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中國打電話(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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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10日】法輪功信息中心一月七日呼籲緊急營救河南法輪功學員宋旭。宋旭被關在鄭州第一看守所,由於遭受毒打,絕食和強行灌食,他已生命垂危。法輪功信息中心呼籲媒體、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及個人給各地的安全部門、610辦公室和黨委辦公室打電話和發傳真,要求立即釋放宋旭。

我也決定參加這個營救活動。當我向其他學員請教該如何做時,從一個學員那裏我得到了有益的建議。

我給中國打電話,花了許多時間。由於不會說中文,我必須做好特別的準備。我決定無論如何要找到一位會說英語的交談者。

我將記錄著要點的紙條放在我的面前,非常簡明、非常清醒。不管發生甚麼事情,我將保持冷靜,我要讓在中國的人們知道我們了解中國江氏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所做所為,他們不應該充當幫手,必須停止迫害。

我撥了電話,在撥了第四次時才有人接,一個友好的女音。我慢慢地、清晰地說道;「你好!瑪麗娜,德國。你會說英語嗎?」對方沒有回答,然後用中文說了一些甚麼。我又兩次重複我的話,過一段時間後,電話那頭傳來了另一個女士的聲音,我又說了同樣的話,我聽到斷斷續續的英語,然後又是中文,很輕很友好,但是無法聽明白。我感到了我們之間有一個很大的空間和強烈的沉默。

最後叫來了第三個人。我又重複了我的話,她會說流利的英語。我告訴她,我們在德國聽說了宋旭的事,他必須被釋放。我告訴她,我們還知道幾千件這樣的事情,我們知道中國江氏政府的所作所為。她說:她工作的部門是負責發證件的,我應該打總機。我請她給我總機號碼,對方沉默。那好,我繼續談迫害的事情。她說,負責此事的部門在另一個樓裏。我請她給我電話號碼,又是沉默。我又接著談迫害的事,其不合法性,那麼多受迫害的人,那麼多欺騙性的宣傳。這個過程重複了幾次,我沒有焦躁,沒有提高嗓音,我談吐自如。我還從未有過像這次打電話時那樣的平靜和清醒。在我們之間我感到了宇宙的距離,交談發生在另外的空間,而且有許多聽眾。我在短時間內講述了重要的事情。然後我聽到來自對方的很細小、輕微的聲音:「法輪功在中國是違法的。」我回答:「中國的憲法保障信仰自由。」她說:「我不允許聽您的講話。」我回答:「我當然不想給您帶來麻煩,我只有一個請求,請您將我們的談話告訴您周圍所有的人,如同事、朋友、親戚等。」我向她道了謝,我們互相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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