眾生的機緣都當做是最後一次機會的話,那人世的執著不都好去掉了嗎?我們都知道帶著這麼多的執著是上不了天的。人世的一切都如過眼雲煙一樣,轉瞬即逝的東西與永恆美好的東西相比哪個更值得我們去珍惜呢?

    我們修煉的目的是返本歸真,回到我們的先天本性上去,但我們不執著於圓滿和層次高低,因為這是我們修出來的,而不是執著來的。我們要回到先天自我的真正本性上去,就必須符合那個境界的標準,才能在那個大法給眾生開創環境中存在。正如師父講過的那個道理,一個學生,如果把時間都花在執著上大學上,而不努力學習,反而不一定能考上。反之,就是踏踏實實地學習,該學的都學好了,該有的也就自然都有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2/32026.html>


    以同化法的心態學法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在學法中,特別是在修煉的初期,對師父講的對學法要無求而自得,把握不好,常常會意識不到地用人獲取知識的思維方式來對待學法,或多或少地帶著探求內涵的心理,有時還摻有人想當然的東西。

    從師父近來的講法中我們知道,現在人類的文化是為大法而創造的,整個人類社會的歷史過程只不過是為法擺設的一台戲。其中的理、對宇宙的認識是很膚淺的,從更高境界中看是錯的。那麼,當我們從法中悟到一個內涵,又用人的思維去衡量,其實還是動用了人的觀念。修煉中的人在學法時表面上明白的一層法理,實際上是我們神的一面同化大法昇華後,在人表面的一種體現。這能夠使我們破除人的觀念、執著的束縛,充實我們對法堅定的信念,促使我們能更好地學法。所以我們不應去固守表面的認識。

    我們修煉中發生的巨大變化主要體現在另外空間,法的更深內涵不在文字的表面。當我們以純淨的、無條件的同化法的心態,無所求地學法,就為我們神的一面在法中昇華、為我們在另外空間對應的眾生同化法,創造了好的條件。在修煉中,人表面的看到法理的多少和修煉的狀態、執著心的大小有關。當我們人的一面完全同化了法,我們瞬間就會明白我們所在層次的全部法理,那是真正的神的認識,因為那一切都是同化法的結果。

    讀書學法也是在聽師父講法,同化大法,所以大法弟子應該用敬師敬法的心態學法。

    同修之間不同形式的學法交流,包括看同修心得體會的文章,主要是為了能及時找到自己心性上不易察覺的問題,破除表面的障礙,這樣就能以更純淨的心態更自覺地學法。而不應抱著在交流中得到更高的認識或尋求新奇等人的想法,如果不是心性和理性上的昇華,那麼得到可能只是人的觀念中的知識。

    以上是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099.html>


    二年級小綱的正念正行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近日巧遇一位朋友,他向我述說了我認識的一位小弟子正法的經歷,我感動得流下了淚水。深深感到,我們大法弟子無論年齡大小,身在何處,何等難、苦的環境,都在完成著正法的歷史使命。

    今年才2年級的小弟子小綱(化名),5年前和大人學煉法輪大法,經常放棄玩的時間,讓大人給他讀大法書,也經常到煉功點和同修說修煉的體會。一次,他說:「我有貪心,幼兒園阿姨分蛋糕,我心裏想多要一塊,真不好。」他還能隔著外衣就看到法輪章在裏面轉等等。

    邪惡迫害開始時,他發現家人、外人都怕得很,他也變得不快樂了。多少日夜的苦思苦想,他幼小的心變得剛毅了。於是他隻身一人跟上了正法進程,他和小朋友、小同學講真相。班主任知道了,找到他,惡言惡語,還動手,他就理直氣壯地說:「法輪大法讓人學好,我學過法輪功好幾年了。」這時小綱抹著眼淚但毫不退讓。班主任氣得拿筆給他做記錄,並找來了家長讓簽字。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多次壓力,小綱不退卻,把自己拾到的和小同學們給他的真相傳單、卡片都十分珍惜地放起來(因為他和所有同修都失去了聯繫),並拿一兩個到班主任面前給她看。

    一次,班主任跟家長說:「我現在一點都不敢說他一句,他指責我的話哪像這點兒小孩子說的,可有勁了,並且他都敢找到校長那裏告我的狀。」

    小綱才2年級,堅修大法5年多了。他這三年來就是這樣一如既往地向周圍人證實著大法,救度著眾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100.html>


    ■ 真相與人心


    大法真相世間傳 謊言影片難行騙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多數同修反映,現在講清真相特別順利,和百姓一說,意見就能統一。

    現在東北多處地區放誹謗大法的謊言影片。一個學校的老師沒告訴學生看甚麼。進了電影院一開演,學生一看是罵大法的片子,孩子們呼地一下都起來了,大喊大鬧:「走,不看,電影演的都是假的,都是騙人。」這其中正有一位大法小弟子,他回來說:後來老師們又是堵又是關大門。小孩都騙不了了,還能騙誰呀。

    一次買菜遇爺三個,說讓利我一角錢,我說:別了,你們也不容易,順手遞過一角錢,他們都驚訝,說,現在人哪有這樣不自私的。我告訴他們:我們社會上就有這樣一群真修正法的好人,法輪功好人受迫害。於是我講了好多真相。他們明白了,男青年最後告別時說;「法輪功好人堅持煉,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一次我很體諒一個司機,說:「這雨天別進樓洞送我了,在路邊停吧,我走進去。」他很感激地說,你真是個好人。我便和他講我是學大法的。分別時他頂著雨站在車外,非常期盼地說了幾遍:「我甚麼時候還能看見你。」

    一個同修和親屬講清了真相,他們也開始投入到講真相行列,跟著盡心盡力地忙。有一個親屬有一天一開門正遇上在門外發光碟的大法弟子,他說:「別害怕,你發吧。」於是關上了門。過了一會,他出去順手拾了幾個,拿到他認識的附近一家娛樂場所給眾人看,並說:大夥看看,法輪功是受迫害的,看了就知道真相了。


    2001年得法的女孩:我從一個乙肝患者變成一個健康的人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我是一個2001年得法的新學員,得法前我是一個乙肝患者。記得一次在單位體檢時,我被查出患有乙肝,當時我簡直不敢相信,只覺得天旋地轉,隨後我痛哭不止。我不知我作為一個這麼年輕的女孩子,我將怎樣面對今後的人生?因為我聽說這種病是很難治的,還有我擔心父母能不能承受得了這種打擊以及我並不富裕的家庭將承受多大的經濟負擔!我幾乎帶著絕望的心踏上了漫漫的求醫問藥之路……中醫、西醫看遍了,民間偏方也用了,但病情卻絲毫未見好轉,而且更加嚴重。我的身心在病痛中煎熬著,不到半年時間,就花去醫藥費5千多元,這對於當時年收入不足2千元的家庭來說,實在是一筆不小的數目。父母為了我的病整日憂心忡忡,還擔心我的心情,同時又為錢發愁。

    就在我們全家陷入困境的時候,我的一位同學來到了我家,說是告訴我關於法輪大法的真相,我仔細的聽他講述著法輪功被迫害的情況,(早在兩年前,我就知道我的同學在煉法輪功,詳情並不了解。)我明白了天安門自焚栽贓案的真相和法輪大法在世界上的洪傳情況。同學講完後說希望我也煉法輪功,說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著很好的效果,而且教人向善,利於道德水準的提高。雖然我還在病痛當中,但我的心開始動了。

    過了不長時間,同學給我送來了一本《轉法輪》。告訴我,這本書不是一般的書,內涵很深,希望我靜心去看。當我看完《論語》時,我覺得真的很深奧,我認真地看完整本書後,心中一下子亮堂起來,原來里邊講的真的都是做好人的道理!我開始反覆地去看這本書,每次捧起《轉法輪》的時候,感覺一身的輕鬆,心情舒暢。我從書中明白了許許多多人生中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比如人為甚麼得病,為甚麼有苦有難,人做了好事會得到甚麼,做了壞事又會有甚麼樣的後果……我忘記了苦惱,忘記了病痛,我越來越放不下大法了,我嚴格按照書上的要求去做一個好人,一言一行努力符合真、善、忍的標準。在不知不覺中,我完全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我真正體會到了一個人沒有病是甚麼樣的感覺!大法的神奇在我身上得以展現,大法的無邊法理讓我懂得了怎樣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我無法表達我對法輪大法與偉大師尊的感激之情!

    我身心的巨變影響了我的父母,和周圍的親朋好友,有一次我一個朋友說我變了,變得脾氣好了,人更善良了。我在給別人講真相時,母親也在一邊搶著說我學大法以後的巨大轉變,母親很高興。我健康了,家裏不光沒了經濟負擔,她也不用為我擔心了,全家人也很感謝大法給我們全家帶來的好處。

    在此,我想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那些被謊言矇蔽的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千古難遇的好功法。其實大法在世間已經得到了得法者與未得法者的無數好人的證實。希望善良的人們趕快從惡夢中醒來,不要再被謠言所惑,認真地來了解一下法輪大法,為了自己的美好未來,升起對大法的善念。希望看到此文的所有有緣人深思!作出最正確的判斷。

    最後以一首歌送給所有有緣人:

    如夢令─得度

    落入凡間深處
    迷失不知歸路
    輾轉千百年
    幸遇師尊普度
    得度
    得度
    且莫機緣再誤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2/32409.html>


    吉林省遼源市衛生學校兩犯罪校長一病一死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

    吉林省遼源市衛生學校的兩校長得惡報

    遼源市衛生學校校長姜楓田、副校長王志國,他們二人追隨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早在99年7.20的時候,他們就對該校的法輪功學員辦班,強行洗腦。配合上級搞人人過關。他們還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誣蔑誹謗大法師父和大法,強迫全體職工在誣蔑大法的條幅上簽字。而且對該校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多次進行監視居住,不讓回家。法輪功學員劉爽,因進京上訪,被開除黨籍。法輪功學員呂春雲被姜鳳田等人非法開除。現在他們兩個校長均已得惡報。姜楓田在2001年住院做手術。副校長王志國才46歲,卻突發骨癌於2002年死亡。

    河南省焦作市惡報事例

    河南省焦作市焦西一王姓居民,舉報其妹妹進京護法,導致其妹妹被非法勞教。不久該人便遭到報應,癱瘓至今。

    武漢市江岸區永清派出所原所長惡行和惡報

    武漢市江岸區永清派出所原所長(姚)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在他所管轄的區域內所有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判過一年到一年半的勞教,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連一個64歲的孤殘老人都沒放過(中風8、9年)。老人為了到北京去證實法,說明法輪功是受迫害的,以自己中風8、9年的身體煉功後的好轉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後由當地派出所領回,路上由於老人走不動管段戶籍就拖著走,老人回來時已骨折。回來後,所長不僅不批評這名惡警,還在當夜把老人送進看守所,後判一年半的勞教(後保外就醫),到現在2年多了,對老人的身份證拒不歸還。

    這個靠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提為區政法委的主任現被停職反省。詳情不是很清楚。這就是江氏的打手為謀取政治資本而得到現世現報的例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7/32229.html>


    記一位可敬的同修──我妻子的故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我有一個非常溫柔賢惠的妻子。我倆同於1996年1月喜得大法,開始修煉。當時我們的孩子才兩歲多,我倆要留一人在家帶孩子,只能一人一天輪流去煉功學法。這之後不久,我就成了輔導員,積極地投入了大法的弘揚上。不斷有新的煉功點、學法小組成立,需要老學員帶一帶,每天的早、晚集體煉功學法我都要去。於是兒子漸漸地由她一人帶,她再也不能參加集體活動了。我心裏感到對她很不公平,但她毫無怨言,默默的邊帶孩子邊學法。使我感到驚奇的是,她對法的認識、她的提高絲毫未受影響。當時就使我感到了大法的神奇,因她純淨的心而得到展現的神奇。

    在一次法會上她的行為對我有很大震動。1996年底,我們組織了一百多名弟子參加法會,由於去的人太多,原定的票要少給一些。分票的輔導員對她說,你是老學員,你在外邊聽吧,當時劇場外接了大喇叭可以聽。我當時覺得她平時很少參加交流活動,應該讓她進去,我心裏不舒服、不平衡,喇叭怎麼也聽不清楚,直到後來結束前進去才聽了一些。妻子在劇場的台階上,雙盤打坐,平靜又祥和,從頭到尾聽了下來。周圍人來人往,有些亂,但對她好像毫無影響。我對她說,我大多沒聽到,喇叭不清楚。她說,我聽得非常好,往那兒一坐,我心裏想常人的牆能隔住大法嗎?她平靜的話使我受到強烈的震撼,「功修有路心為徑」。我是常人的想法,心裏的那堵牆(不平衡的心理)在這件事上把我與大法隔開了。而她的心裏只有大法根本沒有牆的觀念,多純淨的一念啊,這才是真修。

    無論是7.20以前的學法、洪法,還是7.20後的護法、助師正法之路上,我們夫妻都是互相關愛的同修。1999年4.25,我和妻子凌晨3點半動身騎車去上訪,我們肩並肩地站在一起,親眼見到了總理出來接見大法弟子,親身見證了大法弟子的偉大,回到家已是凌晨1點半。站了一天,一點兒也不覺得累,我們心裏特別高興。7.21和7.22兩天我們又一起去了北京,兩個警察、兩個居委會的四個人在門口盯了一宿也沒看住。現在想起來,無論做甚麼事情只要我們心態純正,大法的神奇、超常和無邊的威力就能夠體現出來。後來,邪惡越來越瘋狂,我多次被非法傳喚,四次被非法拘留還被勞教一年,妻子總是給送飯、送錢、送衣物,同時給我以鼓勵。我們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無論我在獄中她在家裏,還是她在獄中我在家裏,或是同在獄中,或是我流離失所,我們的心都在大法之中緊緊相連。

    妻子很勇敢有正氣,我在2000年6月有一次被非法傳喚,她和其他學員一起找到了政保科科長的家裏。妻子說的入情入理,讓人感到夫妻恩愛之情和對大法的堅定正信是圓融的,沒有矛盾。科長非常佩服她,對她說:我原來也想煉法輪功,後來我覺得你們無情,今天通過你知道了你們煉功的不是無情。她通知派出所讓妻子當晚給我送飯,準備明天放人。第二天我就被放了出來。

    有一次,我和同修到外地和學員交流被非法拘留。公安局讓人透露只要家人出錢就可以去給接回來,妻子不上當,靜心學法,每天學法都想著把法念給千里之外獄中的我們(就像今天的發正念)。同時還給看守所的警察寫信洪法,而我一直絕食抗議,我倆和其他大法弟子大家裏外默契配合,拘留20多天後我們被無條件釋放了(拘留最多不能超過38天,但當地非法關押大法弟子2、3個月根本不算甚麼,有的已8、9個月甚至更長,他們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講過法律。我的無條件釋放對當地學員是很大的鼓舞)。通過這件事,我看到了妻子的理智、智慧和對大法無比的堅定。

    妻子在2000年上半年三次到天安門上訪,兩次被非法拘留。3月5日是人大開幕的日子,頭天晚上派出所所長帶著警察到家騷擾,妻子的哥哥、姐姐怕我們去北京上訪,住在家裏看著我們。我利用做早餐的機會掩護她走了出去。她在一月份第一次上訪時只問了警察一句上訪到哪兒就被帶上了警車,這次她要把問題反映上去。當時天安門廣場警察、便衣非常多,妻子居然輕而易舉的進到了大陸記者的報導大廳,而且幾進幾出。她向人借了筆,在身份證複印件的背面寫了要求人大調查法輪功被誣陷、給師父平反恢復名譽的信。她把信交給記者,請他們轉交給人大代表。

    她被帶到負責安全的官員那裏,他們非常吃驚在這麼嚴密的安檢之下,法輪功學員居然進出自由。官員很惱火,找來保安要訓斥。妻子對他說不要批評保安人員,一切是自己的責任。妻子在自己受到不公時,還替保安說話,完全考慮的是別人。她的真誠和善意令負責的官員和保安們既吃驚又很感動,對她的行為產生了理解和欽佩。其實保安確實很冤,他們一定很奇怪,法輪功怎麼會是這樣的人哪,上級告訴他們的法輪功應該是很兇或兩眼發直的人。因為妻子坦然的就像平時在自己的單位一樣,以至人們認為她就是一個記者。她的祥和與善良、熱情就像一縷春風感染著和她接觸的每一個人。安全部門的官員和保安們有緣見證了大法弟子的勇氣和善良,他們一定恍然大悟:自己被上面騙了,原來煉法輪功的都是這樣的人。

    妻子是被許多警察「保衛」著很「光榮」的回來的。人大開幕這是最敏感的日子,區裏派了好幾個警察和一輛大轎車在北京等著接人,只接到這一個,還是進了大會堂的影響倒挺大,他們覺得既好笑又佩服。(很多大法弟子已先上訪被抓,區看守所關了許多弟子)妻子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她同樣做得很好,贏得了警察和犯人們的尊敬。雖然吃的是窩窩頭、白菜湯,睡覺翻身時要喊預備齊(女號因上訪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非常多,大家只能擠著側身睡),但她非常樂觀。我想是她根本就沒有吃苦的概念,所以「苦」對她來說就沒有甚麼了,真正的體現了「以苦為樂」。20多天後,她被無罪釋放。

    2000年4月25日,我倆到天安門上訪,一起被抓關到區看守所。預審是個非常明智的老警察,只是簡單地問了問情況,她對妻子說,要是我根本就不抓你們。在看守所裏,我們雖然沒在一起但都因為堅持煉功而被犯人毆打,但我們和眾多的大法弟子一起通過堅定的正念正行開創了煉功環境,同時救度了眾生。5月13日是法輪大法日,也是師父的生日,區看守所背誦經文的聲音響徹雲霄,震撼寰宇,警察和關押的犯人們喜聞佛法。

    5月底,大部份學員被無罪釋放了,但仍有四名學員被關押,同時被關押的還有許多外地學員。5月31日我和妻子等8個學員到公安局上訪,民警接待了我們,對我們提出的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弟子的意見做了紀錄。這是鎮壓後區公安局信訪辦接待的第一批集體上訪的大法弟子,大家向民警洪了法,他們聽了很新鮮,感覺很好。第二天,由各地自發來的學員和家屬50-60人,到公安局集體上訪。由於人數較多,接待人員感覺無法接待。妻子主動向民警提出大家把意見集中起來,借了紙筆大家說,她作記錄。主要包括,給師父恢復名譽、給大法平反、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等多條要求。記完以後,妻子當眾宣讀一遍,寫的很好她朗讀的也不錯,大家用熱烈的掌聲表示通過,然後是排隊簽名,妻子第一個簽了名。整個過程,公安進行了攝像和攝影,大法弟子們堂堂正正,秩序井然,展現了大法弟子的良好風範。公安要把妻子帶走,大家說,不跟他們走,你不是我們的代表,我們沒有代表,要去我們一起走。最後政保科長說,那你回去吧。妻子說,你讓我回去的,他們半道抓我怎麼辦?政保科長表示保證不抓你,在得到她的承諾後,妻子坦然的回了家。

    隨後幾天,上訪的人越來越多,公安不讓進大門了。學員就在公安局大門外背法,持續了很多天,許多沒有走出來過的學員在這次走了出來。在同一時間,某區一個弟子到公安局只是問一下一個學員的情況,即被勞教兩年。而我們那麼多人、那麼長時間上訪邪惡卻不敢迫害,這充份說明大法弟子整體提高的重要性。我們一旦成為堅不可摧的整體,就堅如磐石金剛不破。這次成功上訪,妻子的堅定正信和純淨的心態、能善意的理解別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000年下半年,我被非法勞教。幾個月前,單位說只要保證不去北京上訪、不參加集體煉功就可以上班,因為我倆認為單位沒有權力讓我們放棄憲法賦予的權利而拒絕簽字,所以不能上班,我倆的工資都被停發了。我被勞教時,沒有給她留下任何積蓄。她沒有工作,孩子上學需要錢、每月還要給我送些錢,誰都能想像出妻子當時的艱難。她以她柔弱的身軀,堅強的走了過來,各方面都圓融的很好。獄中的我對她的堅韌、大忍,充滿了敬佩和感謝。我知道她能做得這麼好,是大法給予她的無窮的勇氣和力量。是大法把我的妻子變得那麼完美。

    2001年我勞教釋放回來,我們一起學法、講真相、發正念,同心走在正法路上。妻子的正念很強,2002年3月我們為了聲援長春學員,同時清除當地洗腦班的邪惡因素,準備上午去開法會。早晨天特別難看,像要下大雨的樣子。發正念前,我說:舊勢力別想嚇住我們,別說下大雨,就是下刀子也要去。妻子說:你說的不對,我們要做正法的事,救度的是無數的眾生,決不許它們破壞,不許它下雨!我說對。我們一起堅定的發了正念,出發以後天越來越好了,法會開得很成功,我們一起體會到了正念的強大威力。

    妻子講真相非常主動,利用一切機會講清真相。像交水電費、換煤氣本的機會都不會放過,而且效果還都挺好。2002年立春是我區第一個法輪大法日,妻子和兒子一起到鬧市發真相材料,有的人主動向她要,後來她走在街上,有人佩服的指著她對別人說這是煉法輪功的。她還把不乾膠貼在區政府的門前,漂亮的真相材料在最繁華的大街上貼了許多天,真有一種喜慶的節日氣氛。因為她正念強、心態純正,從沒出過問題,我和其他同修都很受鼓舞。有時沒有現成的材料,她不等不靠,就自己用彩筆寫,家裏人都願意幫忙,一次能寫很多,我們在一起利用假日掛出去。

    我和妻子都是當地610重點迫害的人,有時也有怕心,但師父的教誨、正法弟子的責任使我們不斷精進,在正法路上、在救度眾生的路上,我們該做甚麼就做甚麼 。2002年的一個敏感日的下午,警察和610的人來抓妻子。她堅決不給開門,靜心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一直到晚上,他們才離去。我和妻子怕他們再次來,就去了親戚家。我們帶上家裏的真相材料,一路走一路發,特別順利。妻子只在親戚家呆了一晚就回來了,我很擔心610再來,讓她多躲幾天。妻子說,如果我躲起來,他們就認為我有甚麼事,我不躲,他們就不敢把我怎麼樣。這是我的家,我應該堂堂正正的住在我的家裏。我們昨天已經清除了邪惡因素,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們應該相信自己正念的威力。我雖有些擔心,但對她的堅定正念,我也支持。

    事實證明妻子是正確的,邪惡之徒在妻子的強大正念下,不敢動她。正像師父說的:「大法弟子在兩種情況下它們動不了。一個就是堅如磐石,它們不敢動。因為那個時候它們知道,不管你舊的勢力也好,舊的理也好,這個弟子走得正、做得好,如果誰再去迫害,我是絕對不饒它。我身邊還有無數的正神呢!我還有無數的法身都會正法。」(《北美巡迴講法》)

    這以後,我流離失所,家門口一直有人蹲坑,公安局還搜過我的家,但他們就是動不了妻子。我雖然流離在外,但我非常放心家裏,因為我知道,妻子已是一個非常成熟的大法弟子了,我們的心是相通的,我們同在走師父安排的坦蕩正法路。


    大陸新弟子:講真相路遇歹徒 呈善心安全脫險

    文/山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3年1月的一天晚上,趁著有月亮的好天氣,我帶上裝有真相光碟與不乾膠的手提包,騎上自行車去做真相。我從出家門口就邊發正念邊走,當時並沒有害怕的感覺,正念覺得很強。

    在鄉間的路邊有很多的電線桿,都是貼不乾膠的好地方。就這樣我邊散光盤,邊貼不乾膠,一直走到離我家七、八里地之外了,還想繼續做下去。我就騎著車子往前走,和我迎面過來一個人,我想在他走過的路上放下一個光盤,下了車子還沒來得及從包裏拿出的時候,忽然對面的人喊我,當時我以為那人認錯人了,也沒有害怕。我一停,他便快步向我走來,猛地拉住我的車子,攔住我說是來接我的。那人口裏噴著滿嘴的酒味,我心想,這回碰上壞人了,雖然月光不是太亮,但我能看清他有40多歲的模樣,由於有點害怕,我並不想看他長得甚麼樣子。就這樣,他還說他認識我甚麼的鬼話,並想動手腳,我推著車子想擺脫,他卻死死拉著車子,又連我一同抱住,我又害怕,腦子裏又一片空白,但我沒有忘記自己是誰。我喊了一聲:「我是煉法輪功的,你不要這樣對待我!」

    他退了一步,但嘴裏卻胡說著:我也是練法輪功的。我對他說,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你這種不道德的人不配這樣說。在這時,他還沒有罷手,還是拉住我和自行車,這時來了一個騎摩托車的人從此路過,我喊了一聲,他沒有聽到,我有點急。過了一會兒,就在他一時無意時,我掙脫了他,騎上車子往回奔,回去的路上有一個大坡,我騎不上去,只得推著車子走,結果他又追上來了,還是對我糾纏不休,就在他再一次抱住我的時候,車子歪倒在了路邊,此時我發正念清除它背後的邪惡物質因素,邊對他說,你聽我給你講一講關於法輪功的真相,他馬上鬆開了手,我去扶車子,車筐裏的不乾膠掉了出來,他撿了一張,還讀了一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接著把不乾膠放進了我的車筐裏。

    我對他說:走,我給你講一講法輪功的真相,他推著車子趕上我,說咱們找個地方,你跟我仔細地說一說。我說不用了,就這樣走著說就挺好,我與他並肩同行,此時沒有了一點害怕與緊張。我給他講了天安門自焚的真相以及法輪功學員為了上訪、說真話被殘酷迫害的事實。起初,他還說對大法不敬的話,我告訴他,在你不了解真相之前,不能這麼說,他答應了。在講真相的過程中,我竟忍不住眼含熱淚,一會兒,他向我連聲道歉:妹妹,對不起!我說:沒關係,只要你真能明白真相,我真心地為你的生命感到高興!

    我的包裏只剩下兩張真相光盤,我就拿出一張送給了他,並告訴他今後要把真善忍記在心裏,做個真正的好人。說完之後與他道別,向回家的路上走去。

    回到家後,想起這一幕,心想全是師父的慈悲呵護,又有一個即將犯罪的人迷途知返。

    我是一個新得法的弟子,認識粗淺,有不當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098.html>


    ■ 海外綜合


    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圖)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 吉林省遼源市全體大法弟子給慈悲偉大的師尊拜年

  • 甘肅臨夏地區大法弟子、以及被非法關押和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向偉大的師尊拜年

  • 北京東城區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快樂

  • 成都全體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 浙江省杭州寧波紹興台州金華地區的大法弟子敬祝師尊新春好

  • 湖北應城、安陸全體大法弟子向偉大慈悲的師尊拜年

  • 吉林德惠市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 吉林省撫松縣全體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好

  • 黑龍江省依蘭縣全體大法弟子恭祝偉大的師尊過年好

  • 遼寧省昌圖縣全體大法弟子向至尊的師父拜年

  • 撫順大法弟子問候偉大的師尊過年好

  • 遼寧海城市全體大法弟子問候師尊

  • 北京法律界大法弟子給慈悲偉大的師尊拜年

  • 遼寧省大石橋市全體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 遼寧省營口市全體大法弟子給師尊拜年

  • 山東煙台大法弟子祝師父春節好

  • 全德國大法弟子恭祝偉大的師尊新年好

  • 加拿大蒙特利爾大法弟子恭祝師尊新春快樂

  • 美國羅德島州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 奧地利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好

  • 意大利全體大法弟子恭祝師父新年好


  • 吉林省遼源市全體大法弟子給慈悲偉大的師尊拜年

    每逢佳節倍思親,
    師為眾生操盡心。
    千言萬語彙一句,
    家鄉弟子想念您。


    甘肅臨夏地區大法弟子、以及被非法關押和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向偉大的師尊拜年


    北京東城區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快樂


    成都全體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浙江省杭州寧波紹興台州金華地區的大法弟子敬祝師尊新春好

    值此新春佳節,浙江省杭州寧波紹興台州金華地區的大法弟子向偉大的師尊問好!敬祝師尊新春好!在過去的三年多裏,曲折和魔難不能磨滅我們堅修大法的心,反而更加堅定我們「圓滿隨師還」的神聖信念。今後的路,我們將繼續做好三件事,用神的正念正行走完正法的路,直至法正人間。

    2003年2月1日


    湖北應城、安陸全體大法弟子向偉大慈悲的師尊拜年

    祝師尊新年好!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時刻以法為師,緊跟師尊正法進程,不斷精進,迎接那法正人間的美好時刻,圓滿隨師還。

    合十!
    湖北應城、安陸全體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吉林德惠市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德惠市全體大法弟子包括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向師尊致以最誠摯的問候:師父新年好!
    同時向海內外全體大法弟子問候新年好!
    「一院奇花春有主,連宵風雨不須愁。」在過去的三年裏,我們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巨難中沒有倒下,在「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中,走得更加穩健,更加清醒,更加成熟。
    「寰中自有承平日,四海為家孰主賓。」在歷史的偉大時刻,讓我們用神的正念正行,讓我們修得好的那部份放射出更加純正的光燄,和宇宙眾生共同迎接普天同慶,法正人間的到來!

    合十
    德惠市大法弟子


    吉林省撫松縣全體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好

    吉林省撫松縣全體大法弟子向師尊致以最誠摯的問候:師父新年好!
    同時向海內外全體大法弟子問候新年好!


    黑龍江省依蘭縣全體大法弟子恭祝偉大的師尊過年好


    遼寧省昌圖縣全體大法弟子向至尊的師父拜年

    師父,祝您過年好!
    祝全世界大法弟子過年好!

    幾年來,昌圖大法弟子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勇猛精進地走到今天,剩下的路,我們昌圖大法弟子決心在助師正法中更加勇猛精進,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做好三件事,圓滿我們的史前大願!

    合十
    昌圖縣全體大法弟子
    2003年1月29日


    撫順大法弟子問候偉大的師尊過年好


    遼寧海城市全體大法弟子問候師尊

    回顧在過去三年多來邪惡瘋狂的日子裏,在師尊的呵護下,堅定的走過來了。經過這三年的過程,我們更清醒更成熟,明確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在亙古未有的佛恩浩蕩下,我們海城大法弟子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信師尊的諄諄教導,在洪大的鋪天蓋地的正法之勢到來之前,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我們的史前大願。

    遼寧海城大法弟子
    2003年2月3日


    北京法律界大法弟子給慈悲偉大的師尊拜年

    請師尊放心,弟子將不斷精進,在證實法中更加成熟地走好前面的每一步。

    合十 北京法律界大法弟子
    2003年2月3日


    遼寧省大石橋市全體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師父新年好!師父您辛苦了 !我們想念您!
    今後的正法路中,我們將一如既往,以法為師,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

    全體大石橋市大法弟子
    2003年2月2日


    遼寧省營口市全體大法弟子給師尊拜年

    師父新年好!

    營口市全體大法弟子
    2003年2月2日


    山東煙台大法弟子祝師父春節好


    全德國大法弟子恭祝偉大的師尊新年好

    師父,您的德國大法弟子也絕不辜負您的期望,一定完成好我們的使命,用正念正行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


    加拿大蒙特利爾大法弟子恭祝師尊新春快樂


    美國羅德島州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奧地利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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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全體大法弟子恭祝師父新年好

    2003年2月3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12.html>


    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空中爆炸解體震驚全球(圖)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據中央社二月一日報導,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在德州中部上空爆炸的消息,今天震驚全球。美國總統布希聞訊後,已從大衛營趕回華府,而聯邦調查局探員與太空總署的科學家正兼程趕往散落殘骸的德州中部城市納可杜契鎮。


    根據那科多契斯市一名警官表示,美東時間一日上午九時許,來自空中的巨大爆裂聲令他直覺到有災難發生,當他仰望天際時,看到航天飛機解體前的一剎那。他形容一些殘骸和碎片稍後散落在該市的市區和郊外。

    目前,納可杜契鎮的警方已經封鎖碎片掉落的地區,等待聯邦調查局人員與太空總署的科學家前往處理,而德州的救難隊伍也已經整裝待命。

    據大紀元報導,美國航空航天局官員現已公布了此次哥倫比亞航天飛機墜毀的初步調查結果。

    這位官員表示,應該說今天是一個航天飛機回歸的好日子,天氣晴朗,能見度很高。起初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航天飛機會發生意外,我們所發現的第一個反常跡象大約是在美東時間上午八點左右,當時機上人員報告稱航天飛機的左翼的溫度傳感器丟失,緊接著是輪胎氣壓出現問題,隨後通訊中斷,繼而哥倫比亞號解體。

    美國各大電視網星期六(1日)播放了哥倫比亞航天飛機1月16號升空時的若干畫面,從畫面上可以看到航天飛機外袋料箱的一塊隔熱片脫落,打中飛機左翼。

    美國航空航天局官員表示,現在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收集航天飛機的殘骸,並且對其進行技術鑑定。目前為止我們所進行的調查還僅僅是初步的,屆時將公布更加詳細的調查結果。

    美國宇航局局長奧基夫則說,現在斷定航天飛機在完成16天的太空飛行後返回地球時在得州上空解體的原因還為時過早。但是他對記者說,這次事故不是由於地面控制人員失誤或地面其它因素造成的。

    另外據報導,航天飛機即告解體之前,地面控制中心與哥倫比亞號之間進行了最後一次無線電聯繫,內容如下:

    控制中心:「哥倫比亞號,這裏是休斯頓地面控制中心,我們收到了你們輪胎氣壓問題的消息,你們現在的情況如何?」

    哥倫比亞號:「羅傑,唔……」

    聯繫到此突然中斷。

    大紀元還報導說,當地時間2月1日下午2:00,美國總統布什就「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失事一事,發表全國電視講話。

    他在演說中稱,此次事件對整個科學界和這些宇航員家屬來說,是一個悲劇。雖然美方損失了「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和7名優秀的宇航員,但美方繼續進行探索太空的工作。

    布什一一介紹了七名宇航員的名單。並表示對他們的尊重與悼念。布什說,今天發生的事是悲劇,我們在今天非常震驚和痛苦,我們會一遍一遍地呼喚他們的名字。布什稱宇航員是為全人類服務的。


    美國之音:哥倫比亞災難和中國人的反美情緒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VOA REPORT:Columbia Disaster and Chinese Anti-American Sentiments,FEBRUARY 3, 2003 (東方報導)

    **部份中國人反美情緒分析**

    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發生墜毀事故之後,中國網站上出現一些幸災樂禍的言論。中國著名作家劉曉波在一篇發表在海外網站上的文章中,對部份中國網民幸災樂禍的失態進行的分析。部份中國聽眾也通過美國之音的熱線電話,評論了部份中國人中間存在的反美情緒。

    *幸災樂禍評論*

    美國哥倫比亞號航天飛機發生事故之後,世界很多國家的首腦和人民都表示同情和哀悼,並且對美國科學家為人類探索太空的航天事業,表示了崇高的敬意。[……]然而,在中國的幾大網站上,卻出現了一些網民幸災樂禍的評論。目前在北京的中國作家劉曉波在他寫給美國「觀察」網站的一篇文章中,對中國國內幾大網站上的言論進行了初步的統計。結果發現,雖然某些中國人這次的幸災樂禍,遠沒有對九一一那樣普遍,但在中國「新浪」和「網易」的網民評論中,幸災樂禍的言論起碼佔有50%左右。比如:有些中國網民表示「感謝真主保祐伊拉克」;有人認為「這是上天對美國人企圖稱霸世界的懲罰」;有人預言」美國即將衰落而中國終將崛起並打敗美國「;有人甚至把哥倫比亞號失事說成是「羊年春節最美麗的煙火!」 有的網民說,「今天玩的真愉快,感謝給我們快樂的USA」。還有的說,「春節不能放鞭炮,這下好了,美國放個大的,辭舊迎新嘛。」

    *民族主義毒化*

    對於這些極端的反美仇美的情緒宣洩,作家劉曉波在北京家中撰文分析說:「正是被狹隘而狂熱的民族主義毒化的結果。這種民族主義,淹沒了人類共同價值,泯滅了起碼的正義感和同情心,混淆自由與獨裁、人性和反人性、善與惡、真與假、文明與野蠻之間的實質性區別。它的唯一情感是冷血仇恨,唯一的表達是漫罵宣洩,唯一的表情是猥褻下流。」

    *政府媒體誤導*

    中國山東一位聽劉姓聽眾今天通過美國之音的熱線電話,對部份中國人當中的反美情緒進行了分析。他認為這是政府控制的媒體進行輿論錯誤導向的結果。劉說:「現在中國人當中存在著反美的情緒。我認為這是國家和政府愚弄人民造成的。比方說在中國,老百姓不知道美國和中國的(關係)對中國有甚麼好處,有甚麼壞處,所以形成了反美的情緒。中國政府在報導的時候有偏向,只說(一面),把事情的這個樣子,說成是那個樣子,造成了一些反美情緒。」

    *不該對他人挫折高興*

    不過,《人民日報》強國論壇一位叫MBOY6的網民對中國部份人的幸災樂禍的言論有不同的分析。他說:「有相當一部份對哥倫比亞的爆炸感到高興的網友,絕對不是冷血的,他們不是對生命的喪失而高興,而是對美國的航天事業的挫折,對美國霸權的無限擴展中遭遇的一次失敗而感到高興。」新浪網上一位中國網民對這種意見不以為然。他認為,即便美國是中國的競爭對手,也不應該對別人的挫折表示高興。這位名叫「冷酷的心」的網友說:「七個人的生命在歸家的路上永遠的失去了,在那些卑鄙的幸災樂禍者的眼裏,看到的卻是美麗的煙花,裝點了他們殘忍而又無恥的虛榮。嫉妒使這些人喪失了起碼的同情心。就算美國是中國的競爭對手,也不應該把超過對手的希望寄託在對手失誤上。超過了自己的對手摔了跤,我們應該拍手叫好麼?如果中國人都這樣想,2008年的奧運會還是搬到別處去辦好了。 」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0.html>


    美聯社報導李洪志先生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美聯社挪威奧斯陸卅一日電,1月31日是2003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截止日期,目前已知赦免伊利諾州死刑犯的該州前州長萊恩被提名外,中國大陸組織「天安門母親」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可能也已被提名角逐這項榮譽。

    該獎得獎人將在10月中公布,頒獎日期定於12月10日諾貝爾冥誕舉行。


    風雨中的祝福──新加坡弟子春節期間抓緊向中國遊客講真相

    文/新加坡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春節期間,來自大陸的旅遊團激增,每天都有一批批一隊隊的遊客如潮水般地湧來。這時正值新加坡的雨季,在風雨中,新加坡的大法弟子從早上八點到傍晚六點多堅守在旅遊景點,熱情地迎接著可貴的中國人。學員們首先向他們致以節日的問候,然後歡迎他們來了解真相。就這樣,多種資料傳送了出去,許許多多的中國遊客了解到了法輪功的真相。下面是幾則感人的片斷:

    ** 一位遊客與一個學員聊了起來,發現兩人原來是同鄉,感到很親切。這位遊客索性拉著學員到一旁坐了下來,認真地聽他講真相,並且要了資料,大聲地說:「我回國後要為你們宣傳!」

    ** 有的遊客走過我們的煉功場地,豎起大拇指說:「好,你們要堅持下去。」

    ** 一位女遊客低聲對學員講:「這些情況我們都知道。」

    ** 一對戀人在真相海報前細細閱讀,不願離去,走時女青年的眼睛早已濕潤。他們相信平反的一天一定會來到。

    ** 有一次,我遞給一位遊客傳單,他置之不理,這種事情時有發生,我沒有在意,順便向他旁邊的遊客講真相:「我們自願來到這裏,就是為了告訴你們真相。法輪功是好的。我們煉功受益了,就應該說真話,不能在鎮壓之下說昧良心的話。那些報紙上宣傳的全是造假,為甚麼六十多個國家都歡迎法輪功?如果真的不好,沒有政府會希望自己的人民煉。」說到這裏,遊客們都靜靜地聽著,在我的心中,我感到了一份純靜,我覺得我在真誠地與他們溝通。這時,那個不接受傳單的遊客伸出手來拿走了我手裏的傳單。

    ** 一天早上,下起了大雨,一些學員們在橋下祥和地打坐,前面擺放著許多真相圖片和資料。上百名遊客暫時被阻在橋下的通道,他們一層層地圍著我們。有的在看資料,有的靜靜地看學員煉功,有的則站得稍遠些看著我們講真相的人。我可以想像,對於被謊言欺騙的大陸遊客,這麼多新加坡的煉功人是多麼不尋常的風景,「法輪大法是正法」的聲音有著怎樣的震撼力!雨越下越大,由於地勢原因,雨水從通道一側迅速地向這一側在地上擺放的真相資料流了過來。我放下手裏的資料,趕快跑過去把墊在資料下面的布往旁邊較乾燥的地段拖。水已經把布弄濕了,上面的資料全都是學員們自己動心思因陋就簡製作出來的,它們是多麼寶貴。這時,一位正在觀看的中國遊客主動蹲下來幫我一起拉,整理資料。我向他道謝,心裏非常感動。就這樣,在風中,在雨裏,一大群中國人靜靜地,靜靜地,站在我們眼前,站在真相面前,良久,良久。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3/32059.html>


    在漢城迎春朝鮮族大聯歡會上講真相(圖)

    文/韓國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3年1月31日下午4點至晚9點,在韓國漢城的慶熙大學舉辦了迎春朝鮮族大聯歡會。韓城地區的大法弟子準備了各種真相材料、圖片、電腦、電視牆、橫幅等等,展開了深入細緻地講清真相活動。下午兩點多鐘開始,中國朝鮮族同胞如潮水般湧進了慶熙大學的和平殿堂。我們早已把好了主要的通道:有的學員發傳單、有的播放「天安門自焚案真相」錄像、有的煉功發正念、有的站在圖片展旁邊說明真相……通過這一次活動,我們非常有效地幫助很多可貴的中國人民了解了真相,同時清除了另外空間抑制人們了解真相的邪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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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3.html>


    馬來西亞太平扶輪社舉行法輪大法介紹會(圖)

    文/馬來西亞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3年1月14日,法輪大法介紹會在太平扶輪社舉行。太平扶輪社前任主席林先生親自介紹來自吉隆坡的顏文順先生。顏文順先生是一位已退休了的海軍少校。在海軍服務時,也就是十多年前就已經開始學練氣功了。這十多年之間他學了好多種氣功功法,學練後身體的健康狀況還是逐漸地走下坡路。直到大約四年前找到了法輪大法,學煉後身體才迅速的健康起來。此刻的顏先生看起來紅光滿面,真不敢相信他已經六十來歲了。


    介紹會開始後,顏先生首先向扶輪社的會員介紹有關氣功、氣功與科學的關係,以及法輪大法的修煉原理──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

    顏先生說他已經修煉法輪大法四年多了。在他還沒有修煉這套功法以前,他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當時他必須花費許多錢去看醫生。他煉了三個月的法輪大法後,就已經恢復健康了。顏先生還展示了他以前醫院的舊記錄卡,來證實他修煉前的病痛在修煉後已消失了。

    在問答時間裏,許多聽眾都提到了發生在中國的事件。顏先生說,發生在中國的鎮壓是源於中國江氏政府的妒嫉以及害怕。原因是當時的政府調查顯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大約有七千萬到一億人之間。顏先生說,中國政府根本不需要害怕法輪大法,因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除了煉功外還必須修「真、善、忍」來提高自己的身體,思想及精神。

    講座會結束前,林先生感謝顏先生為大家介紹了法輪大法,同時對聽眾說,當我們還年輕時我們賺很多錢,但是當我們年老時我們用我們所賺的錢來醫病。扶輪社的會員都很幸運能從顏先生這裏知道了這麼好的功法。

    過後,太平扶輪社向顏先生贈送了感謝證書,以感謝顏先生在會上所講解及介紹的 「Powerful Ancient Practices To Improve Body, Mind and Spirit」 (一個博大精深的古老修煉功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7/31805.html>


    美國加州聖荷西迎春大遊行 法輪功隊伍受歡迎(圖)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月2日,加州硅谷聖荷西市晴空萬里,風和日麗,旅美越南僑民迎新春大遊行在這裏舉行。有10萬人觀看了遊行。由大法弟子組成的遊行隊伍特別引人矚目,煉功表演和舞蹈表演引來了觀眾陣陣熱烈的掌聲和祝福聲。

    看著覺醒的世人對大法表現出的喜愛,我們被深深地感動著。願善良的人們擁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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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4.html>


    錄像:奧地利西方法輪功學員向中國人民拜年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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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13.html>


    ■ 迫害真相


    綏化勞教所的血腥暴力:渾身全是水泡,胸脯、胳膊焦糊一片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綏化勞教所自中共「十六大」以來,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現已有十二名大法弟子遭到幹警慘無人道的高壓迫害,惡警並對他們進行了強行洗腦,使他們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002年9月18日,由於潘興坤抵制邪惡迫害,被警察關進小號,坐老虎凳。惡警中隊長郝連貴,副大隊長范曉東命令曾令軍在小號內把潘興坤暴打一頓,接著勞教所所長紀楓又指使幹警把錄音機放最大音量不讓他睡覺,每頓只給他一個饅頭,這樣在小號關了三天三夜。事過不久,又讓大法弟子看「焦點謊談」,潘興坤不看,被幹警范曉東、賈玉鵬、金慶富暴打一頓。

    2002年10月10日,幹警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迫害時,林玉森抵制幹警,結果被副指導員高忠海和中隊長范曉東暴打了30分鐘,加期一個月,並揚言說:如果到期不轉化就再給你加期」。他們還利用叛徒李文章和李長江進行所謂的幫教,在「幫教」中,因林玉森不配合邪惡的安排,惹惱了惡警劉忠偉,對他進行拳打腳踢。

    2002年12月5日,綏化勞教所八所在洗腦期間,因李樹文、林文森抵制邪惡,不寫「三書」,他們氣急敗壞,叫他們的幹警劉忠偉、袁繼輝指使打手劉喜奎、程力對李樹文、林玉森進行迫害。集各個勞教所刑罰之大全,佳木斯的鐵拐、綏化的天門嗑、哈爾濱的榨菜,打得李樹文、林玉森直不起腰,又蹲不下去,晚上躺不下不敢翻身。打手劉喜奎還把竹筷子磨成尖晚上往林玉森的頭部扎去,不讓其睡覺。更為嚴重的是幹警指使打手郭正華等十幾人讓林玉森到教育隊衛生間把林玉森圍在中間讓他罵老師,他抵制邪惡,十幾個流氓向他又一次瘋狂迫害。

    2002年11月25日,綏化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又進行新一輪升級迫害,他們為了完成邪惡之首下達的命令,對於堅強不屈的大法弟子進行了強化洗腦,大法弟子被帶到勞教所浴池中,因那僻靜,不被人發現,暴徒對大法弟子下手了,每次一人,5─9個打手輪流下手暴打。大約有20多名大法弟子受到迫害。在這次迫害中他們用電棍把劉志鵬打得渾身全是水泡,胸脯、胳膊焦糊一片,已有一個多月了還沒有康復。他們用同樣辦法把潘興坤打3─4個小時,打得遍體鱗傷,用電棍把他的整個腳電成焦糊狀,大法弟子李麗華打得大小便失禁,李樹方臉上打得青一塊紫一塊,腫的幾乎認不出人來,大法弟子張立軍被打了一個晚上,當時打的大小便失禁,後又被關進小號坐老虎凳。還有的大法弟子被打成突發性心臟病送進醫院搶救了一個星期。在這次殘酷迫害中,大法弟子不僅在肉體上受盡折磨,而且在身心上受到了嚴重迫害。參與這次迫害的惡警有:教導員楊波、付教員高忠海、中隊長范曉東、陳新龍、幹警金慶富、劉偉、李健、劉忠偉等。

    目前,綏化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到期不放人,利用叛徒進行所謂的幫教。在勞教所所有大法弟子都受到難以忍受的精神摧殘。

    正告惡警,善惡有報乃是宇宙之理,立即停止對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7/32224.html>


    吉林省遼源市惡警狂施酷刑:宮針、老虎凳、吊銬、電棍燒焦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2年3月12日,遼源市大法資料點被不法警察破壞。做資料的法輪功學員楊桂琴、楊桂俊和張維喜被綁架。遼源市市委書記趙振起等為了自己往上爬,親自帶領公安局長等40多人把資料點圍住,打印機、數千份真相資料、現金數千元全部被抄走。大法弟子楊桂俊和張維喜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大法弟子難逃下地獄的懲罰。他們不但不聽大法弟子的善意勸告,還說大法弟子詛咒他們。大法弟子被綁架到公安局後,三人都遭到酷刑折磨。

    一、惡警用書和其他物品打大法弟子的臉,書都被打爛了,把學員的臉打的青紫,腫得很嚴重,傷痕累累。

    二、坐老虎凳。

    三、高壓電棍電擊。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全身,滿屋都是糊焦味。

    四、吊銬。

    五、宮針。一種宮廷刑具。針極細,扎到皮肉裏不留痕跡,不出血,卻極痛。一般人承受不住。警察用宮針扎學員的手指尖、腳趾尖和頸部。

    六、用香煙熏。將香煙點燃,插在大法弟子的鼻子裏,再點燃一盒香煙放在煙缸裏,用方便袋或花盆把大法弟子的頭部和煙缸罩住裏面。使學員窒息。用香煙燒大法弟子的腳,襪子都被燒爛了,腳被燒得不能走路。

    七、連續不讓大法弟子吃飯、喝水、上廁所、睡覺。

    遼源市犯罪惡人:
    市委書記:趙振起
    龍山分局:趙局長
    西安分局:裴局長
    遼源市主管迫害者:徐軍
    遼源市610辦公室主任:皮富國
    遼源市610電話:0437-3311714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2/32410.html>


    25名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25名於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門打99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18首《洪吟》詩的橫幅的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判決。大法弟子們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採納,將他們分別判了3-10年有期徒刑。

    他們是:
    1、邵強,男,24歲,大專文化,住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路6號,被判10年。
    2、邱秀欣,女,35歲,初中文化,住山東省青島市市兆區仲二路34號,被判10年
    3、索振江,男,43歲,初中文化,住北京市石樓鎮(村)農民,被判8年
    4、修海峰,男,29歲,中專文化,住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花園北路姚家巷20號內8號樓304,被判8年
    5、王健,女,34歲,初中文化,住山東省高密市朝陽區小木田村農民,被判7年
    6、卜繁偉,男,21歲,初中文化,住黑龍江省塔河縣(鎮)新華街1委4組267號,被判8年
    7、李曉勇,男,27歲,大學文化,住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昌吉市延安南路16號,被判7年
    8、王煥平,男,54歲,初中文化,住山西省沁源縣交口鄉(村)余溝自然村農民,被判3年6個月
    9、彭立忠,男,27歲,初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木奇鎮水手村農民,被判4年
    10、李貴友,男,45歲,小學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上夾河鎮(村)農民,被判3年6個月
    11、趙鴻銘,男,22歲,初中文化,住吉林省敦化市大石頭鎮東林街30-4號,被判3年6個月
    12、梁德仁,男,33歲,小學文化,住遼寧省北寧市廣寧鄉東門村農民,被判3年6個月
    13、隋英華,男,29歲,初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清源縣(鎮)渾河街10組,被判3年6個月
    14、張述良,男,54歲,中專文化,住湖北省武漢市西湖區新村田園裏10號樓402,被判1年6個月
    15、張大奎,男,27歲,中專文化,住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新村10號樓402,被判3年
    16、於瀾濤,男,42歲,大專文化,住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東吳裏61號403號,被判3年
    17、周波,男,21歲,高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綏化路41號樓1單元503號,被判4年
    18、王英里,男,36歲,初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陡嶺林場工人,被判3年6個月
    19、馬福月,男,48歲,初中文化,住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羊圈子鎮新井子村,判3年
    20、周紹堂,男,61歲,小學文化,住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東郭鎮尹屯村,被判4年
    21、劉子巍,男,25歲,中專文化,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縣石人鎮兆山街3委,被判3年
    22、汪溥,男,32歲,大專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將軍3街58-1-1-501室,被判4年
    23、郎新華,男,46歲,高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和平街9組,被判3年
    24、李德相,男,26歲,初中文化,住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大四平鎮下龍灣子村,被判4年
    25、梁錦春,男,28歲,大學文化,住廣東省茂名市官渡一路366號404室,被判4年

    目前,只知李德相、郎新華在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關押,其他大法弟子情況不詳,請知情者提供他們的詳細情況。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5/32140.html>


    目睹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酷刑:將要致殘、致死才暫時鬆綁

    文/晨穹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不管是年老還是年少,不管是嚴寒還是酷暑的氣候,為達到所謂的思想轉化的目的,對人人採取酷刑,受刑人數達三位數。

    十里坪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頭目是羅愛民、薛永興,犯罪打手有胡建宏、汪宗亮、李新奇等。它們把法輪功學員四肢綁在木椅子上,剝下衣服讓其受凍,每天僅給一口飯和水,有便不許如廁,只得拉在身上,不許睡覺,受盡凍,困、飢、渴、臭、麻等之痛苦;腿、腳凍脹後潰爛而不能動,折磨得神志不清,死去活來,難忍至極。同時每天強制洗腦,灌輸些顛倒是非,誹謗法輪功的內容,受刑時間短者一星期,長達二十餘天,非得酷刑到將要致殘、致死才鬆綁。

    有一位浙江金華籍70多歲的老年人被強行灌藥、打針;杭州籍的李姓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被視為精神病強制打精神病針劑,有的絕食就被粗暴地強行灌食物。

    惡警們惡毒的行為,對參與協助執行酷刑的其他勞教人員,要求嚴守秘密,不得外傳。有一位勞教人員拿只空瓶子給正在受酷刑的人解手,被警察發現後,當即就關禁閉延期處理。

    對該所嚴重侵害人權的惡行,望國際社會予以關注和強烈譴責。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1/32001.html>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四大隊惡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2002年9月以來,長林子勞教所四大隊惡警用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逼著大法弟子在它們的編印「轉化書」上簽字,謊稱所謂的「轉化率」,來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大法弟子岳寶學被惡警上了七天七夜的大掛,大法弟子徐振峰被上了三天三夜的大掛,雙手紅腫,滿身傷痕累累,他們堅持真理,抵制邪惡的要求,大法弟子宋清奎,張體超,張相富,陳子輝等堅決地不向邪惡妥協。希望同修一起發正念,正念支持這些信念堅定的大法弟子,清除迫害,減少損失。

    大法弟子何躍鋒(五常市)去北京上訪被抓,當地政府惡人非法送判其勞教一年,勞教期滿後,向家屬勒索7000元人民幣,否則不放人。

    下面是被長林子四隊迫害的大法弟子名單:

    哈爾濱市
    王文瑞;興光;郭長久;李佩勝;袁成利;關明武;劉佔海;張寶泉;於乃平;霍長旺;李維國;劉佔軍;譚長軍;唐少勇;董濱;劉寶才;王迎濱;李忠;徐海波;王江;秦玉青;高克;宮文義;白英傑

    雙城市
    蔡克儉;閆德坤;施玉泉;韓軍;李成奎;岳寶慶;徐振峰

    阿城市
    付雙印;黃富軍;范有武;楊成山;譚德義

    呼蘭縣
    蘇海青;陳岩

    五常市
    鄒志遠;那彥波;呂志凡;何躍鋒

    依蘭縣
    張可明;鄒立偉;李春林;閆繼國

    木蘭縣
    隨喜民;劉喜成;李維軍

    通河市
    魏明義;李久成

    慶安縣
    金玉龍

    濱縣
    王東哲;何慶琿

    肇東市
    李立國

    巴彥縣
    萬國軍

    方正縣
    楊雪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6/32191.html>


    山東省萊蕪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案例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山東萊蕪市萊城區南冶煤礦大法弟子李廣之(音)被非法勞教,關押在淄博王村勞教所。

    萊蕪市鋼城區顏莊鎮紅埠嶺村大法弟子張佩梅、高玉蓮於2002年10月被非法勞教,關押在濟南女子勞教所。

    萊蕪市鋼城區萊鋼總廠大法弟子於露萍,在梁山縣汽車站與大法弟子王潺一同被抓,關押在濟寧看守所。王潺被迫害致死後,於露萍被轉移,非法關押在萊蕪看守所。現已被非法勞教,關押在濟南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萊蕪市萊城區高莊街道辦事處安仙村大法弟子張福香,因堅修大法,多次被街道辦、派出所、村委、萊城公安分局騷擾、盯哨。2002年5月20日左右,被610劫持進洗腦班後,在絕食抗議關押期間,闖出了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同年9月25日凌晨2─3點左右,在張家窪鎮行走的路上,又被萊蕪公安110非法抓捕,關押在萊蕪看守所。於2002年10月被非法勞教,現被關押在濟南女子勞教所。家中有兩個孩子,其中小的只有5、6歲,由丈夫一人帶著。其妹張福翠於2001年被非法勞教,現仍被關押,家中有未成年的女兒。(明慧網已作報導)。

    萊蕪市鋼城區大法弟子白淑花,曾先後被關押在濟南女子勞教所和淄博王村勞教所,遭受精神摧殘強制洗腦。回家後,又被綁架進在萊鋼新興大廈開辦的洗腦班,現被折磨至精神失常接回家中。

    山東萊蕪市鋼城區黃莊鎮大法弟子齊慶信,已流離失所兩年。約兩個月前噴刷真相標語時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勞教,現關押在淄博王村勞教所。身心倍受摧殘,勞教所已檢查出患有嚴重心臟病,便通知鋼城610和黃莊派出所去接人,鋼城610和派出所明知齊慶信生命垂危,卻不去接人。(另:齊慶信的妻子也是大法弟子,被鋼城邪惡610迫害,已流離失所兩年,至今下落不明,家中只有不到16歲的兒子一人,生活極其困難,兒子急切盼望父母能夠早日回家。現在大法弟子齊慶信生死不明。

    鋼城分局辦公室:0634-6891151 局長:0634-6891253
    鋼城區委辦公室:0634-6895320 黃莊鎮黨委電話:0634-6840002 書記:0634-6840003
    鎮長:0634-6840279 派出所:0634-6840210
    鋼城區政法委:0634-6891355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102.html>


    山東萊蕪市大法弟子王俊生被法院非法審判並被拆散婚姻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山東萊蕪市鋼城區萊鋼總廠職工王俊生,從99年720以後,多次進京上訪,被鋼城區610、公安迫害流離失所。後惡警又非法發出「通緝令」,對舉報者重金懸賞。2002年4月,王俊生被萊蕪市官寺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在萊蕪市看守所,與重刑犯在一起,多次絕食抗議關押,被惡警和刑事犯毒打。(家中70歲的老父親去探望,看守所不讓見。)

    2002年7月,610夥同法院非法組織「材料」,要給王俊生非法判刑。10月2日開庭那一天,法院指派律師給王俊生,王俊生告訴他們,你們請的律師,如果不站在大法這邊,我不用。我只不過為法輪大法做了一點事,揭露邪惡的迫害,我沒有罪,你們不能判我的刑!……在王俊生義正辭嚴的辯護下,法院只得休庭。現王俊生仍然被關押在萊蕪市看守所。

    2002年12月,王俊生的妻子聽說公安要給丈夫判刑,在迫害下,妻子帶著三歲的女兒不得不提出離婚,鋼城區610和法院到看守所逼王俊生簽字,被王俊生拒絕了。法院在只有單方簽字的情況下,非法辦理離婚手續,法院執法犯法,有法不依,侵犯人權。請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關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

    萊蕪市委電話:0634-6213021 市政府辦公室:0634-6214818、6213091
    萊蕪市公安局:0634-6212461 看守所電話:0634-6172227
    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0634-6213001 院長:6237399 鋼城區委辦公室:0634-6895320
    鋼城分局辦公室:0634-6891151 局長:0634-6891253 法院辦公室:0634-6891223 院長:0634-6891186、
    6893029、6893039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4/32101.html>


    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黑幕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這個迫害大法弟子的納粹集中營,其最大的特點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僅列實例四則,足見其本來面目。

    怪異「統一戰線」

    朝陽溝勞教所除關押大法弟子外,還有刑事類人員諸如偷搶、詐騙、吸毒等,其中品質惡劣者不乏其人。然而就是這類人員,在朝陽溝勞教所倍受青睞,成為勞教所管理工作的骨幹。請看:大法弟子被關進勞教所,立即被嚴加看管,其具體責任就落實給刑事類人員,名為「包夾」,由起碼兩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於是,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就連就餐、上便所等都隨時處於包夾人員的監視之下,並且包夾人員對大法弟子有全方位的管理權。尤其是班組長,因是刑事人員中的尤其兇惡者,更是禮遇非凡,勞教所不時地給班組長開會面授機宜,如何對大法弟子「加強管理」。因勞教所對包夾人員有特殊政策,所以包夾人員對大法弟子屢有惡行。

    眾所周知,刑事類人員多數是給社會造成危害者,理應是勞教所管理教育的重點對像。可是勞教所的管理幹部、人民的公僕卻與這類人員攜手並肩,親密無間,結成「統一戰線」,共同殘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此為何家之理?真是政匪一家。

    造假「確保晉級」

    據可靠消息,朝陽溝勞教所在2002年底前欲晉級成為部級勞教所。為此勞教所領導提出2002年全所的工作重點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確保晉級。而欲晉級,管理工作的規範化是重點。可是該所的管理工作基本上是有章不循,無序可言。那麼怎麼辦?這當然難不住「聰明」的領導者,於是便使出慣伎:造假。

    僅舉一例:被勞教者的檔案是勞教所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應真實、規範、可靠。可是勞教所現有的檔案與晉級的要求相差甚遠。為「確保晉級」 ,勞教所的幹部親自指導,把被勞教者有一定文化者組織起來,現有檔案全部重新改寫一遍:從被勞教者入所之日起,按細節殘缺不全的補齊,不符要求的重寫。那真是起早貪晚,加班加點,紙筆翻飛,確保規範。

    按理說,確保晉級本屬無可非議,因「鳥往高處飛」嘛。可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大肆造假確保晉級,則不能不令人咋舌。難道真的是「不說假話辦不成大事」?

    騙術「無本取利」

    2001年末,勞教所下達一個規定:被勞教者每人交款100元。聲稱:統一購買軍用行李,所有權歸交款者,平時可正常使用,離所時可將行李帶走;如果所裏留下行李,則給退款100元。可謂言之確確。然而事實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行李購回後每人一套,卻不准使用,個人對行李的全部權利是:把行李按軍人標準疊得方方正正,每早把行李擺在床上,以示規範,每晚小心翼翼把行李放在指定的地方,以保其形。並需隨時整理,以保行李的「軍人化」。

    而行李的價值,每套最多不會超過60~70元,這就是說,每購一套行李,勞教所獲利最低30元,購500套則獲利15000元。更有甚者,被勞教者離所時,根本不准將行李帶走,也不給退款。也就是說行李歸勞教所所有。還有更妙之處:凡新進所的被勞教者每人需交行李款100元。如果100人,則又獲利1000元。

    世人多聞「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哪知竟有朝陽溝勞教所這樣的「巧婦」,不僅能確保無米之炊,尚有餘糧剩米。這簡直能把那些虧損企業的領導者活活羞死。

    如此「文明管理」

    朝陽溝勞教所有一句時髦的口號,叫做「文明管理」,經常強調,人人熟知。

    可是,實際做法卻與口號大相徑庭。比如:「不准打人罵人,不講粗話髒話」是勞教所文明管理的最一般要求,而實際上卻是打人罵人司空見慣,粗話髒話家常便飯。就連做為國家堂堂處級幹部的所長王延偉都動手打人,上樑自不正,下樑且不歪?所以下屬的日常行為與文明相差甚遠。有的大隊長級幹部開會講話時,粗話髒話也會脫口而出;有的管教與市井無賴別無二致,那真是不罵人不會說話,出口成髒;對有過錯的被勞教者,首道程序便是施以暴力,並且多是在大庭廣眾之前警棍飛舞、拳腳相加。而唆使、縱容歹徒對大法弟子施暴,更是有恃無恐。還有做為勞教所管理工作的班長基本上是與文明二字無緣,有時班組開會,其講話從始至終「爹長娘短」不斷,令「見識短者」瞠目結舌。

    朝陽溝勞教所的管理竟「文明」到如此程度!對此,有人會問:文明管理尚如此,不文明者又將如何?


    我所知道的被折磨致死的黑龍江女大法弟子D3的情況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看了明慧網2003年1月15日的文章「D3-- 一位姓名不詳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心情非常沉痛。文中談到了她2000年5月被關押在北京崇文區拘留所裏,同監號被關押的黑龍江女大法弟子D3被迫害致死,因沒有第三方證實,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不能發布死亡消息的事情,現將我所知道的有限事實寫出來。

    我是黑龍江大法弟子,在2000年7月21日在北京天安門紀念碑前打坐證實大法時,被四、五個惡警毆打並強行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晚上送到天壇派出所突審,因拒不報姓名,第二天下午被強行送到崇文區拘留所關押,編號為E3。三天後從西一筒轉到西三筒(那裏是東西各五筒,每筒十餘個監號,慣例是剛收審的在一筒,正式拘留的往後面二、三筒轉),正好與當時關押法輪功學員D3的女監號東三筒只隔一條走廊,因而女監的情況男監這面能聽到一些。在西三筒關押時間長一些的刑事犯都知道D3被折磨致死的事情。當時我所在的西三筒3號監的大牢頭、二牢頭及一些犯人都知道,他們講5月有兩名女大法弟子被折磨死了。

    下面再說一下我在這個拘留所時的情況:我在的監號裏是二十多人擠在一個十多平方米的監號裏,睡覺時,大牢頭、二牢頭、三牢頭甚至四牢頭都要鋪上褥子平睡,剩下僅1/2或1/3的地方,其餘十多人「一顛一倒」睡(兩人面對著,一個人的頭對著另一個人的腳,側立著身子睡,而且是緊貼著)。伙食也非常差,而且經常幹手工活。這個拘留所值班的獄醫是一個判刑四、五年的刑事犯,我被灌食時是被四五個犯人按在地上灌食,把五臟六腑都要攪出來,灌得滿身是血。根據我當時的情況足以想像到D3所承受的痛苦折磨了。

    拘留所裏的人也不全是邪惡的,當時我被關押到那裏時,因D3和其他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證實了大法的偉大,明白真相的獄警和犯人已經很多了。很多有良知的獄警在值班期間給牢頭訓話時,反覆強調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誰也不許刁難他們,不許任何人打罵大法弟子。我剛轉到西三筒時,一個犯人把我藏在身上的新經文《走向圓滿》搜出來了,在場的二牢頭說:「給他吧,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後來他又囑咐我晚上如何利用獄警查監號的半小時空檔煉功、如何在白天放風時學法煉功和許多監號裏的常識性問題。後來預審科的警察在提審我時,我給他看了《走向圓滿》,其中師尊講的「邪惡即將被除盡;人世間的敗類也將得到應有的報應;不能使罪惡再延續了。弟子們等待著圓滿,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善與惡的表現中都充份體現了各自將要得到的結果。眾生,將來的位置是你們自己選擇的。」這段教誨對他的震動很大,以後幾次提審他基本問的都是功法方面的一些問題,我給他解答。同時監號裏的刑事犯向我要那篇經文看,有的讓我教他們煉功,還有的主動想了解法輪大法的情況。整個監號裏所有的人對大法弟子都很友善,對大法很尊重。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1/32370.html>


    ■ 大陸綜合


    呼籲大陸學員和民眾為控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收集證據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在大陸獨裁者江澤民2002年10月訪問美國期間,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將其告上美國聯邦地區法庭。2003年1月13日中午,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控告江澤民一案,法庭與控方律師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進行了第一次庭上會談研討下一步日程,會談順利進行並結束。

    控方律師提出需要60天時間準備材料並得到法官批准,法官與控方律師的下一次會議日期定為3月13日。

    這個案件是一個團體訴訟案,被告是中國現任主席江澤民及610辦公室,原告是所有因信仰真善忍在江XX及610辦公室的手中受過非人折磨的人,以及因修煉法輪功被列入黑名單的人。

    為配合控江案的順利進行,倡議廣大受迫害的同修寫出自己受迫害的經歷,也希望大陸民眾幫助收集有關事實,提供證據,早日把江XX及610辦公室推上審判台。

    註﹕已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可由他人代寫。

    部份大陸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職業 地址 受迫害經歷(強迫進洗腦班、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罰款、抄家、流離失所等)


    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面對邪惡,我們絕不能後退

    文/一山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江氏集團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迫害中使出了渾身解數,把它們歷次運動中整人的經驗和手段都用上了。除去直接的暴力和威脅外,它們還經常使用偽善和花言巧語。它們經常信誓旦旦、賭咒發誓的「保證」,只要「轉化」了,甚麼事也沒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輕信了這些謊言,在對這種「平安」的強烈渴望下,看不清了迫害者內在的邪惡的本質,不去抵制迫害者對自己親人的迫害,卻轉而去對堅持信仰的親人施加各種壓力,希望他們能委屈一下以換得家庭的安寧。孰不知,這恰恰中了迫害者的奸計,被它們利用,把自己家庭的苦難進一步推向深淵。

    縱觀XX黨歷次的運動史,它們對待被迫害者甚麼時候手軟過,甚麼時候適可而止過,「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叫你永世不得翻身」才是它們的信條。它們許諾的這種「平安」是真的嗎?先穩住你,倒回手再慢慢調理你才是真的。為了達到目的,它們無所謂欺騙不欺騙,都養成習慣了。當年為了打擊知識分子,鼓勵向黨提意見,單純正直的讀書人就這樣被「引蛇出洞」了;為了摸清你的底細,讓你大膽的填寫真實的海外關係,然後再反手一擊,你就戴個黑帽去接受再教育吧;六四之後,組織上問你去沒去天安門,過去的過去了,既往不咎,然後在你檔案裏寫點甚麼,你就一輩子當另類吧。其他的如畝產幾萬斤之類的就不提了。現在每天新聞裏哪裏哪裏學×講把經濟講好了,風氣講純淨了,腐敗講沒有了,依然是說謊不眨眼。×講說白了不就是耍嘴皮子嗎?一個說慣了謊話並且仍然在說著謊的人怎麼可能說話算數呢?

    知道甚麼叫得寸進尺嗎?當你委屈求全的時候,你就會領教到了。開始是在家煉別出來就行,然後就三番五次的要求提高認識,然後要填寫甚麼表格,然後要寫甚麼保證,等等等等。如果你不上班,那你會發現街道、居委、派出所對你們家突然關心起來了,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就熱情洋溢的來看看你們。當然這種敏感日幾乎每月都有那麼一兩個。如果你上班,單位大會小會的少不了要對你提醒提醒,要參加政治學習,要多向組織彙報思想,而且你身邊也會出現那麼幾個特別關心你日常舉動的同事。因為你一開始就服了軟,為了保住「平安」,那就得看人家臉色了,人家當然理直氣壯了,因為在心理上它們是居高臨下,而你是仰人鼻息。

    我的一個朋友是法輪功學員,曾經在父母的親情的壓力下向迫害者低了頭,還被作為「轉化」典型宣傳。用他的話講,生不如死,自己明明知道法輪功好,卻要昧著良心說不好,每天都在這種內心的折磨中度過,表面上還要強作歡顏,以免被人懷疑,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彙報給領導。為了擺脫這種屈辱壓抑的環境,當時他曾經自己租了房子,從單位宿舍搬出來,結果第二天領導就找去談話,明白的告訴他這樣就看不住他了,所以組織上很擔心。過了幾天,派出所的警察找來了,要他的新住址,被他頂回去了。後來,他離家出走了。他的父母本來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保住前途,卻不知這種幫助鎮壓者迫害的行為深深的傷害了自己的孩子,最終把他推出了家門。

    我還聽這個朋友講過一個更悲慘的故事,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母親聽信了迫害者的假話,把自己的兒子親手送給了警察,後來兒子被判勞教,在勞教所被活活打死了。難以想像這位母親聽聞噩耗時的心情。這場扭曲人性的鎮壓製造了多少人間慘劇啊!

    在這裏我想提醒各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你們面對的迫害者不是甚麼君子,不要奢望它們會信守甚麼道義,它們有的只是流氓哲學。不知你們在給小孩講故事的時候講不講狼外婆的童話,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隻灰狼告訴你說它現在吃素了,你相信嗎?

    面對歪風邪氣,你一味的退讓,實際上等於縱容和助長它的氣燄,它只會更肆無忌憚飛揚跋扈,它不會自己良心發現棄邪歸正的,只有我們一起來抵制,才能以正氣壓倒邪氣。何況,流氓麼,總是欺軟怕硬的。

    面對今天的這場浩劫,當大家都不去順從它,都去抵制反對它,它也就該結束了。


    2003年2月4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 河南省焦作市大法弟子近期遭受迫害的事實

  • 甘肅臨夏大法弟子焦天雲被非法勞教1年4個月後被迫流亡

  • 江氏一夥傾盡國家財力迫害大法

  • 武漢武昌大法弟子劉麗敏(音)再遭劫持,目前下落不明

  •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黃相微、遲玉敏、善玉鳳被非法判勞教

  •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猶大惡行錄

  • 《學生天地》雜誌誹謗大法、欺騙小學生的事實及有關犯罪人員名單

  • 山東萊蕪某大法弟子元旦前夕走上天安門

  • 山東省昌樂縣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文昌8年徒刑

  • 建議在當地大面積揭露邪惡

  • 牡丹江殺人兇手喬平、李富的犯罪記錄

  • 四川資中大法學員王秀芳被非法判刑8年


  • 河南省焦作市大法弟子近期遭受迫害的事實

    大法弟子王俊英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再次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大法弟子顏愛英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再次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大法弟子張哲原工商銀行職工,流離失所,2002年底被非法抓捕,現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大法弟子紅祥(音)夫婦11月初被綁架至看守所,還有其店中大法弟子王娟,被非法關押至今。其司機(非修煉人)也被多次騷擾。


    甘肅臨夏大法弟子焦天雲被非法勞教1年4個月後被迫流亡

    甘肅臨夏大法弟子焦天雲被非法勞教1年4個月,因堅修大法被臨夏縣長韓呆龍,先鋒鄉書記李文忠,鄉長祁先軍(電話 0931─3288103) 非法停止工作,加重迫害。逼迫流落在外,生活無著落,至今邪惡之徒四處追尋。


    江氏一夥傾盡國家財力迫害大法

    據朋友講從北京財政局得到的消息:自從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以來,光北京市用於迫害法輪功的款額就高達四百億以上。大家想一想江氏一夥這幾年都幹了些甚麼。


    武漢武昌大法弟子劉麗敏(音)再遭劫持,目前下落不明

    武漢武昌大法弟子劉麗敏(音) 被非法強加的勞教期滿後仍被劫持。2003年1月被市公安局、610歹徒關進位於武昌楊園的洗腦班(明慧網曾報導過),將近20天被關在「談話室」。惡徒不讓她睡覺,每天十幾個叛徒採用車輪戰圍攻她。致使大法弟子劉麗敏雙腿腫脹的不能站立,兩眼腫的像桃子,大、小便失禁,便在褲子上。壞人還說她是裝的。連輪班休息的叛徒都埋怨自己受不了了。但劉麗敏始終「堅修大法心不動」 。劉麗敏被迫害十幾天後的某天半夜被市公安局、610惡警秘密轉移,現下落不明,身體狀況令人擔憂。

    關於劉麗敏的單位、年齡、和近況,請知道詳情的同修提供。

    武昌楊園鐵四院職工方醒華發表嚴正聲明後,最近又被鐵四院公安處關押。希望楊園地區大法弟子在整體上在法上提高認識,正念除惡,破除邪惡勢力的瘋狂迫害。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黃相微、遲玉敏、善玉鳳被非法判勞教

    平房區黃相微,男,被非法判三年勞教。
    遲玉敏,女;善玉鳳,女,中共十六大前被非法判3年勞教。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猶大惡行錄

    長林子勞教所走向邪悟的猶大──鐘躍庭(五常市),劉義和劉會三人主動配合邪惡,瘋狂的破壞大法,到處遊說散布謊言,迫害大法弟子。

    正告猶大,立即停止犯罪,從新做人。


    《學生天地》雜誌誹謗大法、欺騙小學生的事實及有關犯罪人員名單

    由甘肅教育社主辦、發行的學生雜誌《學生天地》2002年9月(A)(總第85期)P40頁的「時事之窗」欄目刊有誣陷、誹謗大法,欺騙世人的罪惡文章,內容是關於2002年6月23日──6月30日期間「鑫諾衛星事件」。該新聞報導惡毒誹謗大法、歪曲事實,嚴重毒害了廣大的學生,特別是不具備辨別是非能力的小學生。打著教育、文化旗幟的文化界小人必將受到天理的嚴懲!希望此類事件引起世界人權組織和文化界人士的關注,鞭撻邪惡,洪揚正氣。也希望聯合國文化機構和全世界善良的人們站在正義立場幫助制止中國大陸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殘暴迫害。

    有關犯罪責任人:
    主辦:甘肅教育社
    編輯:學生天地編輯部
    出版:甘肅教育社
    社址:蘭州市濱河東路425號
    編輯部電話:(0931)8871555
    傳真:(0931)8883786
    網址:WWW.XSTD.COM.CN
    電子信箱:XSTD@XSTD.COM.CN
    諮詢委員會:
    主任委員:李鷹、羅鴻福、李秉德
    副主任委員:傅九大、白繼忠
    委員:王文全、巴建坤、白春永、劉信生、沈洪、楊懷生、張海鷹、哈登、段小雨、景民
    主編:馬光榮
    副主編:楊陽


    山東萊蕪某大法弟子元旦前夕走上天安門

    元旦前夕,山東萊蕪某大法弟子走上天安門,成功打開橫幅,為法輪大法和平請願。並於當日在師父慈悲呵護下安全返回。


    山東省昌樂縣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文昌8年徒刑

    李文昌,山東壽光市洛城鎮張橋村人,幾年來在壽光昌樂的鄉村張貼了很多「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等條幅。邪惡之徒們驚慌失措,利用一部份村民的不明真相,許以利誘,在2002年11月非法抓捕了該大法弟子,並於2003年1月8日非法重判該大法弟子8年徒刑。

    由於昌樂縣的惡人們心狠手辣,幾年來已經非法抓捕了大量的大法弟子。請大法弟子正念清除另外空間操縱迫害的邪惡因素。

    該縣縣委書記:花兆賢
    該縣法院院長:於學謙
    昌樂縣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6222908
    中共昌樂縣委辦公室:0536--6221571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6221713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6221637
    昌樂縣公安局總機:6222238
    昌樂縣公安局政委室:6229395
    昌樂縣公安局副局長辦:6230156 6223775
    昌樂縣公安局辦公室:6221681
    昌樂縣公安局刑警大隊:6222450
    昌樂縣法院辦公室:6221691


    建議在當地大面積揭露邪惡

    為了有力地揭露、制止邪惡勢力無休止地迫害大法弟子,建議將當地被迫害致死的同修的姓名、所在單位(住處)、職務,特別是哪個部門惡警所幹的惡事,公布給當地的百姓。做成2寸大(或更大)的印刷小傳單,在本地區到處貼,讓人們都知道,讓邪惡膽寒,停止違法作惡。


    牡丹江殺人兇手喬平、李富的犯罪記錄

    黑龍江省牡丹江惡警喬平,因在愛民區迫害大法弟子格外賣力,後被調到市公安局專門迫害大法。牡丹江市大法弟子曾經把它的惡行用標語傳單的方式公布於世,並針對它集體發正念。可它仍執迷不悟。市公安局惡警李富,從1999年便參與對大法的迫害,還厚顏無恥地自稱牡丹江市家喻戶曉的人物。此二人是殘酷折磨並致死葉蓮萍的犯罪兇手。希望國際有關組織機構深入調查此事,嚴懲殺人兇手,匡扶人間正義。


    四川資中大法學員王秀芳被非法判刑8年

    四川資中磚瓦廠大法學員王秀芳,在內江各地流離近1年後被邪惡之徒非法抓去,判8年,還喪心病狂的對其罰款10萬多元,說是當地因她去北京而花費的車旅費用。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2/32014.html>


    48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明慧网2003年2月4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王忠平 陈艳珍 刘增华 张鸿斌 张连科 李淑芳 胡碧容 李玉琴 张晶 程竹友 陈卫华 吴芝妹 李延萍 陈雅燕 佟秀珍 郑晨莺 李相成 陈水仙 孟艳丽 林赛云 张秀廷 王爱丽 王合 刘越 郭红 都安华 李兴廉 王金玉 王绍炳 李文玉 解超伦 李超 于淑清 曲辉云 王玉莲 卢秀芬 刘元波 苏润芝 李洪瑞 张立国 李世祯 韩跃举 辛淑清 胡桂玲 黄可秋 刘周容 张永刚 余有寸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0/32349.html>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2月3日)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二月四日】

  • 師父新經文

  • 要點文章

  •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公布

  • 海外綜合

  • 弟子切磋

  • 迫害真相

  • 大陸綜合

  • 大家談

  • 修煉人的故事

  • 資料彙編

  • 師父新經文

    中國大陸大法弟子新年好!
    全世界大法弟子新年好!

    下塵

    法輪轉時必有狂,
    國力傾盡為吾忙。
    靜觀丑角妖戲盡,
    只剩殘土風中揚。
    輪迴五千雲和雨,
    撣去封塵看短長。
    大戲誰是風流主,
    只為眾生來一場。

    李洪志
    壬午年臘月二十九
    2003年1月31日


    要點文章

    關於查爾斯李被抓一事的幾點想法:每個地區的大法弟子都需要從大法的基點清楚地認識這件事;查爾斯沒做任何錯事,中共公安多半是在奉命努力把查爾斯和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扯在一起;常人是不應該接受邪惡勢力操控而參與「考驗」「審判」「干涉」大法和正法的,否則後果嚴重,我們應該制止這樣的不幸發生;常人社會對此事的一些反應,可能正是我們大法弟子一些心的反映,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向內找,把自己的漏洞補上,讓邪惡無處藏身;我們應該充份把握時機,把真相更好地告訴政府與人民,特別是美國社會和海外華人。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文件公布

    江澤民被控案法律訴狀
    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東分院法庭令
    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關於江澤民被控案狀況聽證的法庭指令


    海外綜合

    海外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
    南非全體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洛杉磯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美國愛荷華州大法弟子敬祝師尊新年好!
    挪威大法弟子祝尊敬的師父新年好!
    德國大法弟子祝師父新年好,春節快樂!
    在香港的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
    澳洲墨爾本大法弟子向師尊拜年
    美國德州聖安東尼奧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
    美國加州舊金山灣區大法弟子向師父拜年:「師父好,師父新年好!」

    2003年1月31日下午一點,部份洛杉磯法輪功學員聚集在中領館前,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Charles Li)先生。此外,洛杉磯法輪功學員將採取更多的方式營救,直至李祥春獲得自由。

    美國法輪功之友就美國公民在中國被拘一事致信北京美國大使館:李先生看來是因為信仰法輪功而遭到逮捕的,因為沒有其它可靠跡象表明他有任何其它行動會招致逮捕。由於中國在違背人權方面的嚴重不良記錄,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我們有理由相信李先生正處在受到酷刑折磨的危險之中,甚至更糟。由於李先生是美國公民,美國有責任確保他免受不公正的拘留或指控。請立即行動,確保這位美國公民的安全。

    1月28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參議員保格米勒會見了三位明州法輪功學員,討論如何營救學員萬成的母親陳靜江女士。陳女士於2001年初因家中被發現法輪大法資料而被捕,至今已兩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武漢寶松路女子監獄。

    圖片報導:日本大法弟子除夕夜、大年初一在使館前請願

    圖片報導:紐約法輪功學員參加華埠法拉盛新年遊行

    圖文報導:法輪功學員參加新澤西州華人春節遊行

    圖片報導:美國休士頓學員大年初一在園遊會上洪法

    圖片報導:以色列大法學員應邀在特拉維夫市內的健康集市上弘法

    2003年2月1日是為期六週的法輪功圖片展在挪威奧斯陸最大的圖書館的最後一天,該圖書館與挪威大法弟子聯合舉辦了一場中國傳統文化日,瑞典與挪威大法弟子一起為觀眾們獻上了一台精彩的文藝演出。當一位學員自己作詞作曲並親自演唱歌曲「回家路」時,有的觀眾流下了眼淚。

    2003年2月1日,部份印第安納州大法弟子在普杜大學中國學生會主辦的春節聯歡會上,用歌聲對中國留學生們表達了新春祝福。一曲《緣聚今朝》,和兩位西人弟子用中文演唱的《為你而來》深受歡迎。兩位西人弟子在觀眾的熱烈掌聲中謝幕後,就有學生紛紛前來道賀,並希望下一次的聯歡會上還能聽到他們的歌聲。當時在場的一位學校日報記者也採訪了他們。

    圖片報導:澳洲墨爾本大法弟子農曆新年洪法


    弟子切磋

    談談對「美國公民被捕事件」的認識
    講清真相 用正念凝成堅不可摧的整體
    在大法修煉中走向成熟
    不等不靠 抓緊時間講真相--小經驗數則
    見證這場迫害的殘酷,見證大法弟子的威德
    重重魔難雙腳踏 一片丹心向法開


    迫害真相

    2003年1月6、7、8日三天,遼寧葫蘆島市教養院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新一輪的迫害。暴徒們將同修的衣服剝光,用多達十幾根電棍電擊全身及生殖器、拳打腳踢、吊銬、抽打、狼牙棒毒打、老虎凳、灌藥。大法弟子李廣海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送醫院搶救,約住十天,又被遣送回教養院,現處境艱難。

    大連周水子教養院對非法刑期將滿但仍然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進行新一輪的迫害。每天24小時不讓睡覺,強化洗腦。如不寫保證,到期就直接判刑送監獄。大法弟子絕食抗議,惡警用60度白酒插管強行灌進胃裏,還有的弟子被銬綁在只有三塊板的床上,長達三個多月,受盡了折磨,肌肉萎縮,骨瘦如柴。

    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對堅決不寫背叛信仰的「保證」的大法弟子進行殘酷折磨。惡警們將她們一個一個的用車秘密拉出教養院,用手銬銬住雙手吊離地面長達一星期,其狀慘不忍睹。

    吉林市大法弟子劉明偉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判刑三年,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她絕食九個月,堂堂正正地被監獄送回家。2002年10月22日她再次被關進吉林省女子監獄,受到殘酷迫害,每天被下很粗的胃管灌食,胃管長期不拔,並且四肢被綁銬不能動,三個多月了,天天如此,現在劉明偉生命危在旦夕。

    悼念廣州大法弟子羅織湘:羅織湘外表文靜而秀氣,工作上兢兢業業。2000年6月新婚不久的她就去了北京正法,2000年底她已懷孕5、6個月,再去天安門正法,被抓後她絕食絕水抗議,堂堂正正的走了出來。2002年12月4日羅織湘被迫害致死,丈夫被關進了看守所,留下一個不到兩歲的女兒無人照看。


    大陸綜合

    中國大陸各地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全體大法弟子祝賀師尊2003年新春好
    遼寧北寧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甘肅金昌市大法弟子給慈悲偉大的師父拜年
    內蒙古全體大法弟子祝福慈悲偉大的師父新年好
    中國吉林省延邊自治州龍井市全體大法弟子給師尊拜年
    上海郊區大法弟子向至尊至敬的師父拜年
    武漢市全體教育界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郴州地區及周邊縣市大法弟子向慈悲偉大的師父拜年
    江西贛州全體大法弟子向慈悲偉大的師父拜年
    廣東客家大法弟子給師父拜年
    河北省張家口市大法弟子恭祝慈悲偉大的師父春節好
    遼寧海城、營口、大石橋、蓋州、鱍魚圈等地全體大法弟子恭祝慈悲偉大的師尊春節好
    四川省南充市全體大法弟子向慈悲的師尊拜年

    2003年2月3日大陸綜合消息:

    ◇2003年1月29日晚,遼寧蓋州市大法弟子胡鳳琴被一群不明來路的警察抄家綁架,丈夫和女兒(不修煉)也被綁架(現已放出),同時大法書籍、現金(1600元左右)及物品被不法警察搶劫。

    ◇2003年1月30日,遼寧營口資料點被迫害的原因可能是國安局用儀器探測到資料點上的激光打印機。

    ◇2003年1月26日晚,大法弟子李慧(化名)、王鳳芹、孫日庭和另一女同修外出發送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盯梢,李慧、王鳳芹、孫日庭被綁架,另一女同修正念走脫。

    ◇對《打印機的善選與妙用》的補充:購買機器時,請注意它的消耗品的價格,自己核算一下成本。如:我們使用CANON LBP-800和810 約2300元/台,硒鼓EP-22 400元/個(一般很少壞),鼓芯(HP 5L/6L)50元/支,代用粉用原裝珠海產、商標為MONY(曼聯)的代用粉(適用於HP-5L/6L)20元以下/130克/瓶。

    ◇遼寧鞍山市猶大惡行錄:賈洪彬、李志伯被洗腦後,幫惡警做了大量的罪惡活動。在最近鞍山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件中,二人更是充當馬前卒,用自欺欺人的謊言騷擾大法弟子;不被他們欺騙的大法弟子則被警察帶領勞教犯人進行特別殘暴的「教育、幫助」。他們還夥同王景春、張連祿等猶大,把《轉法輪》等書斷章取義地摘下來用極為邪惡的邏輯肆意扭曲作為他們自欺欺人的謊言的根據。

    今日44人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相,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警察與商店老闆的對話:法輪功這麼前赴後繼,江澤民他行嗎?

    一個非修煉人對自焚的評論:要想讓一個人自焚,需要封閉的環境和長時間的灌輸某種理論來完全麻醉他的思想或者讓他樹立某種堅定的信仰,而官方報導的自焚者沒有這樣的背景;既然有了堅定的信仰,自焚未遂之後,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醒悟;自焚的小孩不可能那麼快就思維清晰,神態平靜;自焚者真心想死的話,應選擇在室內或者偏僻無人處,而在天安門廣場,極可能造成自焚失敗!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2月2日)


    大家談

    【醫山夜話】安娜的三個孩子與前夫皆於一次飛機失事中喪生,一到飛機失事的那一刻,安娜就會歇斯底里地大哭,直到喘不過氣來。醫生想盡辦法皆無用,無奈之下想嘗試中醫治療。一般醫生會認為這完全是因為飛機出事的時間引起,而我則認為是生命鐘走到心臟處而致。午時為氣血流注心經之際,心火旺而灼傷肺金,而肺的病症與情感相連時,是為哭。應用針刺療法,再用中藥溫膽湯加減,她的症狀漸愈。一段時期後,病狀自癒。

    唐代山水派詩人與修煉的淵源關係


    修煉人的故事

    寫給獄中丈夫:回想起咱夫婦一起走過的正法之路。你被猶大出賣,邪惡勢力動用幾台警車和消防車破窗而入,把你抓了。它們人性全無,多次提審你打你。你一切都自己承擔,保住其他同修。在勞教所裏你也受盡了折磨,你憑著對大法堅如磐石的心做到金剛不動。我堅信你一定能堅信師父,堅信法,正念正行。

    深感師父的慈悲。我於97年5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此後一身的病都不翼而飛了。親戚朋友看到了我的變化,也相繼走進修煉的人群。720後,我投入到正法修煉,通過上訪,送光盤、張貼大法標語,掛條幅等多種形式揭露邪惡,救度眾生。

    我的得法修煉歷程。從小我體弱多病,後來又得了頑固的皮膚病和乙肝,成了醫院的常客。我1996年修煉法輪功,到現在六年多,沒打過一支針,吃過一粒藥,身體棒得很。這是不修煉的人很難理解的。提高心性說得簡單,做起來難啊!一關沒過下一關又來。師父一直在管著我,時時點悟我,我在摔摔打打中提高。

    我的正法修煉體會。當時我兒子股骨頭壞死,96年我用驢車拉著他去聽看師父的講法錄像,兒子學法第二天就扔了拐杖。1999年冬,我進京上訪,我的主意識很強,一人走在天安門廣場上,前面有兩個警察看我一眼過去了。在回程的車上遇上一個抓大法弟子的警察和他的朋友,我用兒子經歷向他們證實了大法。我每個集市都上集主動取大法資料,面對面的發給世人,並且告訴他們看完要好好珍惜,不要損壞。我們附近的鄉親都知道了真相。


    資料彙編

    電子書:真相閃畫彙編
    光盤封套設計:為你而來;今生有緣;喜鵲報喜梅報春;美好未來
    適於黑白打印機打印的洪法書籤
    明慧週末(第一零六期目錄)


    ■ 文藝園地


    歌譜三首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苦遊詠懷思同修獄中詠懷

    樂曲:思同修
    作曲/念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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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生盼主歸

    文/如意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

    抖落了一身又一身的凡塵,
    留下了一串又一串金光璀璨的正法腳印。
    金剛護法隨師正乾坤,
    斬妖除魔正念清宇宙「唯我獨尊」!
    鬼哭狼嗥不為所動「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
    狂風惡浪「不迷不惑」,「難亂其心」。
    披荊斬棘開創著歷史和未來,
    千古傳頌著盪氣迴腸的正法故事。
    ──「立掌乾坤震,橫空立巨佛。」
    人神為之落淚,天地為之動容。
    看!邪惡末日至,法正人間臨!
    回家的呼喚一聲高過一聲
    久違的主呀!望眼欲穿的眾生期盼了幾萬年;
    久別的王啊!離愁的歲月終於化作重逢的笑顏。
    眾生盼主回!眾生盼主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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