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以親身經歷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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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8日訊】

各界朋友:

你們好。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今年67歲了。李老師說:「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

我煉功6年多了,大法在我身上真正有了效益。她首先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目的---返本歸真,我的世界觀得到了轉變。煙酒都戒了,不再為名利活著,錢對我來說是身外之物,生帶不來,死帶不去。我聽李老師的話,按「真善忍」去做,專做善事。壽星之家---養老院在修建期間,我義務勞動20天。幹一天活中間還不休息,任勞任怨,手都磨破了,手套磨破了兩付,下雨頂著雨幹,實在幹不下去了,就自費搭車回家。當幹完活時,老闆邀請我吃飯,我沒有去。我說壽星之家是做善事的,而我做善事是不講報酬的。

我沒煉功之前,病不少,可煉功後身體健康了。在一次車禍中,我受了重傷,當時我休克了,流血過多,住院好一點時,我的眼睛看甚麼都散光,看不清。一個月我就痊癒出院了,別人說像你這麼重,起碼得住院兩個月。因此次車禍造成6.5公分沒有頭骨,大夫說需鑲上骨質水泥的骨頭。我說:「有李老師法身保護,不用鑲骨頭。」現在我的身體特別好,頭骨也沒鑲,眼睛還恢復了,並且以前的「老花眼」症狀也好了,小字都能看清。而我家鄰居遭車禍,還沒有我重,卻瘋了。現在我的記憶力相當好,連以前在學校學的唐詩還能背20多首。皮膚變嫩了,白裏透紅,沒有一點老年斑,手伸出來和年輕人沒甚麼兩樣,六年多沒花國家一分錢報醫藥費。

然而這樣好的功法卻被江澤民誹謗,做一些假鏡頭,甚麼不好的事都往法輪功身上栽贓。所謂的自焚者王進東,是現役軍人扮演的。真正法輪功弟子是不會這樣做的,李老師教導我們修煉人絕對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而王進東喊的口號也不是法輪功學員所說的話,打坐姿勢也不是大法弟子打坐的姿勢。

在這場迫害運動中,我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警察開著警車、全副武裝到我家抓我兩次,但未能找到我。前年我去北京,中途就讓警察給抓去了。車票被沒收了,隨身帶的手提包也被翻,然後惡警將我帶到車廂內的乘務室裏審訊我。由於江澤民一手導演的這場鎮壓,誰煉法輪功就株連九族。發現有煉法輪功的,親屬便有可能被開除公職,大法弟子所在單位從領導到班組,層層罰款,地方街道都受處罰和牽連。

請問煉功人何罪之有?大法弟子遇事都從內心上找,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專做好事。如果社會上所有的人都這樣做,人類道德自然而然不就提高了嗎?法輪功如果不好,為甚麼世界上有五十多個國家的人都在學?為甚麼給大法的褒獎就達一千多項?世人啊,想想吧,不要再被謊言所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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